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15日被法院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3項罪名成立。(圖片來源:Anthony Kwan/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5年12月16日訊】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15日被法院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3項罪名成立。香港末代總督彭定康(Chris Patten)表示,任何人若認為中共可被信任或有自我改革的能力,應謹記黎智英案。
彭定康發表聲明指出,在沒有陪審團的情況下,一群政治任命法官對黎智英宣判有罪,這就是中國蔑視自己所簽署協議、蔑視「自由」的最有力證據。
根據1984年簽署、關於香港的「中英聯合聲明」,在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北京後,香港的自由、法治應維持50年不變。彭定康說,中共已明顯違背承諾。
彭定康1992至1997年擔任香港總督。他說,中共憎恨黎智英,除了是因為他早年從中國大陸偷渡至香港,以逃離中共統治、追求香港享有的政治和經濟自由,更是因為具英國公民身分的黎智英明明有機會在1997年之後,移居英國或其他國家,卻選擇留在香港,與其他港人一同為自己的權利奮鬥。
彭定康指出,北京及在香港的魁儡政府特別仇視勇於挺身反抗它們的人;中共恐懼讓香港顯得獨特的「自由」,也害怕「自由」終將在中國促成改變。
如今已被關押超過1800天、高齡78歲的黎智英被剝奪獲英國外交官行使領事探視權的權利;身為天主教徒,黎智英在監獄參加彌撒、在牢房領聖餐的權利也被剝奪。彭定康敦促天主教會對黎智英身為教徒的權利被剝奪提出關切。
彭定康同時是英國維權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贊助人。「香港監察」今天也發表聲明,譴責香港法院對黎智英的判決。審判過程中,黎智英遭指控,他與外國倡議人士和政治人物的關係,包括他與「香港監察」相關人士的互動,足以證明他「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IPAC發布譴責聲明
另一方面,串連近45個國家和區域議會、約300名議員的「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今天也發布譴責聲明。IPAC及其人員同樣曾被指控,是參與「串謀勾結」的「外國勢力」。
總計76位來自不同國家和區域議會的議員發表聯合聲明,批評香港當局對黎智英作出不公正、具報復意味的判決,議員們對此表達最嚴厲譴責。
聲明提到,黎智英如今承受苦難,其中一個原因正是「國際社會未能有效促使中國履行法律責任」。各國政府因此應當明確表態:嚴重違反國際法的行為必將對雙邊和多邊關係造成後果。
聲明強調,羅織罪名以迫害無辜人士的國家權力當局,絕對不配享有與他國「正常交往」的待遇。
參與IPAC聯合聲明的國家和區域議會現任議員分別來自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荷蘭、挪威、瑞典、瑞士、捷克、德國、愛爾蘭、立陶宛、拉脫維亞、羅馬尼亞、阿爾巴尼亞、波士尼亞-赫塞哥維納、科索沃、北馬其頓、蒙特內哥羅、塞爾維亞、菲律賓、索羅門群島、哥倫比亞、巴拿馬、巴拉圭、肯亞,以及多達5位烏克蘭國會議員。
台灣的兩位IPAC共同主席,民進黨籍范雲和民眾黨籍立法委員陳昭姿,也加入連署。
各界回應
香港
香港記者協會對此表示極度遺憾,並在聲明稿中指出,「我們想對所有新聞工作者說:捍衛新聞自由最好的方式,就是堅持新聞工作,持續採訪報導、堅守專業標準、呈現事實、剖析時代弊病。這是每位記者的責任」。
香港基金會自由委員會(Committee for Freedom in Hong Kong Foundation)英國暨歐盟區主任薩巴赫(Mark Sabah)則說:「這個判決一點也不令人意外。針對黎智英的審判是對司法的極度顛覆與詭計,是一場假借正義之名的公審。真正展現在世人面前的,是香港作為全球法律中心聲譽的徹底瓦解。」
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對這項判決表示歡迎,他指黎智英一直利用旗下媒體煽動仇恨、美化暴力,又招引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損害港人福祉。他說,有關裁決維護了香港的核心價值。
中國
中國外交部表示:「我們敦促有關國家…不要對香港司法案件審理妄加評論,也不要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司法或中國內政。」
國際
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亞太區主任馬麗怡(Beh Lih Yi)說:「這場虛假定罪是可恥的迫害行徑。這項裁定凸顯香港徹底蔑視新聞自由,而新聞自由本應受到當地迷你憲法(基本法)的保障。黎智英唯一的『罪行』,就是經營報社和捍衛民主。他在獄中每過一天,健康惡化喪生的風險就增加一分,他必須立刻與家人團聚。」
華府倡議團體「爭取香港運動」(The Campaign for Hong Kong)總裁朱牧民(Samuel Chu)表示:「我認識的黎智英不是一個象徵,而是一名具有信念的編輯、一位堅持不讓權力決定言論與信仰的人。從這一點來看,今天的判決不令人意外,但依舊使人心碎。」
英國
英國外交部於社群平台X發文說:「英國譴責以政治動機起訴黎智英以及今日對他做出有罪判決。黎智英和平行使言論自由權遭到中國和香港政府打壓…我們持續呼籲立刻釋放黎智英。」
台灣
台灣大陸委員會(陸委會)透過新聞稿指出,國際社會及人權團體高度關切案件發展,多次呼籲停止迫害並釋放黎智英。如今其遭定罪,台灣與國際社會均感到極度痛心與失望。此次判決如同向世人宣示,香港的自由、民主及司法獨立已遭蠶食鯨吞。
責任編輯: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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