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強貪污的金額是這樣出爐的?(圖)


任志強
任志強(圖片來源:網路)

【看中國2020年10月14日訊】中共法院判了任志強18年重刑,官媒又突然搬出任志強來批,《北京日報》發表「且看國企領導任志強的貪腐面目」一文,被外界認為是習近平在五中全會前要強壓住黨內尤其紅二代的不滿情緒,且透過官媒回擊民間對任志強被以貪腐定罪的懷疑。

法廣今天報導說,任志強被以貪腐案治重罪後,中國民間多不信,因為任志強在位時被多次查過帳,辭去總裁時也被北京當局專門做過審計,並宣布帳面清楚無疑。

任志強今年3月有文章公開對北京當局治理疫情嚴重失誤發出一連串質疑,最後形容習不過是一位脫光了衣裳還硬要做皇帝的小丑。

外界認為,對一位權高位重,黨內無敵的習近平,這樣的批評不只是冒犯,簡直是蔑視。

法廣援引學者認為,任志強有四重身份:億萬富豪地產商、紅二代、王岐山密友以及公共知識份子。任不僅在中共黨內外頗有人脈。更重要的是任志強的「大炮」性格,紅二代出身的任如此蔑視他,且周圍有王岐山這樣的朋友,習預感到一種被紅二代群體敵視的危險,他必須出手。而設法找出當事人的經濟問題。在如今中共官員貪污成風的背景下,安上這樣一個罪名就會大大減輕敵手的政治效果。

不過報導認為,這件事做得並不成功,「任大炮「同習的前對手薄熙來周永康不一樣,他還是一位公知,他對中共的本質有相當認識,而且他敢於把自己的聲音放出來。任的言論因為廣為人知的緣故,民間便不相信當局給他定下的四大罪,在他們看來,就一個罪名:冒犯了習近平。

報導說,這大約就是北京市委黨報《北京日報》急於在中共五中前「肅毒」的原因,文章列出一大堆細節,想使中國人相信,任志強是一個真正的貪污犯。

但官媒的努力沒有奏效,民間照舊不信該報稱任志強在國有華遠集團先任總經理,後任董事長年間,一人獨大,所以為他「肆意貪腐」奠定了基礎。利用職務便利受賄及挪用公款涉案總金額超過人民幣2.2億元。

報導說,《北京日報》的文章不過是寫得長了些,多了些細節,但毫無新意。

前《冰點》週刊主編李大同對中央社表示:官方應先公布北京市西城區政府對任志強的離任審計報告。這份報告當年得出的結論是任志強不存在任何貪腐問題,如果這次北京法院指控的罪名屬實,那不是在證明中國官方自己在欺騙自己,當初對任志強退休時的離任審計報告是假的嗎?關鍵的問題,官方至今不敢公布這份審計報告。

另有一位北京商界人士對中央社表示,他許多朋友都不相信對任志強貪腐的指控,只能說任志強因言入罪。官方列舉的一個「重要細節」是任志強以簽訂虛假合約方式,給兒子撥去3640萬元,同一商界人士認為,任志強疼兒子在中國商界是出了名的,但以他家裡幾億、十幾億元的財產,撥個3000多萬給兒子,「需要這麼費功夫嗎?」

甚至親北京的《多維網》13日也刊出一篇《涉案2.2億的任志強是如何逃過中共審計的,是如何算出來的?》,對這筆「貪款」大惑不解。

文章引述任志強本人2011年12月30日在微博發文說,「拿到的審計報告說明自己沒有任何個人貪腐腐敗問題,可以放心卸任了」。

文章繼續說:中國黨政事業單位「一把手」在離任時,按照法定程序,必須由審計機關對其任職期間是否存在經濟上違法違紀問題進行審計。文章稱,任志強在位時曾經歷過四次審計,最後一次也沒有任何負面的問題。

法廣報導認為,《北京日報》的報導似乎失去了塗黑效應。而且北京當局對任志強的審判是一次秘密審判,沒有律師辯護,沒有當事人的公開辯護的說法,官媒要為任志強硬安上貪腐之罪,恐怕不會容易。



責任編輯:司徒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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