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見證了不止一個民族的悲傷

作者:李江琳 發表:2011-08-16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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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青海湖畔舉辦的「國際詩歌節」,有來自世界各國200多位詩人前往助興。見到這個消息,我的腦子裡立刻浮出那句名言:奧斯維辛之後,寫詩是可恥的。

2010年8月,我專程前往西寧,就是為了到青海湖邊去一下。從機場到西寧市,昏暗的路燈下閃過一個個路牌:湟中、平安、共和……每個地名都令我想到那段血淚斑斑的歷史。

中國人也許都知道,青海湖是中國最大的咸水湖,但是可能很少人聽說過1958年之前,生活在青海湖周圍的「環海八族」——八個明代之前就在青海湖一帶駐牧的藏人部落。部落逐漸分化,到後來不止八族,但作為統稱,依然稱為「環海八族」。如今環繞青海湖的海西、海南、海北、海東等自治州(地區),就是歷史上」環海八族「的牧地。青海湖邊有個每天熙熙攘攘的「景點」,那一帶現屬海南州共和縣,曾是「環海八族」之一千卜錄部落的駐牧地。該部落末代千戶名叫切群加,曾任共和縣政協副主席、青海省政協委員、省人大代表。1958年9月18日,因」防叛「被捕入獄,次年4月死於獄中,時年39歲。1958年共和縣並未發生暴動,但依然有至少1435人作為」不穩定分子」被抓,死亡人數不詳。這個數據僅僅是1981年的「平反」數據,並不是全部捕捉數據。23年後,這些人被宣布「平反」,政府發放了35.9萬元撫恤金和救濟補助款,平均每人278元。
  
青海湖見證了不止一個民族的悲傷。在中共建政後的幾十年中,青海是個令人聞之色變的地方。它曾是中國的古拉格。僅1952-1960的8年間,從全國14個省市被押送到青海個勞改農場和工場的各類勞改犯,就達132,4093人(《青海人口》第9頁)。青海的「監獄企業」曾「一度輝煌」,創造了青海省經濟總量的三分之一,所謂「三分天下有其一」。(詳見山泉:青海監獄布局大調整紀實http://goo.gl/quku7,另見綠野遺老:青海勞改農場二十年http://goo.gl/x9PTl)根據「綠野遺老」的描述,「比如以八寶農場為例,它是關右派和‘勞教’們的主要場所。這個地方,打半個世紀以前,由於它的閉塞而成了「右派」「脫胎換骨」的煉獄,他們「淨化」或日「改造」的時間長達二十多年。」無數民族精英,淪為」共和國「的奴工,被關在青海的幾十個勞改農場和工礦中,默默地勞作,默默地死去。即使僥倖回來,也已在勞改中消耗掉了一生中最好的、最有創造裡的時光。

在青海湖邊,我獨自走到水邊,坐在木製棧道上,望著一頭白氂牛,心裏無限悲涼。我知道,這段歷史的大量真相還埋藏在各級檔案館中,也許永遠沒有重見天日的時候。我也知道,我的同胞們大多選擇不去面對,不去接受真實的歷史。我的研究和寫作,一開始就注定將是千山獨行。

但是,我別無選擇。因為我深知,當歷史的真實還被深深掩蓋的時候,在青海湖畔吟頌「大美青海」是可恥的。

下面是《1959拉薩!》一書的第四章。這章中的數據,只是1958年-1962年發生在青海藏區,具有民族滅絕性質的戰爭中的冰山一角。

第四章:悲愴的青海湖


(一)
青藏高原的東北部,有一個高山環抱,形近橢圓的大湖。居住在那片土地上的藏人,稱這個大湖「措溫布」,意為「青色的海」。漢語稱之為「青海湖」,青海省因此湖得名。

青海位於塞外邊陲,數千年來處於漢文化圈之外。史書中留下一串與該地有關的名詞,如「西羌」、「吐谷渾」、「黨項」、「角廝羅」、「和碩親王」、「羅卜藏丹津」等等,陌生而帶有「異域風情」。在漢文化史中,青海與「邊塞詩」密切相關。在尚無「中華民族」這一政治概念的歲月裡,漢、蒙、藏、撒拉、回等等許多大大小小的民族,各有族源和歷史,各有清晰而獨特的文化特性,說不同的語言,穿不同的服裝,服從不同的首領,崇拜不同的神祇,在那片土地上繁衍生息。這些民族或農耕或遊牧,時而融合,時而征戰,很多時候比鄰而居,互不侵擾。那片塞外之地自古即為民族大舞臺,許多悲壯的歷史劇,在這片蒼涼的土地上展開。

唐代詩人李白的名詩《關山月》詠道:「漢下白登道,胡窺青海灣」,詩中之「胡」,即吐蕃。藏人是這片土地的「原住民」之一,曾是該地人口最多的民族。現代的青海藏民主要分布在青海環湖一帶,即現在的海南、黃南、海北、果洛、玉樹、海西等藏族自治州,居住面積達青海省總面積的97.2%,其中大多數為牧民。1958年之前,藏民沿襲部落制,共有幾百個大小部落,主要的部落有玉樹25族,三果洛的8大部落,環海8族,同仁12族,化隆上10族,湟中的申中6族,大通道廣慧寺5族,門源的仙米寺6族等等。這些部落由世襲的千百戶們掌管。部落各有武裝,各有寺院,各有法規。部落之間為爭奪草山,時常發生械鬥,有時兼併,有時分裂。現代的青海藏民大多屬於「西藏三區」中的安多,其語言為藏語中的安多方言,被稱為「安多娃」,即安多人。

公元20世紀中葉,歷史發生突變。這個突變給那片塞外土地帶來了另一種含義。在漢民族的集體記憶裡,青海是成千上萬政治犯和思想犯的「勞改」和流放之地,被稱為「中國的古拉格」;在藏民族的集體記憶裡,青海是殺戳飢饉之地。1994年,青海省人口普查辦公室編寫了一本書,獻給西藏自治區成立三十週年。在這本名為《青海藏族人口》的官方出版物中,提供了以下一組人口數據:[1]

