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政協副主席僱人殺情婦

發表:2007-02-01 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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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多虧那小小的日記本

  北京,房山區,2006年春節,農曆正月初三,早晨7點多鐘,一個陳姓女士失蹤了。小陳今年30歲,已婚,有個獨生女兒,3週歲。

  對於失蹤前的情況,小陳的丈夫只是恍惚記得:當時我們還在睡覺,小陳聽到手機鈴聲,便下床看了簡訊內容,稍微收拾了一下,告訴我,出去一會兒,很快就回來。

   小陳一走,就再也沒有回來。小陳為什麼突然出門,她到底去了哪裡,她去幹什麼了,那手機簡訊究竟是怎樣的內容?

  已是深夜零點,丈夫把電話打給所有的親戚、朋友和小陳的同事,得到的回答全都是三個字:沒見到。丈夫不得不撥打110報警。三天過去,依然杳無音信。

  正月初八,七天長假之後的第一天上班。小陳丈夫來到了房山區委辦公室,這是小陳工作的地方。小陳在這裡做機要員已經長達8年的時間。

  在同事們的幫助下,小陳的丈夫打開了小陳的辦公桌抽屜,找到了一本神秘的日記本,讓他一下子看到了妻子那些無法言狀的一切……

  日記本的第一篇日記,寫於2000年×月×日。那裡面記錄了那天晚上×點×分在×處的床上與神秘對象的第一次:

  「我原本以為他只是我非常崇拜的領導,現在我才真正地發現他竟是我最鍾情的男人。雖然我們相差二十多歲,但我們之間並沒有任何的距離。他很男人,我認為他是世上最棒的,我已經無法離開他了……」

  據小陳丈夫向警方陳述,「現在看來,她第一次與那個大她二十多歲的‘很男人’的傢伙上床的時候,我們並沒有結婚,甚至還沒有談戀愛」。就是說,在小陳還沒有成為他的戀人和妻子的時候,她已經投入別人的懷抱。而且,根據日記佐證,即使他在與小陳熱戀到後來結婚以及女兒出生之後的幾年裡,他們還一直保持著這樣的關係。最讓他痛心疾首的是××××年×月××日,日記中記載了她與那男人在×× 賓館過夜。而恰恰這一天,是小陳婚後第三天回門的日子。

  面對這樣一本骯髒的記錄,小陳丈夫的心裏雖充滿了沮喪和憤懣,但此刻最著急的還是盡快找到失蹤的妻子。

  小陳丈夫自然而然地想到了他——曾經擔任區委辦公室主任多年、現任區政協副主席兼區委辦公室主任的許志遠!

  小陳丈夫此刻的心情也許並不是要去找許志遠算賬,只是想通過這個知情人瞭解到妻子的下落,盡快找到妻子。但是讓他意想不到的是,當他找到了區政協,要求與許志遠見面的時候,工作人員打電話報告了許主席,許志遠的回答十分乾脆:「不見!」

  小陳丈夫吃了閉門羹,心中盛怒難平,逕直奔向區紀委。

  幾天後,區紀委把情況向上級匯報,立即引起了市紀委的高度重視,由此揭開了小陳的「失蹤之謎」。

  犒賞:10萬元雇凶費

  市紀委辦案組就日記本問題找許志遠談話,許志遠承認了曾經與自己下屬機要員小陳有性關係。

  許志遠,男,生於1952年4月13日,北京市房山區政協副主席(副局級)兼區委辦公室主任。

  許志遠在談到與小陳的關係的時候,一再為自己辯解:「我與她的關係維持了幾年之後,就越來越疏遠了。特別是最近半年多來,這種關係就斷了。」

  辦案人員又一次查看那個日記本,果然在後面的幾篇日記裡有這樣的記載:「騙子!不得好死!」「我不會放過你的……」

  在外圍的調查中,確實有知情人反映,說這位小陳到許志遠的家中大鬧過。區委辦公室工作人員證實,在近半年的時間裏,小陳神情恍惚,先後兩次住院。最初的病態是失眠,神經官能症,曾經以精神病住院治療過。

  從上繳的許志遠使用的手機裡發現了一條簡訊:「姓許的,你可把我害苦了!」發信的時間:2006年1月31日7點59分。這天正好是農曆正月初三,也正是小陳失蹤出走的那個日子、那個時刻。

  辦案人員又一次找許志遠談話:「1月31日早晨7點多,你手機上收到的簡訊是怎麼回事?」一句問話,讓許志遠頓時緊張起來。

  辦案人員:「你們鬧翻以後,她是不是不依不饒?」

  許志遠嘆了口氣:「是她太過分了!她不但給我女兒手機發恐嚇信,還到我家大鬧,弄得滿城風雨。她把我逼上絕路了……」

  許志遠說出了劉小明。

  劉小明,曾經是為許志遠開車的司機。後來離開許,幹起了個體。先是開了個飯館,由於不景氣,賠光了老本兒。他找到許志遠求助。許志遠給他借款 10萬元,他搞了一個塗料廠。劉小明賺了錢,沒有忘記恩人。2006年春節,劉小明帶著10萬元來許志遠家還債。許志遠把劉留下,兩人喝酒。許志遠告訴劉小明,自己眼下遇到了一個坎兒,如果處理不好,自己這一生就徹底垮了。許志遠說出了被小陳死死糾纏難以脫身的事。

