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尊嚴不可侵犯?聽起來真像黑色笑話。從被捕到審訊,從拘留到判刑,包括通知家屬、扣留時間、上訴安排等,早有各種各樣的程序問題,從嚴格的法律標準看,當局早已違規違法,亦喪失了程序的公正,被告可以此為理由推翻判決。但無論從法規的制訂、執行、解釋都由當局說了算,司法不能獨主,權力沒有制衡,在這種體制下,法律能有尊嚴嗎?
熟悉中國法律的專家早已指出,此案最大的疑點,是對臺灣歐亞基金會為間諜組織的認定。拘捕程翔是國安機關,認定基金會為間諜組織也是國安機關,沒有拿出具體證據,沒有獨立的第三者確定,只憑國安機關的一紙公文。拘捕與認定是同一單位,有明顯的角色衝突。誰能排除,這是先拘捕,為了入罪,然後才加以認定。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這是先判後審,結果早已認定,審訊只是搭臺唱戲,在這種體制下,法律能有尊嚴嗎?
至於國家利益,聽起來更使人笑中有淚。幾十年新中國的歷史,是把忠良肆意陷害,把愛國者投入黑獄,把異見者置諸死地的歷史,要一一寫出他們的遭遇,恐怕連圖書館也裝不下。好不容易等到較為理性的領導者上臺,施以較為人性的政策,好不容易等到中國經濟發展起來,政治法律也稍為正常,但迫害愛國忠良卻未見停止。為什麼當權者心中的國家利益,一定要與人民的利益對立起來?
程翔被迫蒙上間諜污名,被關進黑牢,不但引起國際輿論的關注,也傷盡了香港人的心,就連第一種忠誠的香港傳統左派,也感到寒心,步步為營,噤若寒蟬,不知何時政治突然風雲變色,輪到自己。原來令人人自危、個個自保就是所謂國家利益,這樣的國家,還能令人有什麼希望嗎?
程翔健碩的身體漸見頹壞,煥發的容顏也迅即蒼老,最想不通的,為何一生愛國,卻落得如此下場?程翔慨嘆自己有太深的中國情結,把這個中國情結永遠放下,面對眼前的磨難,或許會容易過一點。
——凌鋒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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