1950年,青海藏人總數為435,335人
1957年,青海藏人總數為513,415人
1964年,青海藏人總數為422,662人

在這本公開出版書中說:「1949年新中國成立,災難深重的藏族人民也掙脫了階級壓迫和民族壓迫的枷鎖,翻身當家做主。藏族社會一改停滯不前的狀況而一躍跨入社會主義社會……」然而,僅據上述官方數據,「一躍跨入社會主義社會」之後,藏民人口不增反減:1964年,青海藏人不僅比1957年減少了近十萬人,甚至比1950年的人口還少了一萬多人。1958到1964這6年中,青海發生了什麼事,導致藏人的人口以平均每年一萬多的速度銳減,整整減少了19%?
我在訪談年輕一代的青海藏人時,他們口中常常出現一個年份:1958。斗轉星移,1958早已流逝,歷史的年輪已經增添了幾十環。但是,1958這個年份,凸顯在青海藏民的集體記憶裡,成為一圈歲月無法磨平,時光難以沖淡的血色年輪。

1958年,中共的民族政策出現了一個大轉折。

觸發這個轉折的,是1958年4月發生在十世班禪喇嘛故鄉,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縣的藏民和撒拉人暴動,史稱「循化事件」。這個事件雖然只是一個地方性衝突,並且是當時諸多「反革命武裝叛亂事件」中的一個,但它對中共的民族政策產生了巨大影響。其處理模式也被各民族地區的官員們模仿,從某種意義上來說,1958年的「循化事件」,是1959年「拉薩事件」的先聲。

位於青海省東部的循化,是一個多民族地區,人口以信仰伊斯蘭教的撒拉族為主,還有藏、回、蒙、漢、東鄉、保安等民族。在當時的青海,循化是屬於「基礎」比較好的縣,該縣最早建立縣級政權,早在1952年,循化的11個鄉,除了4個藏民聚居鄉外,就已進行了土改,1954年成立撒拉族自治縣。
1955年,中南海大反「小腳女人」,青海省委書記高鋒從北京返回,馬上邁開大步奔向社會主義,訂出一系列高指標,各縣緊緊跟隨,循化縣高速實現了農業合作化,90%以上的農民一攬子入社。那時候,循化並沒有發生武裝衝突。

此後,北京開始強力推行合作化。1955年10月4日至11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開七屆六中全會,通過了《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決議》,要求到1958年春在全國大多數地方基本上普及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實現半社會主義合作化。

暴力土改和強制推行「合作化」在四川引發的藏民暴動,使一些高層「統戰人士」不安。1956年6月,時任青海省副省長、全國政協第二屆常委委員的喜饒嘉措大師在第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發言,對中共建言「在合作化高潮中要注意民族特點」;1957年7月,他再次對中共建言,希望「重視藏族地區特點,慎重進行社會改革」,並提出「試辦藏民牧業合作社更應‘寧寬勿緊’」,「減免寺院和喇嘛的農牧業稅」等具體建議,[2]然而,在席捲全國的「合作化」風暴中,喜饒嘉措大師的話隨風而去,沒有產生絲毫影響。

「大躍進」的風潮和「反右」製造的恐懼,使得青海既不甘,也不敢落後於形勢,於是提出將「民主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兩步並作一步走」的口號,要「在社會主義革命的同時,徹底完成民主革命的任務」,至於完成「社會主義革命」的方法則不必拘泥,「哪個辦法革命徹底就用哪個辦法」。[3]

在1957年11月的青海省委二屆四次全委擴大會議中,將全省牧業地區分為三類,按照各地不同條件,分步開展合作化。不到半年,這個方案就改變了。58年3月,青海省委副書記朱俠夫在中共青海省第二屆委員會第五次全會作總結報告,報告在批判右派份子,原青海省長孫作賓的同時,提出「積極廣泛的開展畜牧業生產高潮」,要求「五年內完成畜牧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全省各地制定出具體指標,開始在牧區推行「社會主義改造」,強辦牧業合作社。這時候,「社會主義改造」在四川、雲南、甘肅藏區已經引發了藏民暴動,「共產風」如火上澆油,使更多的民眾加入暴亂,加劇了戰爭的火焰。1958年春,為了「防叛」,根據中央的指示,青海省委通知自治州和自治縣「採取開會學習等方式將民族宗教上層人士集中控制起來」[4]

於是,循化溫都寺的加乃化仁波切等上層人士就被請到縣城去辦「學習班」。加乃化仁波切當時是循化縣副縣長,但對藏民來說,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位高僧。加乃化仁波切曾擔任過班禪喇嘛的老師,有很高名望,深受當地民眾敬仰。,把加乃化仁波切控制起來,在歷來敬重佛、法、僧三寶的藏人中,引起的震動和憤怒可想而知。  

當時循化縣有4個藏民鄉,其中噶楞、溫都和道幃為農業鄉,剛察為牧業鄉。三個農業鄉在1956年就已成立了高級社,因此,剛察鄉就成了「牧業合作化」的主要對象。剛察鄉還保留部落制度和一支100多人的部落武裝。1958年4月17日,剛察鄉牧主奴日洪布帶領民眾抗拒合作化,同時要求釋放加乃化仁波切,民眾扣押鄉黨支部書記,砍斷電線桿。第二天,抗議升級為武裝衝突,工作組組長被打死,一些人趁機搶劫鄉政府和商店。接著,撒拉族頭人也率領撒拉族民眾加入。4月24日,各族民眾共4,000多人在撒拉族頭人韓乙奴和阿訇韓乙四夫的帶領下包圍縣城,期間發生毆打幹部,搶劫商店等暴力行為。

4月25日拂曉,解放軍兩個團的兵力奉命渡過黃河,圍殲「叛匪」。其時,韓乙奴和阿訇韓乙四夫得到解放軍調動的消息,已經在夜裡率領武裝人員逃走,被包圍的基本上是要求釋放加乃化仁波切的民眾。解放軍趕到後,不由分說立即開火。在沒有遭到抵抗的情況下,「戰鬥」持續了幾個小時。直到解放軍發覺「叛匪」們並不具備反擊能力,自動停火,才發覺死傷者基本上全是手無寸鐵的民眾。短短4小時內,「反革命武裝叛亂」勝利平息,民眾死傷719人,其中「擊斃」了435人。

戰事結束後,緊接著開展大搜捕,一個下午就「俘敵」2,499人,其中包括1,581名撒拉人,537名藏人,38名漢人和343名回人。[5]

