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父母翻出拿破崙時代法例 「阻止」兒娶香港女(圖)

發表:2010-11-18 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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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該穿白色婚紗的馬雯倩在訂婚派對上換成了粉紅色禮服。

拿破崙「阻止」港女嫁法男

據英國媒體報導稱,當地時間13日上午10點,27歲的中國香港女子馬雯倩(音譯)於法國東南部伊澤爾準備與25歲法國男友斯蒂芬·薩熱舉行婚禮,突然接到法庭發出的一張禁婚令——原來薩熱的父母不贊成兩人的婚事,因此他們甚至翻出拿破崙時代的法例,以家長身份成功阻止這一婚禮。此事被媒體曝光後,引起了軒然大波。

男友父母阻止婚禮

據媒體報導稱,馬雯倩原定上週六嫁給男友薩熱,甚至她的家人也已抵達法國。然而婚禮前夕卻接獲法庭發出的禁婚令。原來,反對這樁婚事的薩熱父母,在與兒子交涉無果後,竟翻出拿破崙時代的民法法例,證明父母或祖父母可以單方面反對子女和後代的婚姻。

馬雯倩與薩熱緊急尋找律師求助,卻被告知這條法例雖已老掉牙,但從未被取消,因此仍然有效,只有上訴到高等法院才有可能翻案。

親朋戚友支持上訴

據悉,薩熱之前曾向父母介紹女友,稱讚她是一位成功的市場經理,但薩熱父母仍然不贊成兩人相愛。於是薩熱與馬雯倩不顧男方家長反對,執意結婚。

雖然在婚禮前收到禁婚令,但在當天仍有50多位親朋好友前來,他們在中餐館為兩人舉行訂婚派對。前來道賀的親友都表示支持他們上訴到高等法院。

而情比金堅的薩熱和女友馬雯倩,相信最終會有大團圓的「開心結局」。薩熱更是承諾:「這一天不會太久。」

馬雯倩及男友薩熱在社交網站「臉譜」的賬戶顯示,馬雯倩不但擁有高學歷,而且「入得廚房」。動靜皆宜的她,除喜歡看書外,還喜愛騎單車、爬山、打羽毛球等運動。外界很難揣測到男方父母阻止兩人結婚的原因。

新聞背景

法國奉行成文法

「壞法例也是法例」

據瞭解,這次薩熱父母反對子女結婚的舊法例,是在1803年3月17日制定的,當時正值拿破崙時代。根據民法第三章《婚姻的反對權》第173條,即使子女、兒孫已成年,父母或祖父母依然有權反對他們的婚姻。

由於法國奉行成文法,法官依據法典條文判決,不能排除有人利用過時法例或甚少被引用的法例鑽空子的事件發生,因此也有所謂「壞法例也是法例」之說。

有律師稱,新郎父母引用200多年前的法例禁止兒子舉行婚禮,只要法例沒被廢除則仍然有效。但准新人可在法定限期內提出申辯。還有律師指出,該對準新人已成年,因此該法例有干擾成年人意志之嫌。這對新人可到其他國家註冊結婚,父母則不能阻攔。

来源:信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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