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秀波醜聞持續發酵 陳昱霖敲詐勒索存爭議(圖)

作者:端木珊 發表:2019-01-23 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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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秀波出軌風波近日持續發酵,其經營多年的魅力大叔人設瞬間崩塌。
吳秀波出軌風波近日持續發酵,其經營多年的魅力大叔人設瞬間崩塌。(圖片來源:Jemal Countess/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9年1月23日訊】(看中國記者端木珊綜合報導)大陸演員吳秀波出軌風波近日持續發酵。目前,陳昱霖已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拘留,不過陳昱霖的行為是否真的屬於「敲詐勒索」,律師界頗有爭議。

在吳秀波動用公安將陳昱霖逮捕的消息傳出不久,吳秀波的妻子兼經紀人何震亞就發表聲明,稱其家庭遭受了長達一年半的威脅和恐嚇,多次被陳昱霖勒索錢財,金額高達千萬。

19日,陳昱霖媽媽接受媒體採訪時,對敲詐勒索一說予以否認:「吳秀波先生2018年10月8號就與我們女兒達成了協議,木木有什麼必要還去敲詐勒索他?」

對於吳秀波究竟給了陳昱霖多少分手費,外界有不少傳言。有說法稱吳秀波先後給了陳昱霖3100萬,但陳昱霖又索要10億;有消息稱陳昱霖最初問吳秀波要1000萬分手費,後來再要求多4000萬;律師吳法天則對《北京青年報》稱,陳昱霖曾向其諮詢,「吳秀波要給她1000萬,但是需要簽一個三方協議才行。」不過,上述說法都未得到陳昱霖或吳秀波一方證實。

據1月22日,陳昱霖母親向《北京青年報》透露,警方「目前確實已經對陳昱霖進行了批捕,不過家屬和代理律師都還沒收到批捕通知書。」如果陳昱霖因敲詐勒索獲罪,恐將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罰。

針對陳昱霖是否有敲詐勒索的問題,律師界頗有爭議。據悉,敲詐勒索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

北京明航律師事務所律師戚連峰表示,索要分手費並不違反法律,但若以威脅的方式索要分手費,則涉嫌構成敲詐勒索罪。

戚連峰認為,如果陳昱霖確實向吳秀波「索要1000萬」,那麼這個數額是巨大的。具體的刑罰判定,要從敲詐勒索的金額、次數、手段、惡劣程度等各個度角來綜合判定。

四川容德律師事務所肖明靜律師則在文章《從吳秀波「分手費」事件看敲詐勒索罪》中表示,在敲詐勒索罪中的關鍵節點在於是否具有「目的正當性」,在具有「目的正當性」的情況下,即使金額過限亦或是手段非法,也不應輕易入罪。

《新浪財經》發表的評論文章引述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西安分所合夥人段萬金律師稱,在本案中,陳昱霖與吳秀波有真實的長期男女關係,陳昱霖要求給補償費,吳秀波也同意,只是雙方在數額上存在差異。「只要雙方存在真實的糾紛基礎,而且索要的一方認為要求的數額是他應當得到的,不管要求數額符不符合法律規定,都不應當認定他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他人財產的故意。」

在陳昱霖父母近日曝光陳昱霖的最新消息後,與陳吳二人有關的感情糾葛的爆料層出不窮。網友紛紛指責吳秀波為「渣男」,經營多年的魅力大叔人設瞬間崩塌。陳昱霖也被爆整容、周遊世界、滿身奢侈品、坐私人飛機等奢靡生活。



来源:看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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