中秋节祭奠我的妈妈(图)

作者:李宁 发表:2021-09-2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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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8日,李淑莲的女儿李宁被禁止进入山东蓬莱市法院听取判决。
2018年12月28日,李淑莲的女儿李宁被禁止进入山东蓬莱市法院听取判决。(图片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看中国2021年9月23日讯】编者按:2009年,山东省龙口市访民李淑莲因为与当局发生房屋租赁纠纷赴京上访,被带回龙口后遭拘禁,同年10月死亡,身上有殴打和电击伤痕。当局声称她是上吊自杀,但家属却认为她是被殴打致死。该文为李淑莲的女儿李宁所作:

你们一鞭一鞭的抽打我的妈妈,双手沾满了她的鲜血,你们把今天变成了她的忌日!整整十二年了,每年的中秋团圆佳节,却成了妈妈的忌日,因为你们,我家破人亡,因为你们我走上了一条追求正义的路。我很幸运,我遇到了那么多帮助我,爱护我,支持我,陪伴我一直走下去的律师们,老师们,朋友们,谢谢你们,不曾放弃我,我希望在以后的人生里去传递这种爱,用我自己的所学去帮助更多的人,让自己成为像你们一样的人。

北京的今天一直下着雨,从夜里到白天雨也不停,出门为妈妈办置祭祀用品,脸上不知是泪水还是雨水?这段时间心里好难过,好痛苦。11年没有买过月饼了,因为那年中秋妈妈再没吃上月饼,就与我们永世分离了,自此从未买过月饼,今年克服心里障碍,想让妈妈尝尝,特别想与妈妈团聚…十二年前的中秋佳节恰逢国庆,大家都在合家团圆并庆祝国庆60周年大庆,龙口市信访局,龙口市公安局,东莱街道一起开会决定非法关押并对我妈妈进行了殴打,这天,我妈妈被活活打死了,我失去了我的妈妈,妈妈的最后一面我也没能见到,没能陪伴在妈妈身边,妈妈临终前家人本应都围在病床前,对子女有叮嘱,嘱托临终遗言,这成为我一生的遗憾。

所有人企图说服我,告诉我妈妈是自杀上吊的。但,我妈妈身上的伤痕告诉我,她不是自杀的,妈妈的死被作为刑事案件立案调查了,按照法律规定在没有查清真相之前是要保存尸体的原始状态的,在案件终结之前,应当妥善保存器官检材,不能随意进行销毁。在妈妈死了24小时之后龙口政府才通知我们家属,24小时里,发生了什么事?龙口公安接警后都做了什么?我之前不明白为什么龙口公安要违反法律规定,为什么对妈妈身上血渍及伤痕进行清理?要给我妈妈仪容进行化妆,为我妈妈穿上寿衣?为何不保存尸体的原始状态?不对尸体的原始状态进行拍摄固定证据?为什么龙口公安要把遗体从医院转移到殡仪馆,安排重兵把守?抢救时候为什么不通知家属到医院,不通知家属李淑莲死亡的情况?反而事发第一时间龙口公安局长及领导第一时间赶到妈妈抢救的医院,开会做了一系列安排,研究何时通知家属?如何清理李淑莲身上的伤痕及血渍?如何对李淑莲家属进行维稳?

我从青岛机场被龙口公安捆绑回龙口后关起来,在殡仪馆的房间里站了两排实枪核弹的武警,他们禁止我们把妈妈的寿衣脱下来,禁止我们靠近妈妈,禁止我们拍妈妈遍体鳞伤的身体…我花了十年青春去追求真相,现在案子已经审完了,部分犯罪分子被判刑,但都是重罪轻判,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但真相已经露出水面,从卷宗里和法庭上查清了很多真相,24小时里龙口公安对案件作了周详的计划与安排,他们在我妈妈死后用“硬勒索”在妈妈的颈部人为制造出一条“紫红色的缢沟”,虚构成“上吊自杀”的假象,龙口公安让犯罪分子将罪证全部搬走、还精心布置虚假的“自杀现场”,为妈妈李淑莲编造自杀条件,甚至伪造了本案的关键物证并放在“现场”摆拍,以虚假的勘验笔录、照片、录像欺骗法院,检察院以及上级领导,掩盖妈妈被打死的真相。他们做完一系列安排后通知我们家属李淑莲是病危而不是死亡。

