謠言與敲詐

作者:喬志峰 發表:2013-08-29 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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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3年08月29日訊】爆料人周祿寶涉敲詐被批捕,曾舉報蘭州市長名表。據警方通報,利用發負面帖文施壓獲取「封口費」的網路爆料人周祿寶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捕。長期以來,周祿寶把網路當作賺人氣、謀私利的工具,通過有計畫地編造謠言,進行網上攻擊抹黑,以達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現已初步查明,周祿寶先後對20多個單位和個人實施敲詐勒索,涉及北京、江蘇、浙江、廣西、河北、安徽、甘肅等地。(8月24日新華網)

利用負面信息牟取錢財,類似的現象並不新鮮,以前常見於「野記者」,甚至一部分媒體的真記者也參與其中。現如今網路很發達,為某些社會人員躋身「網路反腐維權鬥士」並染指這一「致富捷徑」提供了平臺和條件,因此便有了風生水起的網路「獨行俠」,還有了浩浩蕩蕩的「水軍」和所謂的「網路公關公司」。這是一個大產業,裡邊「水」很深。要想規範治理,單靠抓幾個單打獨鬥的「小把戲」是遠遠不夠的,要深查細挖的是有資金、有背景、產業化運作的「水軍團夥」。

敲詐勒索無疑是違法行為,被抓原在情理之中。但拔出這一個「蘿蔔」來,帶出的「泥」倒也不少。新聞中列舉了幾個周祿寶敲詐成功的案例:以廣西陽朔某寺廟存在欺詐行為為由敲詐,「該寺廟被迫向其指定的銀行賬戶打入4萬元人民幣」;以浙江嘉興某道觀存在「欺騙、強迫客人燒香,收取高額燒香費」為由,多次電話聯繫道觀負責人,「該負責人被迫答應其無理要求,經討價還價向其指定賬戶打入6.8萬元人民幣」;某地一居民小區的居民與開發商因噪音問題發生矛盾,該小區居民代表聯繫到周祿寶請求幫助「維權」,周收錢後即在多個網站發帖攻擊開發商。迫於巨大壓力,開發商設法找到周祿寶進行談判,周祿寶提出要價100萬元人民幣。經討價還價,最終以80萬元人民幣成交「這筆買賣」……

上述事件「敲詐勒索」或有之,但是否「有計畫地編造謠言」卻有待進一步調查——那些被敲詐對象,是否存在周祿寶所說的問題?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對於別有用心者編造的謠言大可置之不理,或立即報警即可,為何忍氣吞聲滿足其金錢要求?特別是某小區噪音污染一事,乃是小區居民代表主動聯繫周祿寶提供情況,網路曝光後開發商「設法」主動找到周祿寶談判,最終奉上80萬元巨款。那麼,噪音污染是確實存在,還是「造謠」?如果有人說該開發商是乾淨的、沒有任何問題,我是不太信的。

敲詐勒索的違法行為應當嚴厲打擊,但由敲詐勒索而帶出來的其他一些問題,也應順籐摸瓜、一追到底。否則,對敲詐者的抓捕,在客觀上可能會起到保護被敲詐者的作用——而某些被敲詐者的屁股上是確鑿有屎的,有的還很嚴重。官員家裡被盜巨款,結果小偷被抓判刑,官員卻並未因「露富」而招致調查、甚至連句解釋都沒有的現象,近年來似乎也並不罕見。周祿寶「進去」了,他留下的一地雞毛,不知有人收拾否?如果最終大抵「爛尾」,豈非讓某些「巨大成績」顯得有些尷尬。

編造的謠言也能敲詐到錢?從常識上看,可能性不大。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如果我指著某人說「你殺人了,快出100萬封口,否則我曝光你」,對方即便不飽我以老拳,起碼也要罵我「神經病」。同時,造謠不是個筐,什麼都能往裡裝。也不能因為某人造的有謠,就把他說過的話統統歸入謠言。到底是不是謠言,要具體事件具體對待,一件一件查、一件一件判斷、一件一件澄清。例如,周祿寶也曾舉報官員戴表來著,究竟是實情是造謠是敲詐,似乎也應進行公開透明的調查後才能下結論。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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