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宇小兄弟因受贿罪获刑13年

发表:2008-07-10 00:48
手机版 正体 打赏 0个留言 打印 特大

上海市长宁区原区长陈超贤因受贿罪,周三被判监13年,他表示不上诉,但不服判刑。

据财经网报导,案件7月9日上午在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在法庭上,陈超贤表示不服判决,因为法院只认定了其自首,没有认定其重大立功。尽管他表示不上诉,但要求法院将其不服判决记录在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陈超贤在担任上海市黄浦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和长宁区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香港商人杨崧才等6人共计312万余元贿赂,数额巨大。其中,最大一项行贿累计约60万元。

陈超贤是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黄浦帮"的小兄弟,一直在黄浦区任职,自1998年开始任黄浦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2003年已被发现有经济问题的陈超贤,又被陈良宇"带病提拔",调任长宁区区委副书记、区长。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
荣誉会员


欢迎给您喜欢的作者捐助。您的爱心鼓励就是对我们媒体的耕耘。 打赏
善举如烛《看中国》与您相约(图)

看完这篇文章您觉得

评论


加入看中国会员

donate

看中国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1 - Kanzhonggu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lank
x
我们和我们的合作伙伴在我们的网站上使用Cookie等技术来个性化内容和广告并分析我们的流量。点击下方同意在网络上使用此技术。您要使用我们网站服务就需要接受此条款。 详细隐私条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