當日,加乃化仁波切得知消息,在「學習班」裡悲憤自殺。他後來被認定為「循化事件」的組織者,他的死是「畏罪自殺」,但是,關於他如何組織「叛亂」的詳情,至今沒有公布。

整個事件中,「我方」死傷17人,損失了價值90多萬元人民幣的財產和物資,包括糧食、油、現金等,200多間房屋受到不同程度損壞。

這就是著名的「循化反革命叛亂事件」。

「循化事件」涉及循化縣11個鄉的7個鄉(鎮),大半個縣捲入了這個為期一週的事件中。這7個鄉里,只有剛察是沒有經過土改,原封不動保留部落制度的鄉;另有兩個鄉雖未經土改,但已於1956年直接實現了合作化;4個鄉(鎮)既經過土改,又實現了合作化。在暴動過程中,「不少地主、富農和富裕中農,乘機拉牲口、拿農具、解散合作社。」顯然,這個被定性為「反革命武裝叛亂」的事件,不僅有宗教和民族因素,也與民眾反對合作化有關,很大程度上,民眾是在發泄對合作化的不滿。

「循化事件」中還有一個因素:「叛區」68.4%的黨員和69.5%的團員參加了「叛亂」,其中,156名黨員,262團員參加了攻打縣城,佔參與「叛亂」黨員的44.4%、團員的45.09%,有些黨團員不僅是「骨幹分子」,還「趁機搶劫國家財物」。

5月2日,青海省副省長薛克明就「循化匪亂問題」向省委提交了一份匯報,詳細報告了「循化事件」的概況,死、捕、傷人數,以及對「參叛人員」的處置方案。這份「善後章程」除了將事件定為「以殘餘漏網的反革命分子為基礎,以敵偽軍官、敵偽行政人員和地主、富農分子為骨幹糾合而成」,並且是「有領導、有組織、有計畫」的「武裝反革命叛亂」之外,還對事件之後的處理作出11項規定。其中第二項「處理俘虜的政策和原則」中,制定了21條政策,對不同身份的人作出不同處理。處理最重的,是「寺院宗教人員」,這些人不僅「一個不放,判長期徒刑」,還要「作為活教材或畫成漫畫巡迴展覽,教育群眾」。在「今後如何打擊反革命」這一項中,明確提出:「在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主義改造時期,對反革命是從嚴的政策,不是從寬的政策。因此,要狠狠的打擊幾批。」而且,「這一工作不定指標,能打多少打多少。」[6]

潘多拉的魔盒就此開啟。


(二)
正當循化一片風聲鶴唳的時候,以牧業為主的青海省海南州興海縣發生了武裝暴動。參加者達「2,340戶,9,820人和10座寺院的僧眾1,020人,共10,840人」[7],興海縣1958年的總人口為16,572人,其中牧民為10,028人。也就是說,幾乎整個興海縣的牧民都成了「叛匪」,該縣成了「全叛區」。

 興海藏民暴動的原因,官方解釋是:「反對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反對社會主義制度,反對合作化運動。」但是,為什麼在1958年之前,這裡的藏民沒有「反對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反對社會主義」呢?

1958年2月9日,在北京召開的第一屆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第五次擴大會議上,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國家民委副主任汪鋒做了「關於在少數民族中進行整風和社會主義教育問題的報告」,明確提出「社教」是「整風和批評地方民族主義的鬥爭」。報告精神從北京傳到興海,就變成了一場逮捕和鬥爭民族宗教上層人士的運動。4月,興海縣開展「訴苦鬥爭」,「召開了130多次訴苦大會,6萬多人次參加,訴苦2萬多人次,所有牧主、頭人、宗教上層人物均被批鬥」,還把217名宗教人員關起來「集訓」[8]。與此同時,青海全省加快合作化運動。

1958年5月29日,《人民日報》發表題為「把總路線的紅旗插遍全國」的社論,整個中國被捲入「三面紅旗」的狂熱中。同月,青海省海南州宣布實現了「全州牧業合作化」,涵蓋全州86.03%的牧戶。

一個多月後,包括興海在內的海南州三個縣藏民武裝暴動,抗拒「合作化」。

公開的資料裡從未說明牧民為什麼抗拒合作化,然而,1959年5月30日,青海省委就牧區的各種問題發出了一連串指示。從其中「關於牧業區牲畜入社問題的指示」中可以看出,牧民為什麼不願意加入合作社:

「公社化初期,我們對牧業區的經濟特點和處理牲畜入社問題的重要意義認識不足,不適當地採取了不分階層、不論牲畜多少,一律無代價入社的辦法,入社後又忽視了生產隊的所有制和‘按勞分配’原則,加之牧業區大多數地區只經過幾個月初級合作化過程,個別地區剛辦起高級合作社就轉為人民公社,以致許多群眾誤認為‘牲畜都成了公家的’,他們是給公家‘當牧工’,因而不愛護牲畜,丟了不找,病了不治,死了不剝皮。」[9]

由此可見,1958年牧民是「無代價」入社,即所有牲畜無償交給合作社「統一管理」,這無異於以「合作化」為理由的財產沒收。無論是「農業合作化」還是「牧業合作化」,一開始就不是農牧民的自發選擇,而是中共從「蘇聯老大哥」那裡移植來的。除非強制推行,並沒有多少農牧民願意入社,更何況是「無代價入社」。

在後來的宣傳中,當時的青海牧民被描述成一無所有,過著「中世紀的奴隸生活」。但是,1955年官方所做的社會調查結果顯示,實際情況遠非如此。以興海縣上阿曲乎部落為例:1949年,該部落133戶中,「多畜戶」僅5戶,「貧苦牧民」53戶,最多的是「中等牧民」,佔75戶。1955年,該部落人口增加到157戶,「多畜戶」12戶,「貧苦牧民」減少到50戶,「中等牧民」95戶。而且「貧苦牧民」和「中等牧民」的牲畜佔有數還有所增加,「貧苦牧民」平均每人擁有3頭牛、6只綿羊、2只山羊,[10]也就是說,在「合作化」之前,該部落牧民們的經濟狀況呈健康的上升之勢。

1958年的「無代價入社」事實上是對所有人的財產剝奪,傷害了絕大多數人的利益,自然遭到絕大多數人的抵制。這一事實青海省委並非不瞭解。1959年青海省委第十二次擴大會議上,省委統戰部長冀春光批判以省委書記張國聲為首的「反黨集團」,其罪名之一就是「污蔑人民公社搞得群眾‘傾家蕩產,妻離子散’」,「謾罵黨‘給農民三刀子’,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11]。

