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透露,被告畢瀋2001年到溫哥華留學,先在蘭加拉社區學院修讀英語,完成課程後入讀西門菲沙大學。去年初邂逅年紀較她大20年、已有家室的楊姓男子。對方曾在烈治文夜市賣手機。畢女與楊維持半年關係,期間還義務在夜市幫手看檔。男方後來提出分手,令畢女大受打擊,情緒低落至要接受心理輔導,也無心向學。
去年10月,畢女請求一個王姓男子,代她出頭傷害楊的妻子以泄憤,並甘願付酬15,000元。這個王姓男子「判上判」,收錢後以13,000元找來另一名波比(Bobby)的男子代勞,但波比收錢後卻「走路」,恍如人間蒸發,甚至連警方也找不到波比。
當日楊姓男子知道此事後,怕搞出人命,大為緊張,立即報警。當烈治文騎警正想通緝畢瀋歸案之際,畢瀋前往警局自首。由於她無居留身份,法庭應邊境服務處要求,把她羈留候審。
這宗企圖傷人案原本上週正式開庭聆訊,但被告開庭前承認控罪,法官押後至本週二作判刑聆訊。主控官安德裡(Karima Andani)要求判處被告10個月徒刑。辯方律師佩克(Richard Peck)則代被告求情,指她是在情緒極度低落下,一念之差而闖禍,同樣要求以羈留代刑。結果獲法官弗拉勤(Ron Fratkin)接納。
由於被告從去年10月中開始羈留,以羈留一天當作服刑兩天計,毋須再坐監,但須即時押送到機場遞解出境。
来源:星島日報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