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看新土改:必須把土地還給農民

發表:2008-10-25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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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的土地究竟怎樣集體的呢?現在我套用秦暉先生的"集體與被集體"的用法,把我所在的農村1954年至1958年實際參與了合作化與被合作化的幾位農民的談話記錄於下:

我的提問,你們說說(19)54年入社的事好嗎?

王先生(原村支書70多歲)說:1954年縣委推行合作化入初級社,咱們村除靳**全村100多戶都入社,鄰村還有一戶姓吳,另一戶姓賈的兩戶也沒有入。

靳先生今年已90歲,請你說說為什麼不入社的事可以嗎?,靳先生同意了,說:這年(1953年)我剛用18石米買了一頭大牛,又用18石米買了大車,正迂政府要搞統購統銷,把我家的糧食全統購去了,就沒有一點生活的辦法,那年當地乾草(谷草)5分錢一斤,我用車拉上賣到陽泉(山西省的一個市)每斤是0.35元,回來時就給家裡買些吃的東西。1954年入社,我的土地是入社了,我的人和牲口、大車、農具沒入,所以幹部說服了我很多次,我都不答應入社,因為我一年賣乾草(谷草)比種地強。過了個年,到了(19)55年不行了,幹部來家裡說是動員,哪是動員,就是想入也得入,不想入也得入,我還有啥辦法?把我的牛和農具還有車都拿(這個詞究竟該用什麼?)走了,聽說給折款200元,至今我連一分錢也沒見到。氣的我每天黑夜哭,後來老婆讓我到城裡看了半個月戲。1958年要建公共廁所還在在地裡漚肥料,又把我能存放二石多糧食的40個大瓮也統統用車拉走了,又是一分錢也不給。這就是叫合作化,就是高級社吧。說入社是股分制,每個男全勞力股金是100元,女全勞力是40元,除去股金我只剩幾十塊,老人多年來省吃儉用留給我的一份家產,我一沒耍錢,二沒送人,說沒就沒啦,只留下幾個人。還有一位張姓老人說,因為我是共產黨員,要響應黨的號召,我是自願入社的,我是人和牲口、大車以及32畝土地一次入社的,給我折了280多塊錢,除去股金,所剩無幾,可是到承包土地(80年代)時因為年老,只給我夫妻倆二畝口糧地,30畝地就沒我的份了,在我的再三努力下,才承包了10 幾畝地,還落下個我真"難道"(眨人的詞)的罵名。筆者家有一犢牛,已能拉半套,折價只給了5元。這個村2200多畝土地就這樣被集體了。政府卻成了大老闆。這叫合作化還是被合作化?

現在一說土地是集體的,集體的地就是這樣集體起來的?正好是秦暉先生所說的被集體了。而且還說土地可以轉讓,可以出租,這就是私有了,有王先生、張先生等幾位80多歲的老者提出,允許農民向個人或者機構出租甚至抵押自己的土地,以便讓他們有能力遷移到能夠大幅提高收入的城市。這是對的。所以現在許多農民已經把私有土地租讓了出去。但是這些離開了農村的農民,未來都能比現在過的好嗎?萬一在外面不如現在,想回來種地卻把地都租讓出去了,要買還沒錢,這又該如何生活?因此支持這項改革的人認為,該措施將有助於刺激農村經濟,提高中國7億多農村居民的生活水平。但未必是上策。而且就這些土地出賣的只是使用權,就是說不管誰所有這塊地,只能種糧食,不能作其他用,要作其他用,只有大老闆批准,這是私有嗎?這私有怎麼沒有個人自由呢?自己的東西不由自己支配,這叫什麼私有?公有的土地是被合作化來的,私有土地還沒自己的真正自由,用句土話說是不公不母,不男不女,不上不下,以後在土地問題上可能出現的問題會更大,更多,更複雜,更難解決。

1949年前土地是私有的,直至1953年,這是事實。種地就納糧也是事實。因為要用這些糧銀供養國家的官員,1954年被合作化後仍然如此,只是不用個人出面。但從這時候起政府就成了土地大老闆,作為大老闆的政府可以隨心所欲地在土地上大做文章。導致全國每年因建設征地,耕地在日益銳減,到了國際人均土地危機的臨界點以下。據2006年2月13日《中國改革報》在"我國單位GDP公務員數超發達國家20倍", 我國財政供養人員佔總人口的"官民比例"只有1:26,低於世界平均水平。然而我國的GDP卻扶搖直上,能說不是被集體化帶來的效益嗎?所以有的人誓死捍衛當今的所謂農業改革,因為他們是改革成果的直接受益者。他們可以吃‘特供',可以公費吃喝,可以公費旅遊,可以公車私用......。所以現在官場拚命買官賣官,很多人一夜之間成了國家公務員,他們就是為了撈好處,並不是想‘為人民服務'。

