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涟:中国的普罗米修斯遇罗克

作者:何清涟 发表:2011-03-06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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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是中国的思想先驱遇罗克罹难41周年忌日。

出身于40、50年代的中国人,只要留心国事天下事的,不少都知道遇罗克及其命运。在那黑暗的毛时代,遇罗克的《出身论》象一道闪电划破夜空,代表数千万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政治贱民发出愤怒的呐喊。在今天,这篇文献则让人们看到了中共用政治暴力锻造的身份型社会的荒谬与反动。

没有经历过毛泽东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荒谬年代的人,以及虽然经历过那个年代但受益于“阶级出身论”的人,都很难体会“家庭出身”这个政治包袱带给几千万青少年那摧心的痛苦与令人窒息的压抑。中共以“阶级斗争”做自身统治的合法性基础,并以此构造了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无数品学兼优的几代青少年被迫背上这个沉重的“出身”包袱,被强行划归为社会异类,且不说社会上升的管道如升学、参军等全向他们关闭,就连招工这一就业之途也与他们无缘。无论是恋爱婚姻,还是与人争执这类小事,他们无时无处都遭遇严重的社会歧视。而他们的“原罪”或来源于其父辈在1949年以前的社会经济地位;或源于其父母是中共历次政治运动的牺牲品,比如“右派分子”。这些政治贱民所受到的精神磨难(“文革”中还包括肉体折磨),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深知其中的悲苦。我邻居一位大姐姐悲愤之下曾说过:“毛主席的改造理论虽然将人的命留了下来,但好比零刀碎剐,比斯大林枪毙富农的政策更残酷。人被杀死,算是一死百了,所谓改造是将一代人受不完的苦,让第二代第三代接着受。”

只有充分了解阶级斗争理论曾将数千万人置于政治贱民这一黑暗历史,才能理解遇罗克的《出身论》的政治意义与社会意义。

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出身论》,当然会看出其语言风格带有不可避免的时代特色。但这些丝毫不掩盖这篇文献的思想光芒。今天,至少在三重意义上,中国人应该纪念遇罗克:

第一,纪念遇罗克,可以让中国人不要忘记本国历史上这段最黑暗的荒谬时代。
由于毛时代实施了既毁灭外来文明、也毁灭本国传统文明、堪称空前绝后愚民政策,1950年代后出生的中国人大都相信中共那套说辞,以为按家庭出身决定人的社会地位是天经地义之事。尽管在中共的话语系统内,印度的种姓制度与美国历史上的黑奴制度均受到强烈批判,但由于全国人民只有一个大脑,即毛泽东的大脑,几乎没有人敢将中共创设出来的“血统论”与这两种制度加以比较。面对当时国人的愚昧,后人一定不要忘记,毛时代的黑暗不仅在于创设了家庭出身论这一前所未有的社会等级模式,还在于用血腥暴力阻吓一切独立思考。

说毛时代的出身论荒谬,不仅是针对西方文明国家而言。中国在唐代兴科举之后,就打破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僵化社会模式,开启了底层向上流动的机制,“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白衣卿相”的出现使得中国历朝统治集团能够遴选优秀人才,并保持活力。毛泽东的出身论放弃了依据教育与文化水准选拔精英的原则,设置了一种与传统身份型社会逆向而行的精英选拔机制,根据贫困的代际关系来选拔人才。这既不平等,也与文明社会的精英选拔原则背道而驰,因为贫困代际传递,只会形成愚昧。无论是人权角度还是从社会可持续发展角度,毛的出身论都使中国进入历史上最黑暗的荒谬时代。前世不忘,后事之师,我们必须记住那段黑暗,才不会让自己再次堕入黑暗。

第二重意义在于,《出身论》所张扬的平等观念,中国今天也仍然缺乏。遇罗克否定了按阶级出身确定人的社会地位,实际上是要求机会均等。这一点与西方社会的平等观“人人生而平等”在精神本质上是暗通的,尽管遇罗克当时可能并未见过《独立宣言》这些人类历史上非常重要的思想文献。

今天的中国虽然抛弃了毛的“出身论”,但却向着传统的身份型社会复归,奉行另一种形式的血统论。从世纪之交以来,由于中国的就业日益艰困。大学已不再是培育中产阶级的摇篮,大批量生产过剩的知识型劳动力。公务员这类旱涝保收的就业机会向官二代优先开放已经不是秘密,北京大学几年前做过的一项《家庭背景对我国高等教育机会及毕业生就业的影响》 确切地证明了子女的就业与父母的职位及社会地位密切相关。除了技术性极强的岗位之外,一般可替代性强的非专业技术职位的竞争中,血统原则的作用日显重要。这意味着中国社会成员的向上流动管道已经严重梗阻。在精英选拔过程当中,一旦“血统原则”起首要作用,“成就原则”退居次要位置,社会精英的素质将会日益退化。这既不利于社会进步,更会加剧社会不公。这种“血统原则”造就的机会不均等体现在社会成员的身份传承上,是最根本的社会不公。再严重的社 会分配不公与之相比,其不公正程度也只能算是小巫见大巫。

我所阐述的这些道理,遇罗克当年亦曾提出:“不是通过自己努力获得的权利,我们一概不承认”,这句话的精神与现代社会精英选拔机制遵循的“成就原则”相同。

纪念遇罗克的蒙难,于当下中国还有着第三重意义:提醒当局不要再一意孤行地制造国家罪错。在那黑暗年代里,遇罗克那震聋发聩的呐喊被中共当局视为 “思想犯罪”而惨遭处决,这是严重的国家罪错。可悲的是,中国至今还未就这一严重的国家罪错作出公开的道歉,还继续用各种惩治方式消灭不同声音。让中国当局认识到惩治“思想犯罪”是国家罪错且不再犯,也是我写这篇纪念短文的一点祈愿。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V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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