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冤案访民给胡锦涛的公开信

作者:程秀范 发表:2008-04-09 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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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胡锦涛主席,您好:

我叫程秀范,女,今年56岁,是辽宁省凤城市一个普通的平民百姓,本来有冤案可以上访,但今天,我却因被当地公安局非法劳教,因此只能含着眼泪给你写这封信,心中满是期待,象受欺的孩子在向慈父哭诉,又象是被坏人掳走在等待着您的营救。

我看到了您在十七大报告中讲和谐社会、完善信访制度、维护群众权益等。可是您的政策到了地方部门成了一张废纸,如今,不但不和谐解决群众的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执法人员也不维护法律的尊严。

请您看一下,辽宁省凤城市政法委和公安机关及法院是怎样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并包庇法院赵越庭长的造假案。

我家住在辽宁凤城市北山委电厂街113号,我在饭店打工当厨师,同饭店老板曹国杰在1996年8月23日发生纠纷,曹欠我工资钱不给,并大口骂人,又把我打倒在地,当时不醒人事,后来醒过来后,我去河南派出所(当地派出所名)报警,值班民警叫卢刚,是曹国杰的铁哥们,卢刚说:"我不管你的事。",最后把我的案子移交凤城市人民法院,由法官赵越负责,从河南派出所到法院,曹国杰和民警一起合谋将案件造假,不给我做公证解决。

1、法官赵越在一审没有开庭,就下达判决书,做假的手印、假签名,根本就没有开庭。

枉法判决事实成立。并已由辽宁高法和中国刑警学院鉴定不是我本人手印和签名。

2、我把案件投诉到市检察院,8科受理后,办案人也知道这案子是假的,后来把此案移交给丹东市检察院。丹东市检察院又抗诉到辽宁省高检,把案子移交到辽宁省高法。又由辽宁省高法将案子转回到丹东市中级法院重新审判,撤销了原一审、二审和假的判决书,为了一个小小案件,经上访才得以解决,我胜诉之后,通知我去拿判决书时,姚副院长说:"程秀范,只能判你胜诉,里面的过节,不要再挑,不要追的太紧,要追的太紧,我们两级法院全趴下。"

3、我只能告这些腐败分子,可是凤城市政法委,有权叫公安局造假迫害我吗?在2002到2003年,因为此案,我要告这些腐败分子,我被公安局非法劳教2次,被戴上手铐,把我送到教养院,其中第2次,由政法委带队和个别领导带队及30多个警察,将我家包围18个小时,有个别警察威胁我们全家人,并且知法犯法,强闯民宅,把孩子和2岁幼儿吓得大声哭叫。

4、2007年6月份,我到北京上访并得到北京中国产经新闻报社记者的采访(其中有姓胡、姓杨),后来又有二位记者到凤城市我的家中采访,也到政府各部门采访,采访的稿子给了我一份,也给了政法委一份。但到最后非但没有结果,而且2007年7月5日又被凤城公安分局送到东港市看守所,关押45天,于8月13日被送到辽宁马三家教养院,被教养一年。

我现在还得了静脉炎,腿都烂了个洞,在教养院里还得带病去干活,前一段时间经常加班到晚上12点,我这个56岁的老人实在受不了了。请胡主席为我讨个公道。

我文化不高,表达可能不清楚,殷切希望政府及司法部门前来调查解决。

现在正值2008新年,在此祝胡主席新年快乐!

(一切证据和各种材料我全有,他们是串通一气把握送进教养院的。)

辽宁凤城 程秀范 于2008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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