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这样的提议,真的能被付之实施吗?对此笔者不以为然。因为从种种现实原因分析,政府通过“以地生财”得来的那些笔钱,其流向根本就是与老百姓的住房福利不在同一轨道上。政府对卖地钱自有其用途,是不可能吐出来用于住房福利的改善的。所以,以卖地钱补贴廉租房的建议,就只能是一个虚妄的不切实际的臆想。
从1994年开始,土地出让金不再上缴中央财政,全部留归地方。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最近做的调查显示,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其中农民的补偿款仅占5%-10%;城市政府拿走土地增值的20%-30%,在整个房地产建设、交易的过程中,政府税、费收入占到了房地产价格的将近30%-40%。这也就意味着,房地产价格上涨得越快,地方政府的收益就越大。这些滚滚而来的财富大都流进了地方政府以及房地产关联部门的口袋。也正是这样的原因,一些地方政府才会难抑卖地冲动。
有资料显示,1990年至2003年期间,政府卖地收入累计高达10500亿元。可见,“以地生财”已经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地方的发展建设就是靠“吃地皮”来进行的。我们也承认,一些地方政府把卖地钱用于“改造城市”上,但是,那种建设项目实际上多是与老百姓住房福利无关的建设,甚至有很多还是地方政府打造的“政绩工程”,或是用于满足GDP的高速增长之上。而如果把这些卖地钱用于补贴廉租房,地方政府又如何去凸显其“政绩”呢?
当土地成为地方政府赖以主动推动经济增长并能够独立支配的核心资源,政府“以地生财”自然也就达到毫无节制的程度,作为“以地生财”的最大受益者,自然也就不愿意在稳定房价上坚定地执行国家的一系列指令,甚至它们还对房价的上升或明或暗地起了包庇的作用。也正因如此,老百姓才会买起房,由此再衍生出种种住房福利问题。现在,再建议以政府卖地钱来补贴廉租房,这本身就是一个悖论,违背了政府“以地生财”的初衷,所以,这样的提议,已经从根本上陷入的一种逻辑悖论。
最后,我还想说的是,即使政府愿意把卖地钱用于改善老百姓的公共福利,但是,仅仅将之用于城市廉租房,本身也存在着极大的不合理。有学者估计,农民在土地的收益上已为城市化“贡献”近30万亿元。现在将卖地钱用于补贴城市廉租房,这对广大失地的农民来说,又公平吗?因此,这种以政府卖地钱补贴廉租房的建议,不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同时还缺乏相应的公平性,所以,这样的建议,只能是个不切实际的臆想。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