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彬豪涉助紅媒情蒐 遭台灣驅逐出境(圖)


中華民國移民署表示,香港人李彬豪在台灣不法從事跟監與拍攝港青參訪活動,其行為已經違反港澳條例等規定,廢止其在台居留的許可,並於當天強制驅逐出境。
中華民國移民署表示,香港人李彬豪在台灣不法從事跟監與拍攝港青參訪活動,其行為已經違反港澳條例等規定,廢止其在台居留的許可,並於當天強制驅逐出境。(圖片來源:中央社)

【看中國2020年10月26日訊】中華民國移民署昨日表示,香港人李彬豪協助香港紅色媒體在台灣不法從事跟監與拍攝港青參訪活動,其行為已經違反港澳條例等規定,廢止其在台居留的許可,並於當天強制驅逐出境。大陸委員會也表示,除了依照「港澳居民入台許可辦法」規定廢止其居留許可外,他也已經遭任職公司解僱,原在台居留事由已消失了。

一統徵信被控受李彬豪委託,跟監了香港學運人士鍾翰林來台行程,照片輾轉交給大公報等港媒刊登。李到案則稱,是受到香港一家徵信社委託,才找上一統徵信。對此,台北地檢署認為徵信業者行為可鄙,但是內容非屬非公開活動,因此不構成妨害秘密,不起訴。(詳報導:涉助跟蹤鍾翰林訪台 港僑生李彬豪被起底

港人涉跟監被驅逐出境

據《中央社》報導,移民署25日對此發布新聞稿表示,李彬豪違反居留目的,在台不法從事跟監與拍攝港青參訪活動,其行為已經違反港澳條例等規定,予以廢止居留許可,當天就將他強制驅逐出境了,並且管制一定期間不得來台。

移民署還強調,外來人士在台應該遵守中華民國法律,如有不法情事,則治安機關將依法究處。

內政部長徐國勇則表示,台灣是自由民主的國家,無論國人及外來人士在台均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而部分紅色媒體以僱用徵信社跟拍等不法手段情蒐,明顯利用台灣的民主自由進行滲透、傷害人權,其行徑不為民主法治社會所認同。

陸委會:已無居留台灣事由

陸委會是以書面形式應詢說明,依照《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的第22條、第28條,經許可在台居留之港澳居民,若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活動時,得撤銷或廢止其居留許可。

陸委會還指出,本案經台北地檢署調查表示,李彬豪在台從事與居留目的不符之情蒐工作,且已遭任職公司解僱,原在台居留的事由亦已消失,爰由主管機關移民署依法查處,並於當天執行強制出境。

陸委會再次強調,政府絕對不容忍類此涉及侵害人身安全及隱私的不當行為。若一旦發生,必定會追究相關責任,並依法嚴懲到底。



責任編輯:許天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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