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新聞:臺灣行政院衛生署及大陸委員會(簡稱:陸委會)的官員10月29日表示,曾幫助來臺灣訪問的中國醫生向(臺灣)病人推銷肝臟移植手術的臺灣醫生們,將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臺灣)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薛瑞元說,這些臺灣醫生們因違反醫療道德可能受罰。依情節輕重,可處以口頭申誡至吊銷醫師執照不等的處罰。陸委會法政處處長楊JEFF說:『中國醫生非法在臺灣從事醫療行為,將可被處以兩年徒刑。』他指出,一些在這三丶四家(臺灣)醫院中服務的醫生,疑似非法在臺灣病人與中國大陸器官供應商間充當仲介角色。薛先生與楊先生在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田秋堇小姐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中作如上表示。田委員質疑中國已經變成「移植器官販賣超級市場」。許多國際人權組織對中國頻頻處決犯人表示關切,有報告稱這些被處決的犯人大部分都正處於健康 顟B,田委員指出,這些人極有可能是因器官被強迫 摘取而被處決,並非是因為犯罪而被處死。
根據一份法輪功相關組織在2006年出版的報告,中國政府在沒有經過事先同意,已經強迫摘取政治犯以及其他罪犯的器官,這些器官隨後被賣至器官移植專科醫院。據此報告,田委員指出:一個(從處決人)被摘除的「年輕力壯」器官,可用高達新台幣五百萬賣給臺灣病人。田委員並稱,中國組織「器官移植訪問團」,向一些想前往中國進行器官移植的臺灣人民,進行器官兜售與安排。她說,「只需二至三週即可 完成器官配對,以及安排所有其它相關事宜」。
臺灣)衛生署官員說,一位中國朱姓醫生在今年三月來臺灣作醫學交流訪問時,向(臺灣)病人推銷中國肝臟移植手術,(臺灣)衛生署在接獲報告後,立即著手調查。10月24日(臺灣的)中文「自由時報」報導說,天津第一中心醫院器官移植中心主任朱志軍,為等待前往中國進行肝臟移植的臺灣病人進行醫療評估,同時有二位臺灣醫生陪同。在2006年出版的報告中指出,這所天津醫院的移植中心,兜售肝臟的數量是亞洲最大。
薛瑞元先生說,(臺灣)衛生署已經指示臺北衛生局對此一事件做進一步調 查,包括鎖定一直陪同朱志軍醫生來臺灣作器官移植訪問的二位醫生的身份。
依據「海峽兩岸管理條例」,邀請朱志軍來 臺灣訪問,位於臺灣南部高雄的長庚紀念醫院也要受調查。
曾為法輪功團體前往臺灣 ,調查臺灣與中國間商業性器官移植,目前在紐約執業的朱婉琪律師表示,根據(臺 灣)衛生署的數據,去年一整年臺灣總共只有四百人接受器官移植手術,然而超過七 千人已經註冊,要等待器官來進行移植。
朱律師說,臺灣相關的法律應作適當修改,將所有接受來源不明器官所做的移植手術 ,都視為非法。
来源:中國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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