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元的药为何要卖168元?

发表:2009-12-09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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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市民丁先生偶然捡到几张药品订货单。上面显示供货价几元钱的药品,最高零售价却能达到几十元甚至上百元。在其中一张来自“长春市×××药业有限公司”的订货单上可以看到:三肾丸供货价4.75元,最高零售价168元。而且如果订货超过一定的数量,厂家还会赠送洗衣粉、豆油、保温杯等物品……

后经查证,这些订货单均来自今年在杭州萧山召开的医药订货会。对此有网友惊呼:药品供货价和最高零售价之间相差了35倍之多,这真是不折不扣的暴利!

其实一直以来在药品流通环节都存在着层层加价的问题。但至于具体加了多少、怎样加的,作为普通消费者的我们基本上被蒙在鼓里无从得知。而现在这张偶然被拾到的药品订货单却揭开了冰山一角,让我们窥视到了药品零售批发间巨大的价格落差:一份药品供货价仅4元,而且这个价还是厂家有利可图可以继续再优惠下去的价格。那么它的成本价又会是多少呢?而这份不足4元成本的药品却可以经过正规采购渠道登陆到各药店,身价增长了十数倍甚至数十倍去堂而皇之的赚取消费者们的钱,那么这种现象是正常合理的吗?这不是彻底的暴利又是什么?!

因为我们现在一直存在着在医院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所以大家基本上都养成了小病就自己买药吃“抗”一下的习惯。但是相对于现在飞涨的水电费、汽油费,食品蔬菜价格、生活日用品价格,在药品流通领域的暴利却时常被我们所忽视。因为有了病就得治,也没有谁会到药店去讲价买药。基本上是人家标价多少钱,我们就会毫不犹豫的乖乖掏钱去买。所以说作为普通的消费者们,在药品消费这一块儿比其他消费领域更缺少监督权、话语权,更容易受到欺骗。

一直以来在药品价格的制定上我们都执行着两个标准:列入国家和省里基本药品名录的,定价标准由企业申报到相关部门,按批准价格执行;而其他的药品则由企业自己去定价。这就给药品加工企业留下了可乘之机,利用供货价和零售价之间巨大的价格差异去吸引零售商们。而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层层加价之后的成本,最终肯定还是要全部转嫁到每个消费者头上去的……(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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