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5日是人权运动先驱遇罗克烈士(1942-1970)蒙难39周年纪念日,遇罗克的妹妹、现居德国的作家遇罗锦题献给其哥哥的长篇着作《一个大童话:我在中国的四十年(1946-1986)》,于烈士忌日到来前夕,由晨钟书局在香港出版。
人权运动先驱遇罗克烈士的妹妹遇罗锦2月14日大年初一发表杂感三则,其中一则的标题为《刘晓波被包装成“和谐大使”》。该则杂感全文如下:
人们在为刘晓波的“我没有敌人——我的最后陈述”争辩,只是争辩在“有没有敌人”这一点上。
可我看了那辩护词之后,有个强烈的感觉:怎么看怎么象是“和谐大使”即将被“派出监狱”的声明书。你看:先介绍自己的光辉履历;再声明自己没有任何敌人,大家都是亲爱朋友;又阐述监狱中的公安管教人员是多么可爱,多么温和,多么通情达理——即凡是说监狱中有酷刑的,说被活挖器官的,甚至连高智晟冒死带出的“黑头套”,都是胡说八道了。
而且这“和谐大使公开信”,越看越象公安局先过了目,与刘大使多次地共同仔细推敲,故不让任何人去法院旁听,只是向全世界发表用的。
大概是骗骗天真的西方人更为有效吧。
难道人们都没我这感觉吗?为什么都在那儿一呼百应地大造“营救刘晓波”的舆论呢?我看,中共作为大导演,早就不是一次了,而且没有一次失败,每次都是一呼百应,铁铁地统治至今。比如,只说他们导演高智晟“走迷失“吧,人们难道忘了,高在“黑头套…”的文章中就已说明:中共说了,“只要你把酷刑的事说出去,你就是死”吗?他的文章被带出来,就是在向我们诀别了。连这都不相信?再说那么受重伤虚弱得根本走不动的人,又如何逃呢?可大家偏跟着导演有意无意地瞎嚷嚷。
为他设法带出文章的监狱内外人士,是否被中共宁错杀一百,不放过一个地一网打尽?没人去报道无名英雄。
国内的人自然不敢说真话,而国外的民运人士们,要么是身不由己必须表态;要么是暗中与中共配合,早就拿着“特务津贴”;要么是没头脑或装看不见(心想反正自己心里有数)。就连那个观点老掉牙的,早就被李劼在“开放”月刊上批驳得一无是处的“08宪章”,如今看来,说不定都是与“和谐大使”一起,一步步炮制出来的呢。
既然刘晓波在第一次进监狱就已经屈服过,再屈服二次三次想是顺理成章。
假如仅仅是“和谐大使”,倒也罢了,不过在适当时机会放出一位“牧师”来;但若还带着“特工”的性质并实际操作的话,那能量可就大了。
中共早有经验:他们要反包装有真才实学的“文化人”,才能打入文化界。他们几十年来,在国内外做过无数次了,收效甚大。
象王涟博士那样,敢于在报纸上,揭露中共如何要他在“香港大学”作特务的勇气,有几个人会有呢?他的空缺,不是很快就有人去占去做吗?
中共是特务治国,也是特务输出国,就象他们每天输入人们电脑里的毒虫一样,早晚会把全世界毒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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