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綁匪裸體交給截訪:女訪民李淑蓮中秋死在信訪辦

發表:2009-10-05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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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期間,估計百萬訪民被各地關押,其中多少訪民有著和李淑蓮一樣的命運?或許將永遠是個迷。但他們都有著絕望、痛苦,除了肉體的折磨李

被警察說"要人權找外國要去"的李淑蓮"被上吊"在信訪辦

曾經被十三個黑社會人員赤身裸體從聚源賓館綁走交給信訪辦,並被北京右安門派出所警號為040582警察說"人權是外國人創造的,要人權找外國人要去。中國沒有人權!"的山東龍口女訪民李淑蓮,於中秋節死了,身上傷痕纍纍,信訪辦的說法是她"上吊自殺"。

9月3日,李淑蓮應北京大興德茂派出所的通知,到派出所去辦暫住證,但德茂派出所卻通知李淑蓮老家山東龍口的駐京辦人員,強行帶走了。

後來跟李淑蓮一起去德茂派出所的老鄉,電話通知了李淑蓮的丈夫此事,李的丈夫即去當地信訪辦詢問其妻子的下落,但龍口市、煙臺市、山東省信訪辦都表示不知道李淑蓮的下落。

李淑蓮的丈夫無奈之下只好到北京德茂派出所詢問,德茂派出所的警察說,我們不管她的行蹤,我們把他交給龍口駐京辦就沒責任了,你們找你們駐京辦的曲慶國要人吧。曲慶國卻說,別找我,找你們東來街道辦吧,李的丈夫無奈之下只好問去尋找妻子,可東來街道辦的所有工作人員都說不知道這事。

就在中秋節前兩天,李的女兒給北京德茂派出所打電話詢問她母親的事,可值班民警卻說不知道,說要問一下領導,後來回答說,問了領導,沒這回事,也沒這個人。

今天(10月4日),李淑蓮的家人已經見到了她的遺體--多處傷痕!背部淤青!家人認為是毆打致死,龍口當局一口咬定是自殺!

李淑蓮的家人--丈夫寧福良和兒子寧路海被龍口當局控制在龍口政府招待所"東萊賓館"內,不讓出去,在賓館外有一百多人看管!

李淑蓮的女兒昨天晚上想方設法逃出黑賓館,現在龍口當局各路人馬在大肆搜尋李淑蓮的女兒李寧。

李淑蓮的丈夫老寧已經崩潰,癱倒在地,現在在輸液。唯一的兒子不知如何面對強大的專政鐵拳。

今天網友打電話到東萊街道辦事處,兩位接電話的工作人員都說沒這回事,他們市都沒有一個叫李淑蓮的女人。街道辦電話0535-8799510


(李淑蓮年齡50多,孩子們20歲左右)

 

李淑蓮被綁架證人簽字

附:北京警察說"中國沒有人權,要人權找外國要去"2009-07-11

山東龍口市李淑蓮,女,晚十二點在北京南站幸福旅店,龍口市信訪辦僱請十三名黑社會成員,都光膀子穿大褲衩,進來就抓住李淑蓮,李急忙抓衣服穿,但黑社會搶走了衣服,架進外面一黑麵包車,李要衣服穿,這些人不給,車開了十多分鐘後把李淑蓮交給牌號"魯FM0031" 的車,並把褲子上衣扔進車,李淑蓮檢查發現衣袋裡的四千七百元錢被搶走了。

6月30日上午,劉德軍、姚晶、李淑蓮到公安機關報案,但他們說中午要休息,讓他們下午再去。

王荔蕻、李淑蓮來到南站派出所報案,但派出所一警號040582的警察剛聽完李淑蓮講他們不讓自己穿衣服的事,就不屑的說:"你多大年紀了?沒穿衣服有什麼?強姦你了沒?強姦你了沒?"李淑蓮一下氣哭了,說:"我就是80歲了,也有人權。"

040582警員說:"人權是外國人創造的,要人權找外國人要去。中國沒有人權!"