那幾年正是「一平二調」高潮時期,勞動力和產品隨意抽調,「關於牧業區人民公社生產隊、小隊的管理體制和經營管理中幾個問題的指示」中以一個牧業大隊為例,1959年1月到5月,即抽調57%的牧業勞力去進行農業生產,加上其他原因,「公社化以來即死亡大畜5,324頭,幼畜成活率僅38%。」完全體現不出任何「優越性」。國家控制糧食供應,同時牲畜都被「集體管理」,牧民沒有自留畜,他們的生活馬上成了問題,因此,他們自然會抵制合作化。然而,抗拒強行合作化的牧民卻成了「叛匪」,他們趕走本屬自己的牲畜,被當成「搶劫國家財產」,遭到殘酷鎮壓。

7月29日,解放軍步兵第402團進駐興海。正規軍跟牧民們打了5個月,「至1958年底,殲滅叛匪6,898人,解放群眾6,630人」。冬季,解放軍撤出之後,這些被「解放」的「群眾」又一次上山。《興海縣誌》如此記載:「縣邊沿牧業隊群眾又大量外逃,僅五龍、溫泉兩地從1958年12月至1959年5月外逃1,900餘人。」

「牧業隊群眾」為什麼大批外逃?1959年5月24日,負責青海省海南自治州「平叛」的軍事機構「海指」,即「海南平叛指揮部」,提交給中央一份報告,題為「關於更廣泛更深入地開展政治爭取工作的幾點意見」。在這份被毛澤東親筆批示為「馬克思主義的文件」中,海指提到了興海牧民「上山為匪」的原因:

「再看興海情況,該縣從去年(1958年)部隊撤離至今年2月,曾爭取回來235名,但由於不能正確貫徹政策,亂加捕殺,給工作帶來嚴重惡果,如溫泉鄉將投誠分子逮捕判刑有10人,有名可查錯捕的4人,錯殺的5人,如麥黑浪部落頭人拉什則是縣委大洛書記寫信叫回的,拉什則回來時還帶50餘人歸降,但不久即被捕法辦;垮什科部落小頭人招降回來後,在解往大河壩途中被殺。目前由於揭發不夠,究竟全縣錯捕錯殺多少,尚無法查清,甚至殺人的人都找到,卻找不到負責人,事情雖過去半年,但由於有些群眾親眼看見殺人,有的被殺屍體被群眾挖出,因此影響極壞,叛匪也反映:‘共產黨說話不算數’拒不投降。……故自2月以來,還未爭取回來1人,相反群眾逃亡為匪者卻達千人。」[12]

對招降和被捕的人濫殺只是原因之一。另一個原因是「統購統銷」造成的嚴重糧食短缺。
「合作化」不僅是為了消滅私有制,也為政府對農牧區進行掠奪性的高徵收提供了方便。1957年,興海縣糧食徵購數為總產量的57.31%,油脂佔總產量的88.6%,徵購後人均糧食26.4公斤,人均油脂0.0018公斤;1958年,該縣糧食徵購量佔總產量的35.94%,油脂佔總產量83.5%,收購後人均糧食為78公斤,人均油脂為0.06公斤[13],這就是一個牧民一年的口糧。理論上牧民以肉類和奶製品為主食,但是,他們的牲畜入社後成了「集體財產」,嚴禁宰殺。因此,青海部分藏區1958年就開始出現飢荒。根據海指的報告:

「目前牧區糧食甚為緊張,加上管理不善,……如興海縣溫泉鄉群眾因糧不夠,吃去冬死去且已發臭的牛羊肉,生病、死亡甚多。雙龍溝拉毛德(女)打柴時,遇到6個叛匪問:投降殺不殺?她答:‘回來沒吃的,不殺掉也要餓死’。該鄉去年11月至今已病死319人,佔全鄉總人口的24.7%,群眾反映是餓死的(實際原因很多),對我不滿,從去年12月至今年5月10日,外逃為匪者165人。糧食問題反映甚為普遍,並已影響對敵爭取。據悉,省委原規定牧區口糧標準,每人每天半斤,但有些地區為求節約,減為5兩,加上管理不善,未積極找代食品,以致造成緊張。」[14]

就在牧民已經到了以隔年死畜為食,導致人畜感染,一個鄉死亡近三分之一人口的時候,解放軍還在與民爭食。1958年「平叛」過程中,解放軍「收集」到的散畜並沒有交還民眾,而是集中起來,在興海縣辦了三個軍用牧場。「海指」的報告中當然沒有提到這一事實。

1958年底,青海牧區已經出現飢荒,牧民到了不得不以死畜充飢的地步,各級官員不僅隱瞞層層情況,還在大刮「浮誇風」。1959年1月9日,青海省委書記高峰在青海第二屆省委十次全體會議上作報告,這個題為「繼續克服右傾保守,鼓足幹勁為今年更大、更好、更全面的躍進而奮鬥」的報告中說:

「1958年是各項建設事業全面大躍進的一年,也是牧業區社會主義革命
取得決定性勝利的一年。……糧食總產量達到22億斤,較1957年增長71.96%,增產的絕對數等於第一個五年計畫期間五年增產的糧食(5.38億)近一倍,一步越過黃河,……按現有人口計算,每人平均糧食近1千斤。」[15]

實際情況是:1958年,興海縣糧食作物播種面積11,089畝,糧食總產量159萬公斤;平均畝產143.39,人均口糧一年不到100公斤,這還是徵購前的人均糧食量。

在這樣的情況下,民眾對「叛匪」的支持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興海)全縣大部生產隊均藏有通匪壞人,駐溫泉鄉的民騎連一出動,匪即知道,乘虛搶劫,等該連趕來,匪已逃去,因而6次扑空。群眾思想混亂,敵我不分,今年1月至5月15日,全縣外逃為匪者441人,……溫泉鄉俄馬溝3月16日搬帳房時,群眾有意將垮牛趕在前面,將660頭奶牛留在後面,被匪全部劫去。……自去年部隊撤離至今,全縣逃亡為匪已達千餘人。甚至有的群眾與匪同睡同住,也不報告匪蹤。」[16]

