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新加坡政府撤消对黄才华和余文忠的指控

作者:文/李鼎 发表:2006-12-02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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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纪元记者李真12月1日新加坡报导,上月28日开始继续审理的法轮功学员中领馆前抗议案,法官于30日下午判罪名成立,两名学员分别被罚款1千与 1千5百新元。被告认为审判过程严重不公,所有提交的辩方证据和四名辩方证人均被拒绝,因而拒绝接受审判结果,并当场提出要上诉,但法官裁定先执行判决之后才被允许上诉。

两名被告学员黄才华被罚款1千5百新元,如拒付罚款就要坐牢15天;余文忠被罚款1千新元,如拒付罚款就要坐牢10天。目前,黄才华已被送往樟宜女子监狱,余文忠被送往女皇镇监狱。虽然他们提出上诉,并被准许,但不允许保释。一般情况下,上诉申请被接受后,被告允许保释在外等待上诉结果。

中领馆前抗议案涉及三名法轮功学员,他们今年7月20日在中国大使馆对面和平静坐,展示内容为“720绝食抗议中共灭绝人性的迫害法轮功学员/Stop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in China(停止在中国迫害法轮功)”的横幅,被新加坡警方以“展示侮辱性文字有可能造成骚扰”为由控上法庭。当事人之一73岁的陈培育在开庭前突然被撤销起诉,于8月21日被强迫离境。

新加坡法官为了讨好邪恶的中共,竟然以“不相关”为由拒绝证人提交的证据,期中包括联合国关于法轮功的调查报告,美国国会要求停止迫害法轮功的188号决议等。证人沈健在中国因修炼法轮功多次被非法关押,法官认为该证人7月20日当天不在现场为由,不能作证。黄才华要求请当时就在现场的当事人之一陈培育作证,被法官指为拖延时间,亦遭拒绝。被告提出另外的两位证人和其他多种证据也都被法官拒绝接受。

这位法官无视国际媒体关于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报道,无视近3000名法轮功学员被酷刑迫害致死,无视7年来中共对法轮功的灭绝人性的行为和活体摘除学员的人体器官的兽行,其行为可被视为没有了人性的,被中共邪灵控制了的,披着人皮的兽差不多少。凡是被邪恶的大赤龙打上兽印记的人都是没理智,跟着邪恶中共指挥棒转。当然,在神灭中共之时,神也绝对不会放过充当中共打手的邪恶之人,其中也就包括了与中共走在一起的,胁从迫害法轮功的政府和个人。

中国历史的发展是一朝一代的进行政权的变更,天灭中共这步棋天上的神已经摆在那了,那么至于说在这个过程当中,对于中共当权者,中国老百姓,外国政府,每个世人采取什么手段和态度对待这件事,那是个人的选择,政府的选择。顺应了天意,一个常人有了权力、有了地位,可能利用他有利的条件做了许多的善事,好事,他将得到福报,子孙都会跟着他享福。而有的人很可能利用他的权力干了许许多多的坏事,他本身道德并不高尚,心胸又狭窄,一受到各种贿赂,什么坏事都干,干多了就会损寿,不但子孙受影响,而且下一生还得遭恶报。如果一个政府做得正,在国内和国际上为老百姓做了许多的善事,好事,这个国家就会风调雨顺,神就会给它荣耀,让它强大。相反,在国内和国外对他们来说都将是动荡不安,天灾人祸,灾难联绵不断。

新加坡政府和每个个人也都处在这个选择当中,做的好坏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前途和未来。如果跟着中共黑到底,下场一定是可悲的。黄才华和余文忠二位法轮功学员做的是顺应天意的大好事,是在挽救处于毁灭边缘的新加坡政府,你们这么对待他们,对于他们失去的只不过是2500新币,但是,新加坡政府失去的将是整个新加坡!

新加坡的这个案子,让全世界都在关注。希望新加坡政府做出正确,有良心的选择。要选择善还是选择邪恶,请新加坡政府三思!我们呼吁撤消对黄才华和余文忠二位法轮功学员的一切“罪名”!天意是任何人都无法改变的,顺天意者昌,逆天意者亡。新加坡政府这几年来已沦为中共之外的迫害法轮功的工具了,不停止迫害的话就等着天治吧!


2006年12月1日(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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