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014年雨傘運動期間,曾健超被7名員警拖至暗處,遭到拳打腳踢。(圖片來源:RFA自由亞洲粵語/Youtube視頻截圖)
【看中國2019年7月27日訊】香港2014年在爭取真普選的「佔中運動」(「雨傘運動」)期間,7名警察涉嫌對前公民黨員曾健超拳打腳踢,原本被判《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但警察不滿判決結果,提出上訴。昨日(26日)法院做出裁決,當中2人被撤罪,其餘5人獲判減刑,引發輿論不滿。
綜合港媒報導,2014年10月15日於龍和道清場時,當時已被上銬的曾健超,遭7名員警拖至公園暗處毆打、踢踹,導致曾的臉部、脖子、肩膀及胸部等多處受傷,流出的施暴影片重創了港人對警察的信任。2017年香港地方法院判決表示,1名警員以捅、踩及踢等方式痛毆41歲的曾健超,另外4人踢他,而另2名警察則在一旁袖手旁觀。
7名警察上訴後,26日裁決表示,5名警察由原本的2年有期徒刑,獲15至18個月的減刑,另外2人判無罪。警方的辯護律師曾表示,警方已連續執勤48小時,十分疲憊,且身心承受巨大壓力等。法官表示,上述說詞都不能夠成為攻擊曾健超的藉口,不過因考量到原本刑責太重,所以部分警察獲得減刑。
曾健超表示對判決結果非常失望,認為港人對司法制度殘存的信心可能會崩潰。除了曾健超的支持者大喊「法治已死」以外,香港網友亦紛紛批評,「刑期被減但減不了你們的罪孽」。
責任編輯:錦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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