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要是敢举报,我就送谁进“马三家”!

作者:天人 发表:2006-03-29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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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大陆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报道了一则新闻:原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公务员李文娟,在负责税收登记工作的过程中,发现鞍山市国税局存在人为地少征国家巨额税款等违法和违规行为,涉及金额有2亿多元,包括与国有大型企业(以鞍钢为代表)勾结漏缴税款,且本身就存在两本帐等问题。在犹豫了五个月之后,李文娟于2002年6月上北京向国家税务总局进行了实名举报。从此,她的命运开始遭遇到了一系列她从来都没有想到过的变化。

在这四年间,对她的迫害包括两次被辞退工作;被鞍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然后又在臭名昭著的沈阳市马三家女子劳教所被劳动教养一年。在被劳教期间,孩子一年都没有上学,而且连门都不敢出,担心有人害他。家里人连买菜都得亲戚给送来,都不敢出去,也是怕。

  节目中李文娟说:我举报不是因为对生活不满意,我在市场上看到那些下岗的工人还有农民,他们因为卖一些菜,被那个收税的人从这头儿追到那头儿,就是为了逃避那一元一元的税款,我觉得他们这么贫穷,还要被人家追得一元一元地交税,而同时我发现我们单位一个月人为调节增值税就少征了几千万,我觉得这两种现象对比反差太大了,感到很气愤,我要是不管,心里就受不了,所以,我就必须得管。于是上北京,署真名举报。然后,中央就来调查组了,也基本认定举报属实。但从那以后,我在单位连上厕所都要请假,我不请假就给我扣钱,还把我计算机那个共享程序给拆了。同事谁也不敢跟我说话,害怕受到牵连,就是吃饭的时候谁也不敢跟我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即便是这样,最后还是把我给辞退了。拘留给的罪名是诽谤,而劳教给的理由却是无理上访。在马三家我想到过死,但是在那里面死不成,就是人痛苦到了连死都办不到的时候,那你说那种是什么样的痛苦。

  又是上访者!又是马三家!在大陆你要做一个遵纪守法并敢于弘扬正气的人需要付出的代价是多么巨大呀。从画面上看,李文娟略显憔悴,但讲话有板有眼,眉宇间透出一股正气。这样的人不正是国家最需要的栋梁之才吗?而你们这群操控国家权力的人却要对她进行打击报复,非要至其于绝地而后快!为什么呢?不就是因为她使你们与企业勾结少缴国家应得的税款,然后就地分赃的丑行曝光了吗?断了你们的财路,对吧!报道中说:李文娟的拘留证是由鞍山市副市长和市公安局长亲自签发的,看来其中内幕很深很深哪。但假设连李文娟这样的正义之士都被吓倒,我们的社会还有救吗?

在我们大陆,你要是匿名举报,有关部门根本就不会受理。要是用真名举报,李文娟就是“榜样”。归根结蒂,就是因为大陆没有一部像民主国家那样的《证人保护法》,才使这些违法乱纪者敢如此嚣张和猖狂。“两会”年年开,真正有用的法没立几个,为什么呢?因为中共不想立也不让立,因为它就是种种罪恶的根源!

  节目最后说:直到现在李文娟仍然没有工作,但一直期待着能够恢复她原来的工作。她也曾想到别的地方应聘当个会计,但是没有人敢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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