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報效祖國回國 因信仰被秘判

發表:2008-04-22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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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從芬蘭結束留學後毅然回國準備報效祖國的漆犁坷,不料因堅持信仰於2006年被非法抓捕,並被判刑三年。目前在廣東省韶關市北江監獄遭受迫害。

少有的好人-- 漆犁坷

漆犁坷,祖籍江西,1997年留學芬蘭,在留學期間接觸到了法輪功學員,漆犁坷發現法輪功的書第一次告訴他了做人的根本意義,便決定要修煉到底。

漆犁坷為了能把自己所學用於建設自己的祖國,於2002年毅然回到中國大陸,並在廣東省深圳市從事對外經濟貿易工作。他時時刻刻都嚴格按照法輪功「真、善、忍」的原則來要求自己,艱難的工作留給自己,輕鬆的工作留給別人。

在深圳工作的四年中,他都是上晚班(從晚8點至晨6點),由於孤身一人在外,生活瑣事都要自己料 理,所以白天剩餘時間都在睡覺,有時睡過了頭,一天只能吃上一頓飯,生活十分辛苦緊張。
凡是認識漆犁坷的人,都知道他是個外表文靜,相貌英俊,才華出眾,工作成績卓著的優秀青年,他純潔、善良、正直、富有同情心,待人誠懇,遇事先替對方著想,模 範遵守社會公德,嚴於律己,寬以待人,是個少有的好人。

漆犁坷被秘密抓捕

2006年9月23日夜,漆犁坷在深圳住處被便衣警察秘密綁架,隨後警察連續7個晚上輪番對漆犁坷進行突擊逼供,不讓他睡覺,前後逼供40餘次。他所在工作單位一直不知他失蹤的真正原因,而他的父母則在他失蹤的兩個月後才得到深圳警方的通知。

2007年6月,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的情況下,漆犁坷被秘密判刑三年,罪名是「利用網際網路製作傳播×教信息」,可是漆犁坷的住所根本沒安裝網線,無法上網。漆犁坷與遠道趕來的父母不服判決提起了上訴,深圳中級法院二審沒有開庭,即書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漆犁坷現在粵北山區的韶關市北江監獄關押。據知情人士透露,漆犁坷在獄中長期被戴上手銬腳鐐,並被關「小號」,受盡折磨。近來見過他的人說他已被折磨的又黑又瘦,幾乎沒有了他原來的精神抖擻的樣子。

據瞭解,在北江監獄裡,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都被單獨關小號,強制超額長時間勞動,不讓睡覺,甚至把不知名的藥物混在飯裡讓他們吃,造成他們精神恍惚、神志不清。其中,揭陽法輪功學員黃湧忠,被北江監獄毒打致生命垂危後,由其父母領回家十多天後吐血死亡。

来源:大紀元記者林淑芬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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