58年9月,興海縣的民眾就只能靠打野獸,挖蕨麻,挖野菜來解決「缺糧問題」了。就在這樣的情況下,牧民們還不得不讓出牧場,安置6千名河南屯墾移民,因為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國家民委副主任汪鋒已經把「要不要漢族幹部和漢族移民的問題」上升到了「很大程度上就是要不要社會主義、要不要民族繁榮的問題」。事實上,這些移民並沒有帶來「民族繁榮」,幾年後,屯墾農場紛紛撤銷。移民們不少因水土不服,缺少糧食,病餓而死,剩下的基本上返回原籍。留給當地農牧民嚴重的環境破壞。就在這年,興海縣還遵照上級指示,在全縣開展大煉鋼鐵。

1958年12月,溫泉鄉的牧民已經有近三分之一的人口病餓而死,剩下的只好外逃。僥倖逃出去的飢民被當成「叛匪」,被人民子弟兵「殲滅」。在毛澤東為「海指」的報告批示的時候,興海縣餓死和被「殲滅」的藏民達7,217人[17],佔總人口16,572人的43.5%。這個數字還不包括後來在「四反」運動中被捕的人數。

(三)
1958年6月29日,「青海省委對全省鎮壓叛亂問題的指示」這份文件送到毛澤東案頭。文件開篇就承認「青海地區的反革命武裝叛亂已經蔓延成為全局性的問題。全省牧業區共6個自治州,都或多或少地先後發生了叛亂。」[18]。此時,青海暴動涉及6個自治州、24個縣(自治縣)、240個部落和307座寺院,人數達10萬多,也就是說,公開參加暴動的人數,佔當時青海藏民總人口的五分之一。

看了這份報告,毛澤東提筆作出以下批示:「青海反動派叛亂,極好,勞動人民解放的機會就到來了。青海省委的方針是完全正確的。」諷刺的是,參加「叛亂」的,恰恰就是「勞動人民」。毛澤東的這個批示,無疑給了青海省委極大的鼓勵和直接的支持。

7月5日,青海省委將「循化事件」寫成一份報告上報中央。這就是題為「青海省委關於循化撒拉族自治縣反革命武裝叛亂事件的教訓的報告」的文件。這份報告的重點是「總結教訓」。四項「教訓」之首,是「階級矛盾仍然是過渡時期的主要矛盾,全黨必須保持高度的政治警惕性,不斷地克服右傾麻痺思想,與一切階級敵人進行堅決的鬥爭。」而在民族地區,雖然「民族關係已經建立在社會主義經濟基礎上」,但社會主義改造與反改造的階級矛盾當然是主要矛盾,「那些只強調民族矛盾忽視階級鬥爭的資產階級民族觀點,是十分錯誤的,必須反對。」

這份報告還說到,另一個主要教訓,是黨團員與宗教的關係。「循化事件」暴露了一個嚴重問題,即「參加叛亂的黨、團員中,有78%的人在對待宗教問題上存在著極其糊塗的觀念,並且‘護教’思想十分濃厚,甚至‘舍黨不舍教’,‘舍命不舍教’。」因此,「宗教問題確是少數民族黨、團員共產主義化的絆腳石,也是黨在少數民族地區扎根的主要思想障礙。」順理成章,第三個教訓就是「必須破除在宗教工作上的神秘思想,深入宗教寺院工作,徹底改造宗教人員的思想,插紅旗、拔白旗」,並提出「廣泛深入的發動群眾,開展大辯論和訴苦運動」,「通過在宗教人員中進行社會主義大辯論和反右派鬥爭,充分揭露、批評宗教上層的反動本質,夠上右派的要劃右派,並選擇其中最壞的分子登報揭露,佔領宗教寺院陣地,把宗教旗幟掌握在宗教人員中的進步分子手裡。」最後,歸根結底,「必須繼續加強無產階級專政,徹底鎮壓反革命分子」。[19]

8月27日,中央作出批示,肯定了青海省委的這份報告,並將之批轉給包括西藏工委在內的各省市自治區黨委,要求「各有關地區的黨委對於少數民族黨員,需要經常注意加強階級教育和馬克思主義民族觀點教育,在有宗教信仰的少數民族黨員中,還應當加強無神論的教育,使他們劃清共產主義思想和民族主義思想、有神論和無神論的界限、確立共產主義的世界觀和人生觀,成為名副其實的共產主義者。」除此之外,批示首次提出「在階級社會裏,民族問題的實質是階級問題」的觀點,指示各民族地區黨委「在少數民族地區的工作中,應當結合當地條件,堅定不移地貫徹階級路線,要時刻記住:在階級社會裏,民族問題的實質是階級問題,不把握階級實質,是不能夠徹底解決民族問題的。」

這一觀點無視民族之間的差異,用「階級鬥爭」觀念來解釋文化、宗教、歷史、風俗習慣等方面的不同而產生的衝突。此後,這一觀點為中共在少數民族地區大開殺戒提供了理論依據。這個批示無形中也肯定了青海省委必須在寺院中「插紅旗、拔白旗」的「教訓」,為旨在全面摧毀寺院的「宗教制度改革」運動提供了支持。

「循化事件」中,青海省委調動軍隊,對平民進行了一場大屠殺,分明闖下了大禍。但是,「變壞事為好事」不僅是中共一貫的策略,也是中共體制內各級官員的生存法則。只消給被屠殺的平民貼上「反革命」的標籤,把事情定為「你死我活的階級鬥爭」,屠殺就被合理化,涉及事件的官員就可保官位無虞。
從1958年6月29日「青海省委對全省鎮壓叛亂問題的指示」,經毛澤東批示,到7月5日青海省委就循化事件作出報告,8月27日中央作出批示,可以看出中共黨內的一種資訊流通模式。這種模式是在奪取全國政權的戰爭年代形成,並通過殘酷的黨內鬥爭和淘汰加以固定的。理解和揣測中央和上級的意圖,是下級官員的基本功課,下情上達必須根據這種理解和揣測來加以掌握。中央和上級在不能全面準確掌握社會實際情況,尤其是邊遠地區情況的時候,就只能作出模糊而空洞的指令,需要下級去嘗試,再根據下級嘗試後匯報的結果來調整,卻無法避免下級報喜不報憂,揣准了上面的一廂情願,掩蓋真相,投其所好。情報工作是中共在戰爭期間的強項,但是在中共奪取政權以後,下情上達和上情下達卻總是片面而扭曲的。於是,一旦最高層頭腦發熱,一個局部事件,就會放大成為全國性的災難。「循化事件」就是一個典型例子。