我的律师和法医泰斗们论证分析解开我的十多年心结,我妈妈就是被活活打死的!他们用十年时间编造李淑莲上吊自杀的故事,假的就是假的,我妈妈李淑莲颈部动脉断裂,没有任何出血症状,扼勒形成的“动脉断裂”没有生命迹象,这是死后被人扼勒形成的。龙口市公安局与鉴定机构在已发现该重要事实和证据的情况下,依旧掩盖真相,回避“动脉断裂无出血”的重要事实,以“横断裂伤”混淆,偷换概念,虚构我妈妈生前自杀的假象,龙口公安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一条秋裤,将其打结之后挂在门上摆拍,冒充我妈妈自杀的溢索,伪造妈妈是通过裤档部位自杀的假象。

然而,龙口市公安局在编造这一虚假事实时,有大量情节无法自圆其说,第一个进入现场,“亲手将李淑莲从秋裤上解下来”,见证李淑莲“自杀死亡”的打手赵焜,由于其忘记了公安机关编造的李淑莲“用裤档”扼勒上吊自杀的,赵焜在法庭上说“裤腿的结在脖子上,我一抱结就松了”。这种在关键情节上却不能自圆其说。

除了赵焜在庭上露了馅了,法大的知名鉴定专家张海东,以及刘良,还有公检法的工作人员在这十年来说服我让我相信我妈妈李淑莲是用裤档上吊死的。张海东亲自到龙口南山宾馆案发现场用龙口公安拿的秋裤,按照勘查现场的照片把打结的秋挂在门上,进行侦查实验,最后得出结论裤档在拉直的情况下那条线变成硬锁钩,“溢沟”是裤档部形成的。刘良甚至用江青来给我做案例,告诉我想死很容易,江青都能死了,你妈妈李淑莲想死也肯定能死了,而且百分之百确定用溢钩是裤档形成的,告诉我“溢沟”与裤档痕迹也是吻合的。

在我人生最困难的时刻,为了我心中的公道正义,我支付了张海东,刘良巨额的鉴定费用,支付高昂的差旅费,又给他们定制了高档的礼品特产。我们家属相信刘良,张海东具备法医工作者基本的职业伦理道德,能守住底线,以为他们能实事求事,客观公正,没想到沆瀣一气,解剖结束的当晚,刘良、张海东故意避开我,应龙口、烟台公安的邀请前去“喝大酒”、“吃大肉”。

我妈妈的肾脏、肺部组织、心血报告是查明其真正死因的关键证据,但是公安机关为掩盖真相,一直隐匿心血检验报告,告诉我们肾脏、肺组织等标本已被销,根据法律规定,在完成病理学检验后,龙口公安应收回剩余标本,在案件终结之前,应当妥善保存器官检材,不得随意销毁。为了掩饰对死因造假的犯罪行为,龙口公安放纵犯罪分子甚至帮助犯罪分子毁灭证据。杨新军当庭揭发公安教他伪造编造口供,他们同犯罪分子串供,并销毁器官,就是为了精心编造我妈妈“自杀身亡”!

为了讨公道,我只能依靠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12年来我不停的控告,申诉,揭露真相。我却成了你们打击迫害的对象,明知妈妈是被活活打死的,在伸冤的这条路上,因为不妥协,我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不仅精神上,身体也遭受了很大的伤害,被病痛不断折磨还要进行手术,无法接受。但想起妈妈被你们暗无天日的拘禁和惨无人道的毒打,最后惨死在南山宾馆,我承受的这一点也不算什么。妈妈已经含冤而去了,她的遗体还冷藏在冰柜里,她死不瞑目,至今她不屈的灵魂始终不肯离去。妈妈我好想你,我必须坚强起来,鼓励自己坚持下去……

妈妈我好想你,你在天上一定保佑我们!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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