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7月28日以大比數通過解僱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圖片來源:公有領域)
【看中國2020年7月29日訊】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去年因為「佔中案」被判囚,案件仍在上訴中。港大教務委員會(教委會)早前建議保留戴的教席。惟由特首委任成員把持的港大校務委員會(校委會)7月28日卻推翻教委會的決定,以18票比2票通過開除戴耀廷。中聯辦隨即發聲明稱讚有關決定。戴耀廷指出,指辭退他的決定是由大學以外勢力透過代理人作出,標誌著「一國一制」降臨和香港學術自由的終結。校委、學生和校友代表也譴責校委會推翻了教務委員會的專業建議,擔憂國安法下,院校自主將進一步受衝擊。
據香港《蘋果日報》和《立場新聞》報導,戴耀廷的教席原屬終身制。他於2014年發起「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引發持續79日的佔領運動,被控「煽惑他人公眾妨擾」等罪,在2019年4月被判監16個月。他其後獲准保釋,仍在等候上訴。由港大校長及教職員組成的教委會較早時召開委員會,審視戴耀廷去留問題,最終認為戴耀廷涉「行為失當」,但不構成充分解僱理由,決定保留其教席。按照機制,教委會的建議要交由港大校委會作最後裁決。
2019年4月,「佔中九子」全部被判罪名成立,其中戴耀廷(右四)被判監16個月,目前保釋等後上訴。(圖片來源:Anthony Wallace/Getty Images)
推翻教委會決定 取消戴耀廷終身教席
港大校委會7月28日開會,卻以18比2大比數通過即時解僱戴耀廷,推翻了教委會的決定。消息指校長張翔沒有投票;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因在佔中案代表戴耀廷,故避席沒有投票。
據了解,在正式投票解僱戴耀廷前,有委員力勸一眾校委三思,提出應該等戴耀廷佔中案有了上訴結果再作決定,惟亦以18比2遭否決。戴耀廷上訴案要到明年3月才開庭。校委會指若上訴有結果,會重新檢視決議。
中聯辦讚揚決定 戴耀廷斥校委會是「代理人」
港大校委會投票後,中聯辦隨即發聲明,稱香港大學解僱戴耀廷是「懲惡揚善、維護正義」且「順應民心」的正義之舉。發言人批評戴公然發表「港獨」分離主義言論誤導和毒害學生,被解僱完全是「咎由自取」云云。較早時,中聯辦和港澳辦也曾點名批鬥戴耀廷發起7月初的民主派初選屬「非法」。
戴耀廷在Facebook回應指,辭退他的決定並不是由香港大學做出,而是由大學以外的勢力透過它的代理人作出,「這標誌香港學術自由的終結。香港學術機構的教研人員,再難自由地對公眾,就一些政治或社會爭議事情,發表具爭議的言論。香港的學術機構再不能保護其成員免受內部及外在的干預。」
足證「一國一制」已降臨香港
戴耀廷說,若仍有疑問「一國一制」是否已臨到香港,「我的個案應足以釋疑。」他非常感謝香港大學培育他成為法律學生、法律老師、法律學者及法治的守護者。當目睹所愛的大學沉淪,他感到心痛。「不過,我會以另外的身份繼續法治的研究及教學工作,也不會停止為香港的法治而戰。我有信心在未來,會見到一所自由的港大重生。」
前港大校委、政治與行政學系教授陳祖為也發文指,由教授組成的港大教務會,經長時間調查認為沒有「good cause」(好的因由)解僱戴耀廷,但校委會否定教務會的建議,堅持解僱戴,(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完成其政治任務,戴耀廷成為公民抗命的殉道者,港大賠上了自己的聲譽,在國際學術界將抬不起頭。「這一天,將成為港大歷史無法洗脫的重大污點。」
學生校友代表怒斥踐踏大學自主
港大校委會委員、學生民選代表李梓成與會後見傳媒,對結果感到失望和憤怒,也對港大的學術自由院校自主感到非常憂慮,「(決定)將會影響未來香港,學生如何在《國安法》陰霾下暢所欲言、老師不會自我審查。」他強調,港大校監林鄭月娥、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校務委員們都能不代表香港大學,「某些人一意孤行,個人認為這很踐踏作為大學學術自由、自主的尊嚴。」
港大學生會對解僱戴耀廷的決定表示強烈譴責及極度不滿,認為校委會再度僭越權力,嚴重衝擊院校自主。學生會會長葉芷琳指,今次是自國安法生效以來對港大的強烈衝擊,校委會的決定與政治及個人利益有關。學生會將即時發起聯署,以顯示廣大學生對決定的不滿,又會爭取校委會重組。
港大校友關注組副召集人麥東榮形容,2015年校委會否決遴選委員會建議委任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為副校長一事是「前菜」,今次解僱戴耀廷則是「正餐」。他強調,要考慮戴耀庭的終身教席,只能取決於他是否適合教學,「這部分教委會已經有清楚建議和論述,說戴耀廷不值得解僱。」但是,校外成員佔三分之二的校務委員會,卻全不理會代表大學的教務委員會對教學事務的觀點,悍然推翻其決定,關注組對此表示譴責,會跟學生會一起反對。
根據《香港大學條例》,如戴耀廷不服校委會裁決,有權向校監即特首林鄭月娥提出上訴。戴耀廷亦有權就有關決定提出司法覆核。
校委會主席由梁振英委任 制度被詬病
香港大學校監由特首兼任、校委會由校外成員主導,該制度屢被外界詬病是「政治凌駕學術」。港大校委會全體成員共23人,當中6人(包括校委會主席)由校監即特首委任,主席是前教育局長李國章,成員包括曾批評戴耀廷宣揚港獨、試圖「分裂國家」的信和集團副主席黃永光;另外6人由李國章推薦,包括中共全國政協委員黃景強、經民聯立法會議員石禮謙等。這12人構成了校委會內的核心建制陣營。職員與學生代表則包括肝移植專家、港大深圳醫院院長盧寵茂和兩名內地學者。
2015年,時任特首兼港大校監梁振英,曾親自干預港大聘用前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為副校長的決定。他任命背景具爭議性的李國章為校委會主席,並拖延副校長人選的決定,引發港大師生發起集會抗議。委任陳文敏的議案最終被校委會否決。
責任編輯:李家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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