(四)
1958年12月18日,第十一次全國統戰工作在北京召開。會上,青海代表杜安華做了「關於青海省民族工作情況和今後意見」的發言,向大會報告說:「從(1958年)8月開始,到11月統計,全省859個喇嘛寺廟,有731個解體;54,287名宗教人員,有24,613名還俗參加生產。」[20]

這就是對外稱為「反封建」的「宗教制度改革」運動。這場運動在1958年下半年席捲整個西藏周邊四省藏區。在甘肅省的甘南藏族自治州:「(1958年)10月20日,全州196座佛教寺院中,除保留拉卜楞寺院、禪定寺、黑錯(即合作)寺、郎木寺外,其餘192座全被廢除,其僧侶均被遣返原籍還俗。」[21]四川阿壩1958年之前有320多座寺廟,「宗改」後剩下7座;甘孜州保留了27座寺院,其餘皆被關閉或摧毀。

在這場運動中被摧毀的,不僅是佛教寺院。《樂都縣誌》有如下記載:「(1959年)9-12月,進行宗教制度改革,沒收了18座佛教寺院和5座清真寺院的財產,拍賣後的現金交縣財政,逮辦了宗教上層人士43名,其餘320名宗教職業者遣返回鄉參加農業生產。」[22]而且:

18座寺院中,公社辦公佔用2座,生產隊作飼養場的10座、洋芋加工廠的l座;5座清真寺中,作為縣博物館的l座,公社倉庫的1座;拆毀2座,4座天主堂中,作公社倉庫的2座,民辦醫院的1座。這次宗教制度改革中,逮捕管家3人,僧官7人,普通喇嘛11人;清真寺教長1人,滿拉2人,學董和鄉老13人,普通教徒5人;天主堂修女l人。送青年教徒到學校學習的12人,吸收參加工作的18人,自殺6人。[23]

這場名為「改革」實為毀滅的運動,並不單純是意識形態的衝突。1958年10月7日,汪鋒在「在喇嘛教問題座談會上的講話」中說:「宗教制度的改革是一場極其尖銳、極其複雜的階級鬥爭」,「改革的方法是放手發動群眾。在打擊反革命分子、反對壞人壞事、反對宗教特權剝削等口號下(可以不提改革宗教制度的口號),把寺外群眾和寺內的貧苦喇嘛一齊發動起來,造成兩面夾攻的聲勢浩大的改革宗教制度的群眾運動;同時,把反革命分子和民憤大的反動上層該逮捕的逮捕,該集訓的集訓,堅決揭掉蓋子。」[24]

青海省委認為:「……改革宗教制度,更具有‘窮人’反對‘富人’、‘人民’反對‘貴族’、‘低等’人反對‘高等’人的階級鬥爭性質。不堅決進行宗教制度改革,要徹底消滅牧主階級,取得社會主義革命的勝利是不可能的。」但是,在策略上「為了口號鮮明有力,群眾容易接受,對外沒有公開提宗教制度改革,而提出徹底肅清宗教寺院中的反革命分子,廢除宗教寺院的封建剝削和特權,這樣作,既策略,又達到宗教制度改革的目的,加速了社會主義革命。」[25]

「宗改」也不僅僅是一場政治運動。除了廢除寺廟的一切特權之外,還廢除了房地產所有權,將寺院擁有的土地、森林、牲畜、商業資金等財產悉數沒收。青海著名的塔爾寺在「宗改」過程中,「沒收處理金銀、現金、珠寶玉器、高檔衣物、日用品等物資20餘種,總值159.8萬元(1959年退回錯沒收財產總值53.5萬元)。」[26]

換言之,這場被稱為「宗教制度改革」的運動,事實上是一場針對寺院的「打土豪,分田地」運動。

至於憲法中的「宗教自由」,中央統戰部副部長、國家民委副主任汪鋒說:「為什麼提保護宗教信仰自由呢?這一條是不能丟的,這一條是我國憲法規定了的,有了這一條,就使反革命分子不能說我們消滅宗教,我們就主動……」。青海省委統戰部長冀春光更加直接了當:「我們一再強調全面貫徹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強調加強宗教工作只是為了爭取信教群眾和逐步限制以至最後消滅宗教。」[27]

這些文件和講話,清楚地表明瞭中共在對待宗教問題的目的和策略。中共是一個有明確唯物主義理論作為意識形態基礎的政黨,這個政黨從一開始就有明確的方向,消滅宗教是其綱領中的一部分。現代憲政觀念中,尊重個人的信仰自由、思想自由的原則,從根本上與共產黨的綱領格格不入。但是,這個黨又明白,它所面對的是人類幾千年形成的精神領域,是大眾賴以生存的精神支柱。破壞宗教在任何時候都是不得人心的。於是,針對宗教的活動,需要殘酷才能奏效,因此需要提高到對敵鬥爭的「高度」。從一開始就要把非政治的宗教機構和宗教人士政治化為「敵人」,這才可能下手。同時,對外宣布「宗教自由」,保護「正當的宗教活動」,其目的一是宣傳,二是反過來證明,受到鎮壓的宗教機構和人士,必是「反動」的,或是「不正當」的。

經過如此「改革」之後,西藏周邊四省藏區的寺院遭到全面摧毀。

於是,在20世紀中葉的中國,出現了歐洲中世紀式的全面宗教迫害,也出現了只有在極少數宗教極權國家才可能出現的情況:宗教活動成為被批鬥、抓捕、判刑的「反動行為」,民眾冒著生命危險,偷偷把祖傳的佛像、經書和法器藏起來,有的埋在地下,有的藏在山洞裡,有的沉入河中。點佛燈、轉瑪尼筒、煨桑、唸經等都被嚴厲禁止。在幹部、「積極份子」和武裝民兵們虎視眈眈的監視下,民眾的宗教活動轉入地下。彼此信任的人們躲在帳房裡唸經,派人在帳房外看守,遠遠看到幹部或民兵過來,趕快假裝幹活。還俗僧人連嘴唇微動,都被當做是默默唸經,被抓來批鬥。

