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7日,匡晓东收受犯罪嫌疑人罗海波家属托关系人曾某转送给他的礼品。第二天上午,曾某先与匡取得联系后,带罗海波直接到匡的办公室投案自首,匡便电话通知罗案承办人枫江派出所所长谢某前来办理取保。
12月9日上午,匡向局长口头汇报了情况,称罗投案自首,属团伙犯罪中的一般成员,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第二天,匡晓东违反规定,签字同意给持刀故意伤害他人造成两人乙级重伤的犯罪嫌疑人罗海波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今日出版的法制日报报道说,罗在被取保候审后不久,曾在匡晓东的警车内将事先用信封装好的2000元钱送给了匡。
取保候审后,有了公安局副局长这个保护伞,罗海波更是有恃无恐,于2000年2月在该县盘谷乡持刀伤害无辜,致人轻伤甲级,又于2000年4月在东莞市持刀将他人故意伤害致死
短网址: 版权所有,任何形式转载需本站授权许可。 严禁建立镜像网站.
【诚征荣誉会员】溪流能够汇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爱。我们向全球华人诚意征集万名荣誉会员:每位荣誉会员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订阅费用,成为《看中国》网站的荣誉会员,就可以助力我们突破审查与封锁,向至少10000位中国大陆同胞奉上独立真实的关键资讯,在危难时刻向他们发出预警,救他们于大瘟疫与其它社会危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