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大队长酒后驾警车撞死行人

发表:2009-10-13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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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市人李为生本来打算11月7日赴美与妻子团聚,但还没来得及出发就已经阴阳相隔。10月6日,他在衡阳市过马路时,被酒后的衡阳市衡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黄涛驾驶的警车撞死。衡阳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王松林昨日称,目前已经对黄涛刑事拘留。

据死者李为生的妻弟花先生介绍,事发10月6日晚大约10时30分左右,当时李为生与朋友在衡阳市蒸湘南路延伸段(衡阳市氮肥厂地界)喝茶,当他正要横过马路去方便时,有两辆警车飞速驰来,他被其中一辆警车撞到腿上,反弹到挡风玻璃上,被抛到40多米开外的地方,大约10分钟后,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确认,李为生已经死亡。

大约10时50分许,接到报警电话的衡阳市雁峰区大队的交警赶到事发现场,驾驶肇事警车者为衡阳市衡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黄涛,此后的酒精测试上显示的数据为23毫克。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20毫克,交警部门判定酒后驾车。另有现场目击者称,黄涛当时身着便装,且车上有他的妻儿,属公车私用。

据花先生介绍,李为生的妻子八九年前就去了美国,李也与儿子办好相关证件,并已订好11月7日的机票赴美团聚,没想到从此阴阳相隔。

昨日,在李的家属网上发布的事件相关信息之后,有一个署名为"衡阳市公安局"的跟帖,帖中介绍确认黄涛驾车将李为生当场撞死,并称经调查,黄涛系酒后驾车引发交通事故。帖中还介绍了对黄涛的处理措施,称10月7日凌晨4时30分许,黄涛被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禁闭7日。10月9日,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对黄涛以涉嫌交通肇事进行立案调查。10月11日下午,黄涛被免去大队长职务,同日下午7时,黄涛被衡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衡阳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王松林向本报证实,该帖确系该局所发布,目前确已对黄涛刑拘进入司法程序,与家属关于善后的处理也"正在谈"。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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