情況嚴重到甚至連「平叛」部隊也看不下去,出面為被鎮壓者「求情」的地步。「海指」的報告建議地方政府「公開群眾正當的宗教活動,尊重藏民風俗習慣」,「還俗阿卡[28]繼續唸經者應予准許」,並且准許藏族婦女「將雙辨改為小辮,並佩戴飾物」。這份文件也證明,藏民暴動的原因,以及藏區的真實狀況,中央政府和毛澤東本人,絕非一無所知。

高壓之下,藏民拚死反抗,暴動此起彼伏。戰事大致平息之後,各地為防止暴亂再起,隨即展開大規模抓捕,許多部落的全部成年男人被關進勞改農場,或被關起來「集訓」。他們的家屬成為被監控的「反屬」。

1958年,整個海南自治州「共處理各類人犯16,272人」,其中「集訓10,276人,逮捕6,451人」,另有455人情況不明。[29]
海南藏族自治州的同德縣,全縣反(叛)屬、還俗僧侶、釋放犯和「叛俘」的總數,高達該縣總人口的36%。[30]

黃南藏族自治州尖扎縣,只有昂拉、當順、加讓及尖扎灘地區藏民暴動,根據官方資料,公開參加者為618人,包括中共黨員25人,共青團員24人,鄉幹部1人,群眾398人,喇嘛2人。「參叛」人員佔「叛區」總人口3,646中的16.90%,佔全縣總人口21,310中的2.90%。「平叛」以「政治爭取」為主,爭取到「歸降」者596人。但在事後的「反叛」運動中,逮捕了2,074人,佔「叛區」人口的56.9%,佔全縣總人口的9.73%,其中包括「在職統戰人士40名,撤職9名、集訓117名、自殺5名。沒收被捕統戰人士存款38,500元。」被逮捕的人中,「在勞改中死亡的561人,佔捕辦人數的27%。」[31]

果洛藏族自治州久治縣:「從1958年8月至1960年底逮捕關押1,050人,佔當時全縣總人口的9.57%。其中,1958年捕辦802人,1959年捕辦116人,1960年捕辦132人。1962年貫徹中共中央西北局民族工作會議精神,清查捕辦的1,050人中,應釋放的862人,截止1963年7月15日已釋放258人,勞改農場通知死亡的346人,還有258人未通知。後來這項工作不了了之。」[32]也就是說,該縣總人口近10%的人被抓,其中82.1%的人是被錯抓的。被抓的人中,死亡率竟高達57.5%。

達賴喇嘛的出生地青海湟中縣:「1958年共逮捕判刑1,479人,其中死亡414人,致殘75人。」其中1,207人後來宣告無罪[33]。也就是說,81.6%人被錯捕,被捕的人中28%死亡,5%致殘。

在青海玉樹藏族自治州,對藏民濫殺的結果,使該州出現了「無人村」和「寡婦村」,許多男童反穿羊皮襖躲在羊群裡,逃過一死。[34]

許多死者的家屬從未得到通知,無數個家庭中的父親、兒子、丈夫、兄弟就這樣在人間消失。這些人中還包括許多一度是「統戰對象」的「民族宗教上層人士」。在青海,根據中共中央的指示,僅僅是為了「防叛」,這些在共產黨建政期間曾「肝膽相照」,給予極大幫助,被委以各級政府職位的活佛和千百戶們就被以辦學習班或者開會的名義誘捕,秘密關起來「集訓」。這些神秘的「集訓班」是「秘密監獄」,還是「監獄中轉站」,至今不為人們所知,但是有確鑿的證據,曾有不少人在「集訓」期間死亡,死因不明。[35]被關進監獄的「民族宗教上層人士」中,包括「著名愛國人士」、曾任黃南藏族自治州州長、全國政協委員、全國民族事務委員會委員的隆務寺第七世夏日倉仁波切羅桑赤列隆朵嘉。[36]

在這些冰冷的數字背後,是成千上萬失去丈夫的女人,失去兒子的老人,失去父親的孩子。1958年「平叛鬥爭」的倖存者,很多將成為大飢荒的餓殍。「反對共產黨的領導,反對社會主義,反對合作化」使他們成為雙重意義上的「非我族類」。在那片被「階級鬥爭」魔咒鎮住的土地上,殺劫遍野,生命賤如草芥,沒有人注意塞外藏民的苦難。青海牧民與外界的聯繫比康區更少,在青海發生的大屠殺和大逮捕,外界更是一無所知。只有大山托出的「措溫布」,那片青色的湖,承接了那些老人、婦女和孩子的眼淚;只有世代養育他們的草原,見證了他們的悲傷。

措溫布,青色的湖,是中國最大的咸水湖。

這就是1959年「拉薩事件」爆發之前,藏民族的生存狀況。當時,約佔藏民人口50%的西藏周邊地區,許多地方依然處在戰爭狀態。青海已經「殲滅」了8萬餘「叛匪」,並且「捕捉各種反壞分子3萬9千餘人」[37],以此「掀起了社會主義革命的高潮」。在此期間,青海全省共進行「訴苦大會3萬餘次,參加鬥爭的群眾約有3百萬人次……面對面鬥爭了反革命分子、牧主、頭人和宗教上層的反革命分子5千餘人。」[38]有的地區被捕人數高達總人口的20%以上。

達賴喇嘛童年居住過的塔爾寺,有427人被「錯捕錯判」[39],僧人大多數被遣散,塔爾寺被改成了「階級教育展覽館」。土改和「公社化」已近完成。一些地區正在「大煉鋼鐵」,辦食堂,推行「帳房街道化」。在一些藏區,工作隊以「移風易俗」的名義強制漢化,強迫藏民「褲子化」,「雙辨化」。以「支援國家建設」的名義,強迫民眾交出金銀珠寶飾物。針對寺院的「打土豪分田地」已經完成,藏區的寺院絕大多數被拆毀、佔用或關閉,藏民的宗教崇拜轉入地下。部分地區出現飢荒。

這一切,都是以「民主改革」的名義進行的。

1959年初,周邊四省藏區已經被強行納入了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的「紅色大一統」之中。雖然「在西藏地區,根據中央六年不改的方針,喇嘛教制度改革也暫時不搞」,[40] 但其實大家心裏或多或少都猜測到,改革到達西藏地區,那只是時間問題。

在這一切都背後,還有一個當時只有極少人知道的秘密: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縣的金銀灘草原上,正在修建「原子城」。毛澤東擠進「核俱樂部」指日可待,於是更加有恃無恐,對青海藏民固然不會手軟,對西藏他也失去了「統戰」的耐心。

