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读通过 散布传染病谣言重罚300万(图)

发表:2019-05-25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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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
图为台湾立法院。(图片来源:中央社)

【看中国2019年5月24日讯】为打击假新闻氾滥,台立法院院会5月24日三读通过食安、疫情“假新闻条款”,明订散播食安谣言可处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处100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下罚金,捏造不实疫情,罚金也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据台媒报导称,针对食安、传染病流行疫情等民生资讯重要议题,卫福部提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增订第46条之1条文草案”及“传染病防治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24日三读通过。

草案明订散布食品安全疫情谣言或不实讯息,因此损害公众或他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处以100万元以下罚款。

传染病防治法第63至66条也三读修正,散播有关传染病流行疫情之谣言或不实讯息,足以对公众或他人产生损害者,罚金上限从5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

行政院强调,所谓“谣言”或“不实讯息”,指该“捏造之语”或“虚构之事”是故意虚构捏造,不包含合理怀疑。

此外,若利用传播媒体发布传染病流行疫情或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成立期间防治措施的相关讯息有误、不实,足以或可能严重影响整体防疫利益,经主管机关通知更正,应该立刻更正,如拒绝更正,将处1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

责任编辑: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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