國家的大中型企業資產(是不太容易看到)都可以搞股份制,為什麼農民的土地((就在那裡明擺著)不能呢?幾十年農民靠兩個肩膀,兩隻手(勞動)一個屁股(肥料)沒用國家一分錢,打糧食供城市,納稅給國家建設,農民沒有啃一聲。所以城市建設比農村好,城市人口生活比農村也好。企業股分制也首先是城市先實施,為什麼農村土地至今不能真正還給農民?我們村有個24歲小夥子在北京打工已經有七八年,無論網路操作還是程序設置已是電腦高手,可是至今一個戶口都進不了北京。這合理嗎?他們只有建設的義務,沒有遷居居住的權利。農民能沒意見嗎?據說要進必須幾十萬元,正義的前提是公平。現在沒有了公平,正義既然也無從談起。據我瞭解,有的地方一個初入幼兒園的小孩子,一年就要八千元入學費用,穿衣吃飯零花還在其外,我的天哪 ,這類學校能有幾個上的起?農民在城市打工的子女能上得起嗎?把本該公平正義的地方也統統搞的向錢看,這是功還是過。我們村現在也有20多名小學生,但真正在村裡上學的僅有8名,其餘都由大人陪讀到城裡去讀書了。筆者有35年的教令,70年代曾在一個60多個小學生的小學校任教,現在因學生少(生源少或到外地讀書)卻把學校撒消了,舊校址已全部坦塌,一片廢墟,新校址已賣掉,看了真寒心。城市教育自然要比農村水平高,但是不少班級每班都在70---80人以上,這是教學班級嗎?是不是同國際接軌了?國際就是這樣嗎?如果這些從鄉村到城市上學的學生不給這些學校高額入學費用,他們會收這些學生嗎?可是這城市f教育水平的高與農村教育水平的低是如何形成的呢?改革開放30多年,經濟差距不說,為什麼教育這個差距不是越來越小而是越來越大,這能和諧的了嗎?

允許土地自由流轉的最大意義,在於確認農民對土地使用權的擁有。然而,農村幾乎是無代價地把老祖宗給留給他的子孫的活命田,在一個合作化命令下被合作化了,政府就當了當然大老闆,現在政府再讓農民以什麼幾十年的承包合同簽約,這是那家的理?農民種自己的地,還要簽合同,還要受大老闆的指令,這不是自己同自己較勁嗎?所以那位靳**邊顫著嘴說邊哭,哭的是那樣的傷心。如同回到五十年前。

五十多年來,從分到合(合作化)再由合作化到個人承包,正應了《三國演義》開頭的話說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說法,可是當年入社時帶進去的農具、土地折價款都那裡去了?五十多年也該有點利息了吧?恐怕那些原始單據早已沒有了蹤影。比如筆者村裡的舊帳就是由一個收破爛的人收去了。假如當年打土豪,分田地是對的,那麼1954年起把農民的地被合作化了,牲口被合作化了,農具也被合作化了,把農民的生路都綁在大老闆的戰車上,這是為什麼?最明顯的就是1958年的大躍進到‘三年自然災害'無端死了幾千萬人。

現在在農村改革首要的事是把土地還給農民,並不是變著法兒從30年改為70年允許流轉,可以租賃,每畝地補多少錢的花花辦法。更不應以免除 2000多年的農業稅來表露善心。不把土地還給農民,農村改革就又是一句空話、假話、大話。無論什麼"三農"專家、學者的所謂土地改革是中國"三農"改革的新突破口,中國的農業基礎確實"最需要加強",農村發展"最需要扶持",農民增收也"最需要加快"。是縮小城鄉及貧富差距、求取社會均衡發展的美好願望都是徒勞的。因為他並不觸及事情的根本。我們永遠要記取的是:‘政治的本質就是政權,政權最終只能代表正義,民心是權,民意是天!民意才是政治!民心才是政績!這是人類社會發展演變的鐵律!'

請把土地還給農民吧!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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