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网络自由法案》(HR 4780)由众议院非洲与全球人权国际行动分会主席共和党人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执笔,该法案禁止美国互联网公司和中国之类的专制政府合作,这些专制政府限制互联网的上有关民主、人权的信息流通,利用用户个人资料追踪、惩罚民主活动人士。
《全球网络自由法案》是在今年春天召开的由人权组织和美国互联网巨头古狗、雅虎、思科等参加的听证会结束之后提出的。听证会证实这些美国公司屈从于专制国家的审查法规,向专制政府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在那次听证会上,大会主席史密斯指出,中国迫使美国公司,特别是雅虎,也许还有其它公司,向他们提交用户的个人信息,来迫害、监禁异议人士。在师涛案中,中国政府利用互联网服务商提供的个人信息迫害、囚禁民主人士。只因用雅虎公司的电子邮件传递了有关天安门屠杀的信息,师涛被判10年监禁。他还说,中国估计监禁了49名网络异议人士和32名记者。
“互联网取得了巨大成功,因为它可以迅速地为全球972,000,000互联网用户提供信息。如果信息交流免予受到专制国家的政治审查,互联网和其它现代通讯手段的发展将成为一股促进民主变革的力量。”史密斯指出。
《全球网络自由法案》列出了一系列条款,禁止美国公司和专制政府合作,以支持专制国家受压迫的人民,推进那里的民主运动。
“美国政府和美国公司必须和受压迫的人民,而不是受压迫者站在一起。”史密斯说,“我们提出的法案划出清晰的界限,保证美国公司不会向腐败、残暴的秘密警察提供工具,也不会帮助那些侵害基本人权的政府。”
来源: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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