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掏鸟16只被重判10年半 网民:“人不如鸟”(图)

发表:2015-12-02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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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网络图片)

【看中国2015年12月02日讯】大学生小闫发现自家大门外有个鸟窝,和朋友架了个梯子将鸟窝里的12只鸟掏了出来,养了一段时间后售卖,后又掏4只。昨天,获悉,小闫和他的朋友小王分别犯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等,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并处罚款。

在家没事掏鸟窝,卖鸟挣了钱

据大陆媒体报道,90后小闫,原本是郑州一所职业学院的在校大学生。2014年7月,小闫在家乡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的小山村过暑假。7月14日,小闫和朋友小王发现自家大门外有一个鸟窝。于是二人拿梯子攀爬上去掏了一窝小鸟共12只。饲养过程中逃跑一只,死亡一只。

后来,小闫将鸟的照片上传到网上,就有网友与他取得联系,说愿意购买小鸟。小闫以800元7只的价格卖给郑州一个买鸟人,280元2只的价格卖给洛阳一个买鸟人,还有一只卖给了辉县的一个小伙子。

再次掏鸟引来森林警察

7月27日二人又发现一个鸟窝,又掏了4只鸟。不过小闫和朋友怎么也没想到,因为这4只鸟,第二天两人就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3日两人被逮捕。原来他们掏的鸟是燕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小闫以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他朋友因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获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昨天,小闫的家人透露,他们已替孩子请了律师,希望能启动再审程序。

此消息一出旋即引发舆论热议,有网友吐糟质疑称,“人不如鸟”,指责当地司法系统小题大作。

责任编辑: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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