  劉小明問:「你明說,怎麼辦?由我來!」

  許志遠:「我就是盼著別讓她再纏我了!」

  劉小明想想,會意地點點頭:「放心吧,我肯定讓你滿意。」

  分手的時候,許志遠沒有接受劉小明還回的10萬元錢,說:「這錢你拿回去,等於你為我幫忙的犒賞。」

  劉小明帶著10萬元錢離開了許家。到家後,他給許打電話:「咱們說的事我初三就辦。」

  許志遠:「那我就安排初三全家去外地旅遊。」

  滅口:本來是天衣無縫

  大年初三這天早晨,劉小明早早起床,他想直接打電話約小陳,可一想,不合適,於是他打電話給許志遠。許志遠說:「好吧,我發簡訊約她,你在塗料廠等她好了。反正你們都熟悉,她不會有戒心的。」

  許志遠給小陳發了個簡訊:「速來塗料廠,我有事急需與你面談。」

  接下來,許志遠便與全家人打點行裝,準備趕往機場,赴外地旅遊。

  大約就在鄰近八點的時候,許志遠手機響了,他打開一看,是小陳發來的簡訊:「姓許的,你可把我害苦了!」他從這個簡訊裡已經猜測到,劉小明已經與她見了面。於是他又給對方回了一個簡訊:「平安順利,好自為之。」

  後面的情況,許志遠就不太清楚了。據他交代,他帶全家外出旅遊回來的那天是正月初七的晚上,他給劉小明打電話,劉小明告訴他:「該幫的忙都幫了。只是我現在正害紅眼病,等病好了再去看你。」

  劉小明自知再也無法隱瞞,只好作了如實供述。

  「正月初三那天早晨,她按照許志遠簡訊上的內容來到了我的塗料廠。我的工廠在城外比較偏僻;正趕過年,工人們都放假回家了,所以廠裡就我一個人,很方便。」

  「她進了我的辦公室以後,到處尋摸,我起身栓上房門。告訴她,你等一等,也許他一會兒就來了。她坐下來,脫下外衣,我已經拿起事先準備好的繩子,走到她跟前。她騰地站起來:‘你要幹啥?’我說我得把你綁起來。不然,許主席來了,你跑了,跟我要人怎麼辦?她說:‘我幹嗎要跑?我怕他?’我說,那我也得綁你。我還告訴你,在我這,荒郊野外,除了你我,沒有第三個人。所以你只能乖乖地聽我的話。」

  「她不再反抗。我開始捆她。剛把她手捆起來,她突然說:‘停!給我鬆開!’我問,你幹什麼?她說:‘我得給他發個簡訊。’她發完簡訊,我把她綁了起來……」

  接下來,劉小明就雙手扼住了她的喉嚨至窒息。

  為了焚屍滅跡,凶手在自己室內架起木柴,灑上助燃的油漆、塗料,開始焚屍。由於火大煙濃,劉小明被熏嗆得透不過氣來,兩眼像撒了辣椒麵,又紅又腫,看東西都模糊了。不得已,他只好把火熄滅,將焚燒了一半的屍體扔在那裡,鎖上了房門,趕到醫院去看急診。等他回到塗料廠的時候,已經天黑了。

  他進了屋,戴上口罩、護目鏡,繼續點火焚屍。一直折騰到下半夜,才把屍體燒成粉灰。之後就是清理作案痕跡。把所有的粉灰收拾起來裝箱,然後將箱子扔到垃圾場。天亮之後,他將屋子徹底地清洗了多遍。但仍然不放心,索性在第二天,又找來幾個裝修工人,把屋子做了一次徹底的裝修。

  刑偵人員勘查了殺人現場——那個焚屍滅跡的屋子,終於在紗窗的網絛上發現了一點小小的血斑,經化驗證實,與死者的血型吻合。

  貪官:在面臨絕境的時候

  在許志遠被市紀委「雙規」的日子裡,辦案人員不僅一舉查明涉嫌雇凶殺人問題,而且還查出了他借職務便利涉嫌收受賄賂的犯罪問題。

  許志遠被移送司法機關後,矢口否認他在市紀委「雙規」期間供認的收受賄賂的犯罪事實,認罪態度發生了180度的大轉彎。

  究竟是什麼原因使許志遠發生了如此變化?經過調查得知,許志遠被關進看守所以後,監號裡有人問他是什麼原因被關進來的,他如實相告,於是有人告訴他:「你完了!你準備後事吧,你死定了!」

  目前,許志遠一案進入起訴程序,不日將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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