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掏鳥16只被重判10年半 網民:「人不如鳥」(圖)

發表:2015-12-02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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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5年12月02日訊】大學生小閆發現自家大門外有個鳥窩,和朋友架了個梯子將鳥窩裡的12隻鳥掏了出來,養了一段時間後售賣,後又掏4只。昨天,獲悉,小閆和他的朋友小王分別犯非法收購、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等,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並處罰款。

在家沒事掏鳥窩,賣鳥掙了錢

據大陸媒體報導,90後小閆,原本是鄭州一所職業學院的在校大學生。2014年7月,小閆在家鄉輝縣市高莊鄉土樓村的小山村過暑假。7月14日,小閆和朋友小王發現自家大門外有一個鳥窩。於是二人拿梯子攀爬上去掏了一窩小鳥共12只。飼養過程中逃跑一隻,死亡一隻。

後來,小閆將鳥的照片上傳到網上,就有網友與他取得聯繫,說願意購買小鳥。小閆以800元7只的價格賣給鄭州一個買鳥人,280元2只的價格賣給洛陽一個買鳥人,還有一隻賣給了輝縣的一個小夥子。

再次掏鳥引來森林警察

7月27日二人又發現一個鳥窩,又掏了4隻鳥。不過小閆和朋友怎麼也沒想到,因為這4隻鳥,第二天兩人就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日兩人被逮捕。原來他們掏的鳥是燕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小閆以非法收購、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半,他朋友因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獲刑1年,並處罰金5000元。

昨天,小閆的家人透露,他們已替孩子請了律師,希望能啟動再審程序。

此消息一出旋即引發輿論熱議,有網友吐糟質疑稱,「人不如鳥」,指責當地司法系統小題大作。

責任編輯:李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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