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山西省前副省长刘新云一审获刑14年。(图片来源:网络)
【看中国2022年9月21日讯】(看中国记者苗薇综合报导)孙力军政治团伙中第三名“警虎”也获刑。9月21日,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受贿1333万余元人民币,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据中共央视新闻9月21日下午消息,9月21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山西省前副省长、省公安厅前厅长刘新云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因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两罪并罚,刘新云被执行有期徒刑14年,罚款100万元。
刘新云被指控,1998年至2021年间,利用担任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菏泽市公安局局长,济南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和有关单位谋私利,并非法收受财物1333万余元。
据公开资料,刘新云,1962年9月出生,从警40年,其中在山东工作了33年,在刑警、交警、巡警等多个警种担任过职务。2014年12月,时任济南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的刘新云进京,担任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兼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主任。2018年1月空降山西,出任山西省副省长,山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刘新云于2021年4月9日被查,成为当年山西“首虎”;同年8月16日被双开,官方通报称其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交“政治骗子”。
刘新云监听中共高官并获取他们的秘密被陆媒曝光。《中国新闻周刊》2021年报导,山西省公安厅内部人士透露,刘新云被抓前还在山西省委开会,突然被中纪委人员从会场带到地下室;其在山西时,滥用技侦手段,监控监听省委、省政府领导。
刘新云获刑的同一天,即2022年9月21日,孙力军团伙中另外两“警虎”邓恢林、龚道安已领刑。邓恢林被判刑15年;龚道安被判无期。
据简历显示,2010年11月至2017年6月,刘新云、龚道安与孙力军3人同在中共公安部任职,在工作上有交集。
与刘新云一样,中共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上海市公安局前局长龚道安的双开通报中也均有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这样的表述。
前中纪委书记尉健行的撰稿人王友群今年8月撰文说,“孙力军政治团伙”之所以敢于反习,是因为孙力军的后台老板是中共前公安部长、中共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和前中共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及前中共党魁江泽民。
孙力军7名团伙成员中,另外4人分别是:王立科于2022年6月17日受审,被控受贿4.4亿余元;团伙头目孙力军7月初受审,他被控受贿数额最高,达6.46亿元;傅政华7月28日受审,被指控敛财1.17亿。此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在9月1日被“双开”时,官方首次通报指其“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
上述“孙力军团伙”7名成员均曾因追随中共江泽民集团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追查和海外明慧网点名。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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