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骨髓的奴性!

作者:郭国汀 发表:2006-11-02 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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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读李劲松律师“特大喜讯”后的第一感觉。首先,我对陈光诚案有所转机向李律师表示祝贺;然而我实在无法认同,他在过度兴奋之余居然大言不惭地称:“这是践行‘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现代文明理念的党中央的胜利!”;“向我真心爱惜并敬重的‘正在全心全意实行亲民便民政策 、正在费尽千辛万苦建设法制和谐中国的中央政府领导集体’深致敬意和谢意!”如此党八股真令我毛骨悚然!

李劲松之名我是在陈光诚案中首次听闻,因此我对李颇有好感,以为中国人权律师后继有人。然而如此肉麻且完全不顾事实的吹捧,出自李律师之口实在令人大倒胃口。何故?

首先,陈案二审的暂时转机,决非“党中央”之本意 ; 该邪恶政党不曾践行什么‘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现代文明理念;也非中央政府领导集体的功劳,请问中共把持的中央政府哪里“正在全心全意实行亲民便民政策、正在费尽千辛万苦建设法制和谐中国”?

尽管李律师及其他律师冒着生命危险受理陈光诚案,然而若非陈光诚是一位世界知名人物,受到国际社会强烈光注, 以及陈系肓人维权人士,加之陈案本身是属于百分之百应当胜诉的案子,光靠律师在中共一党专制暴政下要打赢所谓敏感官司只能是妄想。

其次,正是在强大的国际舆论压力下,中共当局才不敢无视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 ,不得不作出某些让步;地方法官的胡判,是“上梁不正下梁歪”的必然结果。李却似乎想让国人相信:不是党中央不好,而是地方官不好;不是党中央不想改革,而是地方势力阻扰;不是胡温不好而是陈良宇不听话!真正的人权律师决不可能与中共同流合污!因为人权律师本质上与中共势不两立;在中共一党专制暴政下,决不可能有所谓爱党的人权律师!真正的人权律师不是被关入监狱比如高智晟,就是赶出国门比如我。

再次,中共专制独裁恶党与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理念根本不沾边;而中央政府集体领导也非所谓“正在全心全意实行亲民便民政策 、正在费尽千辛万苦建设法制和谐中国”,因为中共随心所欲践踏宪法与法律的事例多如牛毛: 迄今文字狱大行其道;数以千计的政治犯、良心犯仍在中共大牢内承受着非人的虐待甚至酷刑;数十万计的法轮功学员及家庭教会成员正在遭受中共残酷迫害,他们的器官正在被盗买。对胡石根、清水君、杨天水、师涛、张林、郑贻春、许万平、高智晟、郭飞雄、力虹、陈树庆……等数不胜数的冤假错案、冤民遍地的现实,何以李律师一概视而不见?李仅仅因为自已主办的一起全球关注的案件获得某些进展便无顾上述铁的事实,迫不及待地为中共肉麻地歌功颂德,那种深入骨髓的奴性令人深感可怜。或许李的本意乃是鼓励胡温朝他设想的方向走,然而中共恶党早已病入膏肓无可救药,唯有彻底解体中共,全民彻底唾弃中共,中国人民才可能获得真正的解放。

在天灭中共,《九评共产党》、《解体党文化》的雄文深入人心的伟大历史变革时期,李却借个案转机讴歌中共恶党,危害极大,可能使长期受中共愚民政策蒙弊的国人再度升起对中共正在改良改善的幻想。这正是我不得不公开指责李律师的原因。

陈案的进展虽然值得庆贺,但决不能因此对中共歌功颂德,更不应如此奴颜婢膝。只有胡锦涛宣布并立即实行党禁开放,报禁开放 ;立即无条件释放全部政治犯,立即无条件释放被关押的法轮功及家庭教会成员,唯其如此才能证明胡锦涛真的想为中国人民的前途与命运做实事。遗憾的是,各种事实表明胡锦涛一无此心、二无此胆。因此,全体国人唯有彻底抛弃对邪恶至极的流氓中共的一切幻想,彻底唾弃之,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宪政的新中国才可能到来。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转自<自由圣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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