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自个儿父母家 老师被借调拆迁办(图)

发表:2013-11-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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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3年11月09日讯】漳浦一教师称,因父母未签拆迁补偿协议,自己因此被“借调”到“拆迁办”。

近日,长沙一教师因株连式拆迁丢工作的新闻在网上持续发酵,引起网民围观。但谁承想,类似的事情也在我们身边发生。4日晚,漳浦县一中一名老师在漳州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发布诉求信息,称父母的旧房子被列入拆迁对象,未签补偿协议,他因此被“借调”到“拆迁办”协助拆迁。

事情果真是这样吗?他何时才能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昨日下午,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但遭到各部门的推诿——“拆迁办”让记者找县教育局,而县教育局则让找县委宣传部……


在漳浦县拆迁办,挂着这样的标语

反映:到拆迁办上班是借调吗?

11月4日晚9:50,一名黄姓老师在漳州市12345政务服务平台上发布诉求信息:“因双亲的旧房子列入拆迁,至今未签订补偿协议。接拆迁办和教育局通知,到现在不能在原单位上班已经完整60天了,不知之后还要多久,工作和待遇会受到何影响呢?”

据了解,这名黄姓老师为漳浦县一中的生管老师,已经在一中工作了4年。

昨天下午,漳浦县一中的办公室林主任介绍,黄老师目前确实不在学校工作,“听说是到‘拆迁办’去协助工作了,但不能称为借调。具体情况,我们也不清楚,我们只是接到上面的电话通知,也没有收到正式下发的文件。至于黄老师的工资,目前仍由我们学校发放”。

该校宿管科长吴永南确认,黄老师是这学期开学初9月5日离开学校的。

调查:因旧房被列为拆迁对象

学校的生管老师,为何要借调到‘拆迁办’工作呢?

昨天下午,漳浦县“拆迁办”的相关负责人吴川泽强调说,黄老师是“抽调”到“拆迁办”协助工作的,“‘拆迁办’属于一个临时机构,没有编制。因此需要从各个单位的党政领导、机关干部、乡镇干部、教师队伍等抽调一些干部职工来参与。‘拆迁办’的工作人员,第一期有300多人,第二期有200多人”。

吴川泽说,拆迁是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地方政府作出的决策,应予以支持。

至于黄老师是否因为房子被列入拆迁对象,才将他“抽调”到“拆迁办”协助工作,吴川泽说,他也不清楚。

而漳浦县教育局局长黄耀光承认,黄老师的家被列为拆迁对象,“所以才把他借调到‘拆迁办’,是协助拆迁的”。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黄老师时,对方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疑问:何时回原来的工作岗位?

那么,黄老师什么时候才能回到原来的工作岗位?黄老师的工作调动,是否有文件通知?

面对记者的提问,吴川泽没有答复。这时,旁边的一名工作人员称:“像我们这样来配合拆迁工作的人,并没有通知具体时间回去。等拆迁结束了,就可以回去!”

这时,刚才还沉默的吴川泽告诉记者:有什么事情,你们直接去问县教育局吧!”

但县教育局局长黄耀光则说,有什么问题,直接找漳浦县委宣传部。

昨日傍晚,漳浦县委宣传部一负责人回复记者称,是县教育局接到通知,要求黄老师去“拆迁办”协助拆迁工作,“但具体是哪个部门下发的通知,我也不大清楚”。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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