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宇仅判18年 各界哗然

发表:2008-04-12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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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因涉上海社保案昨日(11日)被天津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判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 30万元人民币。然而天津法院的判决,引起各界哗然。研究中国法律的香港学者认为,当局对陈“控罪轻、判刑轻”,背后有政治因素,是避免案件往上烧;而上海维权人士则批评判决结果是“中国司法的闹剧!”大陆网民对法院轻判“高级大贪官”纷纷发帖表示不满,惊呼:徒刑十八年,没收三十万财产,不足赎其罪。

贪污大老虎仅囚18年

据香港苹果日报报导,陈良宇案经历近两年的调查和审理,于上月在天津中级法院开审,被控受贿、滥用职权及玩忽职守三项罪名,但昨日天津法院对其的判决,仅受贿和滥用职权两项罪名成立,判其18年刑期。官方并没解释为何玩忽职守罪不成立,但就指陈有悔罪表现、退回赃款,因此从轻处罚。但外界普遍认为,陈案判刑过轻,未能反映实际案情。

报导说,判决书显示,陈良宇在1988至2006年间,担任上海市黄浦区区长、上海市副市长、市长、上海市委副书记、书记期间收受 239万多元贿款。在2002至2004年间他滥用职权,将上海路桥股权违规转让给福禧投资,以及违规协助自己的弟弟陈良军取得大批土地(其弟从中非法获利近1.2亿元),导致国家经济损失逾3.5亿元,同时亦违规动用10亿元社保基金。

据中国刑法第397条规定,官员滥用职权,刑期视情节严重程度为6个月到10年不等。而受贿,只要数额在10万元以上,最高终身监禁。从陈良宇所犯罪行足可判死刑。

学者质疑背后有政治因素

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授凌兵认为,陈良宇由于控罪轻,刑罚自然亦判得轻。法院将控方的三宗罪名改为两宗似不太寻常,或许背后有政治因素,或可能牵涉到更多或更高涉案人士,令调查很难进一步追究。

他说,陈良宇涉及社保的罪名(10亿元被违规动用)只归入滥用职权罪内,这与社会外界一直的认知有明显落差。反观陈的前秘书秦裕,却因涉及社保案的贪污而被判终身监禁,这让人无法清楚谁是社保案主犯。

有大陆法律学者亦指,陈良宇的判决乃中央权力斗争后交换条件的结果,以“胡温”为首的中央有意放生陈良宇。

维权人士称:司法闹剧

上海维权人士代表沈婷批评天津法院的判决是“中国司法的闹剧!”她说,“陈判死刑也不嫌多,他挪用社保基金,官商勾结,乱批土地,导致上海楼价飙升,市民饱受痛苦,这不是(上月出庭时)在庭上向上海市民道个歉就可以了事。”

沈婷指出,中央说过要打击贪污腐败,但为什么现在只抓老鼠,却不打背后上海帮大佬这个大老虎。这根本是政治斗争,非打击贪污。

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中国法制研究员王友金认为,陈良宇判刑过轻,因为案件涉及金额高,加上他是案中主犯,无理由判刑比同案另一被告张荣坤还要少一年。他认为高官在内地犯法应该重罚,陈良宇至少判无期徒刑才能杀一儆百,平息民愤。

网民惊呼:不足赎其罪

据报导,中国民众及网民普遍不满天津法院轻判“高级大贪官”。不少上海市民原先以为判陈良宇死刑才足以泄民愤,但判决结果让人大失所望。有市民表示,从陈良宇及近期部份贪官的判刑结果来看,贪官贪得再多也不一定能获重刑,更不会判死,这种判刑结果难以服众。

昨日中国官方网站“中国网”也发表的一篇署名文章承认,陈良宇案的判决结果,将引发各界争议,而且争议将持续一段时间。网民惊呼:徒刑十八年,没收三十万财产,不足赎其罪。

有网民说,陈良宇“罪大恶极!不判死刑,不足以平民愤!”

也有网民质疑,广州打工仔许霆去年在ATM机“恶意”取款近17万元,一审却被判终身监禁,可见中国司法之不公。

据悉,由于网民跟贴过多,令多个网站论坛一度关闭,一些过激帖子则被删除而不见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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