一萬多名世代居住在金銀灘草原上的蒙藏牧民被迫遷移。在得到遷移通知的第二天,牧民們不准放開拴著的牛和狗,來不及拆帳房,只帶上鍋碗等簡單生活用具,就在幹部和農墾民兵的押解下,踏上離鄉之路。時值秋末冬初,高原氣候寒冷,搬遷路上,許多牧民凍餓而死。[41]

1958年8月18日,中共中央總書記鄧小平指示西藏軍區司令員張國華和副司令員鄧少東:要鞏固自己的陣地,維護交通,有把握的就打,沒有把握的就不打;讓他們(指叛亂分子)鬧大點,鬧的愈大,改革就愈徹底;解放軍不要輕易上陣,不要輕易把部隊拉上去;要提高警惕,生產時把槍放在旁邊。[42]

至此,西藏已是「紅海洋」中一座即將沉沒的孤島。聖城拉薩的命運,尚未展開,已成定局。

[1]《青海藏族人口》,17頁。
[2] 《四川民族地區民主改革資料集》,497∼503頁。
[3]「為徹底完成青海省牧業區社會主義革命而鬥爭」,《民族宗教工作文件彙集1949-1959》,1072頁。
[4]達傑:《果洛見聞與回憶》,112∼113頁。
[5] 詳見降邊嘉措:《十世班禪大師傳記》,98-99頁;死傷數據引自「關於循化匪亂情況和今後意見的報告」,《民族宗教工作文件彙集1949-1959》,1037-1039頁;死亡數字引自「青海省委關於循化撒拉族自治縣反革命武裝叛亂事件的教訓的報告」,《民族宗教工作文件彙集1949-1959》,993∼999頁。
[6] 「關於循化匪亂情況和今後意見的報告」,《民族宗教工作文件彙集1949-1959》,1037∼1039頁。
[7] 《興海縣誌》,346頁。
[8] 《興海縣誌》,24頁。
[9]  「關於牧業區牲畜入社問題的指示」。《民族宗教工作文件彙集1949-1959》,1115∼1118頁。
[10]《青海省藏族蒙古族社會歷史調查》,第19頁。
[11]「徹底肅清右傾機會主義分子張國聲同志在統戰工作上右傾投降主義的思想影響,堅決貫徹黨的統一戰線工作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針!」《民族宗教工作文件彙集1949-1959》,428頁。

[12]《民族宗教工作文件彙集》1004-1005頁。
[13]  根據《興海縣誌》提供的人口數、糧食、油脂徵購數的計算。原始數據見《興海縣誌》「地理志」第六章;「經濟志」第三節。
[14]《民族宗教工作文件彙集1949-1959》,1006頁。
[15] 高峰:「繼續克服右傾保守,鼓足幹勁為今年更大、更好、更全面的躍進而奮鬥」,《民族宗教工作文件彙集1949-1959》,310頁。
[16] 《民族宗教工作文件彙集1949-1959》,1003頁。
[17]《興海縣誌》346頁:「至1960年未,在3年多的平叛鬥爭中,共交戰108次,殲滅叛匪8609人,繳獲機槍2挺,衝鋒槍5支,手槍30支,各種步槍1613支,火槍296支,各類子彈45200發,刀具5269把,望遠鏡14具。」332頁:「1958-1960年,在打擊刑事犯罪活動中犯了擴大化錯誤,全縣逮捕各類人員697人,其中反革命佔80%,主要罪行是‘陰謀叛亂’」。
[18] 「青海省委對全省鎮壓叛亂問題的指示」以及毛澤東的批示,見《民族宗教工作文件彙集1949-1959》,989∼992頁。
[19]「青海省委關於循化撒拉族自治縣反革命武裝叛亂事件的教訓的報告」,《民族宗教工作文件彙集1949-1959》,993∼999頁。
[20] 杜安華:「關於青海省民族工作情況和今後意見的發言」,《民族宗教工作文件彙集1949-1959(上)》,468頁。
[21] 《甘南州志》,102頁。
[22] 《樂都縣誌》,19頁。
[23] 《樂都縣誌》,310頁。
[24] 「汪鋒同志一九五八年十月七日在喇嘛教問題座談會上的講話」,《民族宗教工作文件彙集1949-1959》,780-790頁。
[25] 「為徹底完成青海省牧業區社會主義革命而鬥爭」,《民族宗教工作文件彙集1949-1959》,1070頁。
[26] 《湟中縣誌》,238頁。
[27] 「徹底肅清右傾機會主義分子張國聲同志在統戰工作上右傾投降主義的思想影響,堅決貫徹黨的統一戰線工作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針!」《民族宗教工作文件彙集1949-1959》,432頁。
[28] 阿卡,青海藏區使用的安多方言,指出家的僧人。
[29] 《海南州志》,32頁。
[30] 「關於更廣泛更深入地開展政治爭取工作的幾點意見」,《民族宗教工作文件彙集1949-1959》,1002∼1007頁。
[31]《尖扎縣誌》,413、520頁。
[32] 達傑:《果洛見聞與回憶》,223頁。
[33] 《湟中縣誌》,240頁。另外,1958年9月對伊斯蘭教的「改革」中,湟中縣85座清真寺,只保留5座,其餘全部關閉。
[34]  Baba Phuntsonk Wangyal: Witness to Tibet’s History, p.45.
[35] 《果洛見聞與回憶》,第112-113頁;《十世班禪大師傳記》第98頁。在各藏族自治州、縣誌的「人物傳」和「糾正冤假錯案」資料中,提供了不少數據和個案。
[36] 七世夏日倉仁波切於1958年6月16日被捕,1978年11月30日死於獄中,1980年10月4日平反。詳見《黃南州志》,1544頁。
[37]「為徹底完成青海省牧業區社會主義革命而鬥爭」,《民族宗教工作文件彙集1949-1959》,1067頁。
[38] 同上。
[39] 《湟中縣誌》,18頁。
[40] 《湟中縣誌》,18頁。
[41] 為建造金銀灘原子彈基地強迫海晏牧民搬遷的詳情,見鐵穆爾:「在庫庫淖爾以北」,《西湖》2007年第6期。
[42]《解放西藏史》,346頁。

来源:新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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