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胸”医院,黑诊所突然被漂白

作者:关敏 发表:2009-08-17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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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记者关敏报导】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近日被河南省卫生厅通报批评,并立案调查。因该院在不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情况下,在接诊疑似职业病患者时,没有及时转送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农民工张海超今年6月9日始在郑大一附院呼吸内科住院。在本人的要求下,该院于6月22日对其进行"胸腔镜辅助小切口右肺楔形切除术,肋间神经冷冻术"。术后出院诊断为:尘肺合并感染。针对此事,河南省卫生厅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置。

在河南省卫生厅的严肃处理下,郑大一附院的一位主任医师也是主刀医生,被吊销一年的执业资格。而在8月12日,河南省卫生厅召开的"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会议上,郑大一附院被卫生厅以正式档的形式通报批评、立案调查。随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卫生厅有关人士更给郑大一附院冠上了"黑诊所"之名。

在得知此一消息后,张海超给《济南时报》发短信表示对卫生厅的决定很难理解,认为郑大一附院太冤枉。"想问问河南省卫生厅,郑大一附院怎样做才对,难道也像新密市防疫站那样隐瞒病情吗?"据了解张海超在新密市防疫站的公司员工体检结果中。包括他在内有53人查出"肺异常。当初"开胸验肺"只因治疗尘肺病的药,只有被确诊为职业病后才能买得到。"没想到做正确的事也会违法,还害了那位给他开刀的主任医师。"张海超说。

此一批评通报发出后,遭到网友一致的谴责,网友留下了如"厅长!我有病麻烦你给指定个医院看。" "有资格的验不出,没资格的却验出来了,揭开了事实的真相,却又受到处分,荒唐!"除了批评有报复性执法嫌疑的同时,对郑大一附院给予了道义上的热情支持,更有人直接表示"谁要敢罚你们钱,我来出"。郑大一附院的一位医生也说,只要病人不是来专门要求职业病诊断而是来看病的,那么作为医生有职责和义务告知他们得的是什么病。

不过就在郑大一附院还没被摘下"黑诊所"的帽子时,8月14日晚,河南省卫生厅发出通告,称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3家医院,获得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通报说,依《职业病诊断机构管理办法》,在这3家医院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河南省卫生厅组织专家组对它们现场审查和验收后,被确认为职业病诊断机构。

但此举也带来不少疑点,根据新京报的袁周所说的三个疑点,疑点之一:郑大一附院的申请是自愿的吗?因自愿与否,会直接关系到是否合法。8月15日,该院宣传处一位科长就表示没有听说此事(医院会不会申请职业病鉴定资格的问题)。如此一来,郑大一附院很可能没自愿申请?也可能医院已经自愿申请了,只是这位科长"没有听说"。

疑点二:如果郑大一附院是自愿申请,是在今年6月 "开胸验肺"之前吗,为什么直到现在才批准?如果医院是在被冠上"黑诊所"之名后自愿申请的,仅仅事隔一天,就能迅速通过,那理由又是什么?而且是3家医院同获资质。

疑点三:如果此事没发生,或是发生了,却没造成轰动,职业病诊断是否主动打破垄断的居面,实行充分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都是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此后的9年间,河南省有多少家医院自愿申请过资质,又被批准了多少家?目前河南省有16家职业病诊断机构,那么,自愿申请与获批的比例是多少,理由又是什么?

一位贵州网友说的"难道河南省卫生厅不想医院给病人看病了?事前放着正事、大事不好好管,事后反而管起‘闲事'。难道就因为自己的下级扯了自己的遮羞布,让自己扫了面子,就要对付人家吗?"到底开胸医院能快速由"黑诊所"返回"清白之身",是如上文所说的河南省卫生厅能"听取民意"还是另有其意?河南省卫生厅都应最大限度地将信息摊在阳光下,以解大众之疑。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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