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铁鎚从天而降砸破轿车顶 女童下一秒...(图)

发表:2019-05-25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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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顶
女驾驶车顶被铁鎚砸破一个大洞。(图片来源:中央社)

【看中国2019年5月25日讯】新北市板桥区民族路24日的傍晚,一辆载着女童的母亲驾驶轿车行经时,旁边一处建筑工地的大楼上,突然掉落铁鎚直接砸穿车顶天窗,令车上母女二人受到极大惊吓。

据中央社报导,新北市板桥警分局24日晚间表示,板桥区民族路258号前5点多发生一起高楼坠落物案件。当时,轿车驾驶吕女载着女童,在民族路往中和方向内侧车道行驶。

警方调查,刚要送幼稚园女儿上才艺班的女驾驶行经时,刚好被民族路258号“新板极”建筑工地的铁鎚掉落砸破车顶

依据警方调查的车内行车记录器显示,女驾驶车顶突然被坠落的铁鎚砸下,直接贯穿休旅车的车顶天窗破一大洞,铁鎚掉落到车后座脚踏板上。

意外发生当下,女驾驶惊恐万分,大声尖叫,后座女童惊吓到嚎啕大哭。

女驾驶当时还以为要发生爆炸的,赶紧将车转到路边,一面安抚女童一面大叫,“怎么办、怎么办....”

待车辆停妥后,赫然发现车内有一个大铁鎚,距离后坐女儿的身体仅仅约5公分,相当危险。

警方表示,幸亏意外只造成车内后座女童遭玻璃碎片轻微擦伤,女驾驶并未受伤,酒测值也为零。

另外,新北市政府劳工局对此表示,依职业安全卫生法规定,雇主对于置放于高处位能超过12公斤公尺物件有飞落之虞,应予以固定,如经调查属实,建筑工地包商最高可处以新台币30万元罚锾。

新北板桥警察分局则指出,刑法不处罚“过失毁损”,因此车损部分要提民事损害赔偿。女童受伤可提告“业务过失伤害”。

至于“公共危险”方面,根据刑法185条“以他法致生往来之危险”也仅限于“故意”,但工人欠缺故意要件,不容易构成公共危险。

责任编辑:沐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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