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互相抓人 為什麼周泓旭不可類比李明哲?(圖)

作者:夏小華 發表:2017-09-16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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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互相抓人為什麼周泓旭不可類比李明哲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圖片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看中國2017年9月16日訊】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遭對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並認罪,陸網民質疑誰還陸生周泓旭公道?陸委會14號強調,周泓旭涉誘台公務員洩情資,與李明哲網路論政無法類比。另聯合國強迫失踪小組決議持續授理李明哲案,因李明哲庭訊後繼續“被失踪”。

台灣前民進黨工、NGO工作者李明哲在大陸被失踪半年,911開庭,岳陽中級人民法院以所謂“公審”、“真播”的方式欲彰顯“法治”。引發大陸網民熱議陸生周泓旭在台涉北京間諜案,與李明哲案的比較。

更有署名大陸企管人員14號投書台媒質問李明哲後抓先審,判決即將擇日做出,周泓旭先被抓並羈押四個月、起訴但迄未開審,誰還他公道?

在台灣,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14號強調:“周泓旭系涉嫌利誘台灣公務員洩露機密情報而遭逮捕,其與李明哲因透過網路或其他方式議論中國大陸的時政,而遭陸方拘捕,兩者完全無法類比。周泓旭案已聘有律師,協助維護其相關的訴訟權益,我方也依照《共打協議》(全名:《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向陸方進行通報,周泓旭家屬迄今仍未向我方提出探視申請。”

陪同李妻李淨瑜赴陸的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主任蕭逸民認為,目前《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暫停,對台灣人在大陸的司法權利保障傷害非常大,李明哲案在兩岸與國際間都有重大突破:“李明哲這個案件由於家屬不接受兩岸掮客的私下管道,要求一定要檯面上處理,其實突破目前《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停滯的僵局。”

台灣人權團體代表14號透過在日內瓦直播,說明聯合國禁止強迫失踪小組五名委員商議,縱使李明哲出庭曾一度“出現”,但決議持續授理,也不會因為政治因素對案件有不同處理。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說:“我們有特別強調,當明哲的庭訊結束之後,他被還押,就再也沒有人確定他到底關押在哪一個看守所或監獄裡面。委員們非常關切事實上淨瑜是沒有辦法自由進出中國(大陸)去探視明哲,而明哲在中國(大陸)可能也沒有太多的家人和親戚,所以他們的決定,最後很明確地告訴我們,他們會繼續授理這個案子。”

李淨瑜則在14號發公文給陸委會與海基會,請求政府協助她赴陸探監,並轉交六千元人民幣和中國大陸出版的尼釆、福科、柏拉圖等六本著作譯本給李明哲。



責任編輯:伏笭 来源:自由亞洲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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