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活動屬自發 黃之鋒非案中領導者(圖)


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被指在去年6月21日參與包圍金鐘警察總部,被控煽惑、組織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但當日媒體報導證實包圍警總行動實是各界民眾自發行為,黃之鋒到場呼籲示威者撤退,遭現場人士喝倒采。(圖片來源:Adrian/看中國)
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被指在去年6月21日參與包圍金鐘警察總部,被控煽惑、組織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但當日媒體報導證實包圍警總行動實是各界民眾自發行為,黃之鋒到場呼籲示威者撤退,遭現場人士喝倒采。(圖片來源:Adrian/看中國)

【看中国2020年12月3日讯】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副秘書長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被指在去年6月21日,反送中期間參與包圍金鐘警察總部,被控煽惑、組織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不過眾所周知,香港反送中運動沒「大台」,即領導者,是群眾自發的運動。當日媒體報導亦證實包圍警總行動實是各界民眾自發行為,黃之鋒到場呼籲示威者撤退,遭現場人士喝倒采;甚至連親共報章也嘲笑黃當日「被激進示威者唾棄」,遑論是現場「領袖」。

昨日,黃之鋒被判入獄13個半月,周庭被判10個月,林朗彥7個月,刑罰過重引起坊間不滿。據《蘋果日報》報導,裁判官王詩麗斥責黃之鋒當日擔當領導者角色,試圖以自己的影響力不斷高呼口號,牽動示威者的情緒,令示威者附和。裁判官王詩麗在庭上讀出黃之鋒案發前一日在通訊程式Telegram上的信息,提及「6時半金鐘集合之後睇有咩事情發生」、「12時放風呼籲示威者由金鐘往夏慤花園聚集」等。王認為,從訊息可見煽惑行為有一定程度的部署及計劃,非意氣用事,而是經過深思熟慮。

王還指,黃、林二人當日站在石壆上,位置顯眼,並用擴音器呼籲示威者包圍警總「向黑警算賬」,而周庭亦身處現場,協助高舉擴音器,重複黃的口號,並不時拍掌和應。三人案中角色雖有不同,但都積極參與。而當他們作出煽惑時,現場數以百計的示威者和應,故此該次集結頗具規模。

王亦引述黃之鋒Telegram訊息:「好彩包圍到深夜都無嚴重衝突,冇人受傷被捕」,認為如此可見黃已經預計有衝突受傷的潛在風險,但他漠視該風險。

翻查去年6月21日的當日報道,特首林鄭月娥對社會追究6.12流血鎮壓責任的訴求置之不理,激發民怨,多個團體和網民宣佈將行動升級,其中大專學界和網民發起圍堵警總、政總和禮賓府等主要政府機關,還有多個團體號召全民在政府部門所在地的金鐘一帶「野餐」。

6.21當日,黃之鋒雖現身警總外,但未能領導行動,無法指揮示威者解散或留守,甚至連現場公投也搞不成。黃之鋒籲示威者撤退,遭批評。有人更在Telegram群組「敬告黃之鋒」,表明「我們不要大台,不要精神領袖」,不想聽他指揮。

左派報章《大公報》及《文匯報》事後也發表題為「監犯扮大佬 黃之鋒自取其辱」的文章,揚言「激進遊行示威一發不可收拾,『大佬』都無面畀」,指黃之鋒「拿着大聲公試圖喊話,被示威者喝罵」。文章又稱當時剛剛刑滿出獄的黃「意圖扮演主導者」,呼籲現場人士討論和公投決定是否撤離,引發不同抗爭群組的不滿及批評,文章揚言「群眾根本愈來愈失控」。可見當日活動中,黃之鋒並非如裁判官王詩麗所言擔當領導者角色。



責任編輯:李松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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