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驅逐令在身華人女子 豪騙300萬揮霍(圖)

發表:2020-10-25 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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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驅逐令在身華人女子 還敢豪騙同胞300萬
加拿大法庭(示意圖/圖片來源:eff Vinnick/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0年10月24日訊】加拿大溫哥華一名有驅逐令在身的華人女子,不是老老實實、腳踏實地的做人,以期望有一天能打贏驅逐令官司後,好好在加拿大好好生活下去,相反,她涉嫌以成立幫助中國留學生和遊客的企業為名,向3名投資者欺詐逾300萬元。她將騙來的錢用來給自己賭博、購買個人物品、還債,甚至用來支付替她打驅逐令抗辯官司的律師費等等。卑詩證券委員會表示,該案聽證會將於12月舉行。

據加拿大媒體報導,卑詩證券委員會(BCSC)10月21日稱,一名此前接到加拿大驅逐令的華人女子張美雲(Meiyun Zhang,音譯),涉嫌在2014年至2016年間,說服兩名溫哥華居民和一名列治文居民,借錢給她或投資到她的生意上,可以在沒有風險的情況下得到6%至10%的投資回報。

卑詩證監會表示,沒有風險的投資是不可能達到這個比率的回報的。

報導稱,張美雲告訴其中兩名投資者,其投資的款項是用來幫助中國留學生在加拿大取得簽證的業務。她向第三名投資者稱,款項會用於外幣兌換加幣,給中國留學生和來加拿大的遊客使用。

但事實上,張美雲並沒有按她說的把錢用在向投資者所承諾的項目上。證監會指控她將錢花在下列事項:

1、向加拿大和中國的投資者支付回報;

2、向卡爾加里房地產經紀人償還個人貸款;

3、個人購買物品;

4、支付個人水電費;

5、支付移民律師費用,用以抗辯加拿大移民部對其發出的遣返令;

6、提取現金;

7、在賭場賭博。

與此同時,張美雲牽涉兩宗卑詩最高法院的民事訴訟。一名列治文周姓退休人士Nan Ping Zhou,於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間,把錢交給張美雲。

最初張美雲還了部分金錢,但從2018年1月起便停止還錢。另一民事訴訟原訴人為Wendy Hau Wan Parker,她是溫哥華女商人,在2017年2月至12月間與張美雲簽下7份借款協議,但到期對方都沒有還錢,至今欠她6萬元。

BCSC表示,聽證會將於12月舉行。



責任編輯:江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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