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在新:誰是美國的走狗?

發表:2006-05-29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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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5月29日一早我一打開電腦,我的QQ號就連續八九聲咚咚聲響,是要求加其為好友的提示,我以正常的思維認為是國內外的朋友看到我在網上公布的聯繫方式後主動與我聯繫的,我就順手點擊了好幾個同意接受加為好友,後我仔細一看其請求加為好友的消息,卻是大罵我的話語,內容是「美國的走狗,美國每月給你多錢」等等。我自於去年參加「維權」工作以來,是第一次被中共的狗特務罵我是美國的走狗,哈哈!究競誰是美國的走狗?!

中共狗特務為什麼罵我是美國的走狗,原因當然是我於去年以來參與多起的民間維權抗暴活動,特別勇敢地為被追究刑事、行政責任的法輪功修煉者提供法律幫助,但直接原國還是前天我發表的《是審判王文怡呀還是審判中共》一文所致。

該文從幾個方揭示這件事的許多有趣事情。第一,中共要逼美方審判王文怡同時,必須要找到關鍵證人,就是她這個所謂受到恐懼、受到威脅的受害者是誰?那關鍵證人(受害者)是誰呢?就是胡錦濤,而不是美國的公民。這是中共無法面對的法庭審判規則。

第二,中共在對王文怡事件的處理心裏上自相矛盾,其既想美國司法機關對王文怡進行追訴,以對法輪功進一步妖魔化,但其也不想這件事產生更大的社會效應,把臭屎挖出來好讓全世界人民都來瞭解其迫害法輪功的犯罪事實。

第三,該案在法律表面上是在審判王文怡,但王文怡事件的背後就是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因此,客觀道德良心上是在審判中共,等於中共在接受「國際法庭」對其進行嚴正的道德審判,而且這種審判是中共最顧忌的。
有趣的是該文發表後,高律師的朋友也通過電話念給在北京的高智晟律師聽,高律師也贊同以上的觀點。高律師還補充說,胡錦濤敢在國際法庭上說他是受害人?中國人民不是受害人?笑話!昨天網上還曝光一個事件,說有北京國保收買民運權人士在維權人群中臥底、製造混亂。高律師罵著說,這個臥底就是去年春節前在高律師開車回家的路上多次打電話罵高律師的那個人,他也有今天,真是活該。

其實誰是美國的走狗誰不是美國的走狗,在國際政治關係上除非是低能的人都看得很清楚,該特務無非是罵我支持被迫害的弱勢群體,特別是法輪功;無非是說我支持和為這些人吶喊影響中共的一黨專政犯罪集團的統治?中共已經制定飄亮的《憲法》的,也是加入《世界人權宣言》的,這些法律文件是把保護公民的基本權利放在首位的,但中共犯罪集團不斷地在國內製造矛盾,樹民為敵,把國內人民推向其對立面,卻又不給這些被迫害的人伸冤,難道國內人民沒有權利向國際社會求救嗎?難道國際社會沒有權利沒有義務干涉中共這種對人民迫害的行徑嗎?在民國前孫中山為了推翻反動的滿清政府曾多次奔走於日本和俄國等國家,難道能說孫中山先生是是日本和俄國的走狗嗎?中共在搶奪國民政府的權利過程中,也勾結了共產國際,是不是說中共就是共產國際的走狗?今天,我們作為維權律師及其他所有維權人士,為了推動中共走民主改良道路,沒有主張過或者煽動過半點暴力,抗暴絕食都是在自己的家裡進行。中國能進行政治體制改革,真正走向民主法治憲政社會,本身也是對你們及你們的子孫後代都是有利無害的事,為什麼動不動就被你們因言獲罪呢!

高律師在會見美國大使及法國大使時均直接了當地向其指出,你們國家雖然標榜為自由民主國家,實際上是中共迫害人民的幫凶,因為你們年年都在說關注中國的人權,但法輪功被迫害了七年,你們卻裝聾作啞。你們實際上是以關注中國人權為由,與中共勾結交易,揭取中國人民的血汗。從這鐵的事實說明,誰是美國的走狗不一目瞭然了嗎?

歡迎狗特通過各種形式來罵我!威脅我!
楊在新的住址是:廣西合浦縣華僑中學教師宿舍二幢303號
家庭電話:0779-7208807。手機:13517591721。
QQ:546990830. skype:bbhyang3008.
MSN:[email protected].
電郵:[email protected]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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