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台湾毒犯在珠海被判死刑

发表:2004-04-11 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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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媒体报道,珠海中级法院九日宣判一宗从大陆经澳门偷运毒品往台湾市场的台湾贩毒集团份子,两名台湾主脑被判处死刑,另三名台湾毒犯分别被处死缓、无期徒刑和十五年有期徒刑。

珠海中级法院九日下午开庭,一审宣判该市有史以来最大宗的贩毒案,法庭内外部署大批全副武装的特警和武警,气氛相当紧张。

此案七名案犯全为男性,其中五名为台湾人,主犯为二名台湾人,四十四岁的索奎治和三十七岁的陈清标,两人都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及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三名台湾人是四十岁的李政勋,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四十四岁的张文生被判无期徒刑;和四十岁的蔡志文被判处十五年徒刑。

此外,案中两名大陆人为四十岁的艾衍灵和二十七岁的姜向华,分别被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十三年有期徒刑。

审判长在宣判时说,此贩毒集团内外勾结,于去年二月开始多次在大陆购买毒品经澳门偷运往台湾。去年四月十日索奎治指使陈清标携港币六万五千元到广州购得二点九公斤海洛英,带返珠海后交给张文生、蔡志文等人,在其租住的拱北港湾苑十一栋住宅内将海洛英包装成糖果状,准备偷运往台湾。

去年四月十六日,索奎治应台湾毒品“拆家”要求,准备购买一大批“冰毒”(即甲基苯丙胺)偷运往台湾。遂指使陈清标到澳门提取百余万港元到珠海,并于当天一起驾车到深圳购买“冰毒”,同时商谈好租车将毒品与苹果混装运回珠海事宜,后索奎治安排艾衍灵留下,并于次日装运毒品到珠海,自己则于当晚先返回珠海。

四月十七日,艾衍灵在深圳租用一辆小货车,将用苹果箱包装的八大箱“冰毒”混装在七十多箱苹果中押运往珠海并与索奎治、陈清标等会合,当艾衍灵押运“冰毒”到达珠海白莲市场附近时,被跟踪而至的珠海警方截获,当场查获五十九公斤“冰毒”,随后将案中诸犯逐一拘捕。

次日,珠海警方根据口供在拱北港湾苑上址十一栋住宅内查获藏于室内衣柜约二点九公斤毒品海洛英,同时检获一批用于加工毒品的封口机、电子秤、模具、压模机等工具。法庭认定该集团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数额巨大,一旦成事将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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