經過一下午交涉,終於在將近晚上八點時,派出所把山東龍口市法院這次請人抓李淑蓮的截訪人員叫到了派出所,由派出所居中調停,但等山東龍口法院的截訪人員到來時,卻是開著警車,說要把李淑蓮帶回山東,王荔蕻非常生氣,說他們要敢公開搶人,我就學鄧玉嬌了。

後來在做完筆錄後,王荔蕻打110報了警,同時要派出所歸還扣押的李淑蓮和另一位自願來做證人的阿姨的身份證,因為以前警察經常看了訪民的身份證就不還了,故意讓訪民在北京生活不方便。後來在王荔蕻的強烈要求下,警察歸還了身份證,一直沒有人出警,王荔蕻把李淑蓮帶回自己的家。山東法院的人沒有搶人。

李淑蓮生前的上訪信

我叫李淑蓮,是山東省龍口市一個因工受傷下崗職工。我在龍口市東市場租兩個店門,作窗簾、手錶、鐘錶、首飾、皮衣等生意。我合法經營,照章納稅。

2001年4月2日,龍口市場發展管理局原局長孫清波、副局長李慶順,明目張膽向我索賄4萬元,因我沒有及時把錢送給李慶順,他便有意挑起事端,於2001年4月10日及4月16日兩次故意放水淹了我的倉庫(窗簾、手錶、鐘錶、皮衣等貨物,損失達252600元)。就這樣,李慶順還不罷休,竟在2002年5月16日,無端強行封我營業店門、扣押我136萬多元的財產。李慶順在封門時竟慘無人道打傷我母親,致使她腰、胳膊受傷。之後,僅僅9個月的時間我母親就含冤而死。2002年11月4日,已被李慶順等人封鎖的店門不知何時鎖不見了。經公、檢、法等有關部門清點商品,發現丟失大批商品,進貨單據、賬本也被盜。之後又由該局對店門重新換鎖,鑰匙由該局繼續保管。在這期間,我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要求解決,但總是像一個皮球似的被踢來踢去,均無人管。我被龍口市發展管理局副局長李慶順這個貪官迫害已經沒有別的出路了,只有到山東省政府、北京市、國務院信訪局、全國人大常委會上訪,在這長達7年之久的上訪之路,我已經傾家蕩產了。

在我上訪期間,先後被押8次,共87天,尤其是2003年3月7日,我被送往濟南遣送站、收容所關押33天,受到非人的虐待,晝夜折磨,腰部、肋骨、胸骨被損傷。致我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在我被關押期間,他們擅自委託煙臺東方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到我店裡單方評估,我被關押、家人無一人在場,且至今未評估報價單把店裡丟失後剩下的商品評估41萬餘元,(包括家中存放的商品評估45627.29元)。他們被封門期間丟失的商品根本不管。

我被貪官逼的無奈,只好按規定到有關部門上訪,我一定要看一看在共和國的土地,有沒有百姓說話的權力,生存權力。可是至今沒有得到公正說法。在2003年11月12日兩天,龍口市電視臺因我上訪在新聞播放曝光,嚴重的侵犯了我的名譽權和造成精神損害。2009年3月1日我坐車到招遠算命,被龍口市法院追趕上攔住,把我拉到龍口市九里西城洗浴池旅館關押到3日下午8:30,轉到龍口市張強賓館,關押到14日,不但侵犯了我的人身自由權,還剝奪我們政治權,不讓我們看中央新聞。

本人請求有關部門領導調查龍口市發展管理局副局長李慶順等人的貪贓枉法行為,維護正義,保護公民的合法財產權、人身權。

具體要求如下:

(1) 追究我母親被打傷致死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並賠償追究我母親被打傷致死的經濟損失;

(2) 立即支付龍口市法院扣押的補償款10萬元;

(3) 賠償因商品被故意放水淹損失252600元;

(4) 賠償封鎖店門不能營業損失152萬元(賠償每月純利潤損失2萬元X76個月損失=152萬元);

(5) 賠付封鎖店門時丟失大批商品價值423832元;

(6) 龍口市法院拉在拍賣行沒評估的一切遺漏的商品價值34.5萬元的貨款立即歸還;

(7) 我無法營業,賠償致使造成裝潢4間房屋(屋內屋外)損失達78000元。

為討這個公道,經歷了無數次被截訪、阻訪、野蠻攔訪、謾罵、威逼、利誘和非法關押。

對本人遭受的非人的折磨和苦難,望各級領導查明事實,還我公道,討回我們的血汗錢。

山東省龍口市東萊街道北巷村

李淑蓮:0535-8526264

2009年3月16日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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