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上訴林鄭傷害學術自由不可置之事外(圖)

發表:2020-07-30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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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因參與「佔中案」而引發教席去留的爭議,最終被校委會解僱。
2014年,戴耀廷(中)因參與「佔中運動」而引發教席去留的爭議,最終被校委會解僱。(圖片來源:Philippe Lopez/Getty Images)

【看中國2020年7月30日訊】日前,香港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被港大校務委員會(校委會)投票通過開除教席,推翻了教務委員會(教委會)之前建議保留教席的結論,戴耀廷昨日在臉書上發文表示,自己決定向香港大學校監,即特首林鄭月娥就今次事件提出上訴,表明雖然知道上訴不可能成功,但不會讓林鄭月娥在傷害香港學術自由的事情上置身事外。

戴耀廷在帖文中表示:「知道這上訴不可能成功,但我不會讓林鄭月娥在傷害香港學術自由的事上,可以置身事外」。他表示今次校委會推翻早前教委會的決定,是來自大學以外勢力的壓力。至於是否會提出司法覆核,戴耀廷表示會與律師團隊商量。雖然離開教師崗位,他表示自己「會以另外的身份繼續法治的研究及教學工作」,不會停止為香港的法治而戰。他還透露計畫用一至兩年時間完成有關法治的普及讀物,在社區推動法治教育,為香港法治的「重生」而繼續抗爭。

此外,他還公開了較早前向教務委員會提交的陳詞,表示公眾可從文件中大概瞭解爭議的地方。戴耀廷因在2014年參與「佔中運動」,去年被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串謀犯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罪名成立,判監16個月;服刑4個月後,戴獲得法官批准保釋等候上訴。戴耀廷的教席屬於終身制,因其涉及佔中案而被定罪,雖然目前處於保釋等候上訴期間,但就引發了教席去留的爭議。據「立場新聞」報導,文件中提到戴耀廷的上訴未有最終定案,若上訴成功則不涉行為失當,亦提到戴的案件不影響大學的學術聲譽,亦不代表戴不適合繼續教學,解僱的懲罰太過嚴厲。

早前由香港大學校長及師生組成的教委會認為戴涉行為失當,但不構成充分解僱理由。不過,校委會則推翻教務會建議保留教席的決定,以18票比2票大筆數通過開除戴耀廷。校委會是港大最高權力機關,主席及六名委員由校監特首林鄭月娥任命,現任主席為李國章,超過一半校委會成員並非港大師生及職員。

港大學生會會長葉芷琳對解僱戴耀廷表示極度不滿,她批評這是校委會的政治決定,又指校委會的任命及組成有問題,學生會將發起聯署抗議。而港大校友關注組昨日亦發表聲明,譴責校委會終止戴耀廷職務的決定,指決定違反港大條例,更違反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規定,偏離高等學府的解僱原則。



責任編輯:李松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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