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玲就虛假陳述罪上訴:為新聞自由略盡綿力(圖)


圖為前港台編導蔡玉玲。(攝影:宇星/看中國)
圖為前港台編導蔡玉玲。(攝影:宇星/看中國)

【看中國2022年8月30日訊】(看中國記者李懷橘綜合報導)2021年4月,香港電台編導蔡玉玲在製作「7.21誰主真相」節目時,因在採訪過程中查車牌,而被判兩項虛假陳述罪罪成,成為香港歷史上第一名查冊有罪的記者。本月29日,蔡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她表示車牌查冊涉及公眾知情權,自己被定罪後,很多家新聞機構已叫停記者查冊,希望透過案件為新聞自由略盡綿力。

2020年,由蔡玉玲任編導的節目《鏗鏘集》「7.21誰主真相」,揭示了反送中期間發生在香港元朗白衣人(黑幫分子)無差別襲擊市民的真相。節目證實,襲擊發生前,香港警方早知有大量白衣人持武器聚集,卻不作為,任由他們毆打途經市民。節目中,調查記者找到了閉路電視拍攝的7.21當晚接載白衣人的車輛。

2020年5月17日,蔡玉玲經網上申請車牌查冊,獲取事發現場的車輛登記證明書,以作進一步查證。惟運輸署在無通知公眾情況下悄悄地更改了查詢車輛登記資料的申請表,將舊版本中的「其他」選項改為「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而申請人只能在:1.法律程序,2.買賣車輛,3.其他有關交通或運輸的事宜,這三個選項中選擇一項,蔡玉玲當時揀選第3項而遭警方落案檢控。蔡最終被判罪成,罰款6,000港元。

對於今次上訴,蔡玉玲表示,案件留待法官裁決,自己不便評論,會以平常心面對,「繼續做可以做的事」。她強調上訴不單為了她個人罪名,記者查冊涉及公眾知情權,希望法庭裁斷查冊是否符合香港法律精神。她認為原審裁判官對於法例演繹太過狹窄,查冊過往數十年行之有效,一些有價值的報導均靠查冊才令真相曝光。

蔡玉玲又指,現時大部分新聞機構已停止讓記者查冊,對新聞自由和業界都構成負面影響,希望透過官司,為新聞自由略盡綿力。

蔡玉玲2021年8月獲得美國哈佛大學尼曼獎學金赴美進修一年,近期才返回香港。對於為何選擇回來,她說,香港是我家,我喜愛這個地方,希望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為香港人做一些事情。

去年,裁判官在宣判時,稱蔡查冊的動機不重要。前《蘋果日報》專欄作家李平曾批評指,法庭變相呼應林鄭月娥所謂的「不知道為什麼記者要有特權」。

李平強調,當記者查冊等採訪行為是基於公眾利益時,不是記者要有特權,而是傳媒在行使監察權、履行監察責任,如果因此被檢控、被定罪,何異於裁定傳媒監察有罪?這堵塞的不是市民私隱暴露的漏洞,而是公眾的知情權。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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