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晚,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與上海市市長韓正等人一起在上海體育場觀看國際田徑黃金大獎賽,欣賞跨欄王子劉翔的賽跑,此時臉色凝重的上海第一把手,也許還沒有想到這是他最後一次公開露面。第二天,中共中紀委書記吳官正「約談」陳良宇同乘專機飛往北京。同日,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親自主持政治局會議,審議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陳良宇同志有關問題初核情況的報告》。決定由中紀委對陳良宇的問治立案檢查,免去陳良宇上海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停止其擔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委員職務。這一事件,是中國共產黨近10年內最大的政治震動。有人將此案與10年前同樣是政治局委員的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下臺相提並論。其實,陳良宇案要比陳希同案件的影響還會深遠得多,在組織人事上會有更多的株連。
由於中共當局有效的新聞牽制和信息封鎖,國內民眾包括知識界對陳良宇的情況幾乎一無所知,他們知道的信息遠遠不如海外人士。陳良宇案件究竟會如何發展,其縱深和橫向的牽連面會有多大,人們不得而知。但是,身在中國大陸的直接感受告訴我們,從10月8日至10月11日召開的中共十六屆六中全會,是一個重要的觀察指標,人們可以從中透視到這一案件的未來大致走向。
如果中央全會確認了中央政治局對陳良宇職務的處置,進而正式撤銷其中央委員乃至中央政B局委員的職務,那麼,這表明胡錦濤為首的中央對陳案的查處工作進行得還比較順利;如果全會對這一事件的提法有變化或者隻字不提,那麼,這就表明一場曠日持久的爭鬥已經在中共內部爆發:那些搶在六中全會前對陳良宇動手發難者,終究沒有得到中共黨內最高權力機構的認可。
從目前披露的情況看,官方報導稱在北京京西賓館連續舉行4天的中央全會的主要議題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要「重點解決社會公正和貧富懸殊問題,推動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消息說,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將受中央政治局委託向全會提出工作報告,報告一年來中央政治局的工作總結和未來的工作部署;中央政治局常委曾慶紅將就「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向大會做說明。
究竟如何,走著瞧吧。
<動>權力鬥爭還是為民除害
表面不動聲色的政治攤派,簡直類似當年在上海灘對付四人幫。有消息說,在政治局會議的前幾天,胡錦濤、溫家寶簽署命令,對武警上海市總隊總隊長人事作了調動。軍警駐守上海的機場港口,防止其他被調查官員外逃。上海局級以上官員護照和港澳出入證上交統一保管;副市長級同以上官員出國要上報中紀委中組部審核。
陳良宇下臺消息傳來,上海數百市民燃放炮竹,問問京滬知識界人士,大多數人似乎無動於衷:共產黨內貪官多多,今天查一個,明天抓一個,又有何用?海外許多評論家喜歡用江澤民與胡錦濤的權力鬥爭來解釋這個案件,道理簡單得很:上海是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的發跡地,陳良宇與江澤民的淵源頗深,針對上海幫、陳良宇就是針對江澤民,(甚至有人傳言江澤民已經被軟禁);也有人認為這是胡錦濤肅貪反腐,建立和諧社會的實際行央,畢竟是為民除害。我們的看法,借用中國科學院一位德高望重的自由知識份子的話來說,是二者兼而有之:既是共產黨內部的權力鬥爭的表現,實際上又在為民除害——無論如何,除去貪官對老百姓說來都是好事。
共產黨是一個獨裁製度的執政黨,其中有派有別,一般說來,不同派別之間的權力鬥爭要比不鬥爭來得更好,因為在鬥爭中,獨裁政黨中的一派的或者多派的醜惡一定會得到比較多的暴露,統治集團內部鬥爭的結果往往是統治者某種程度的削弱。當統治者們不鬥爭的時候,他們常常會官官相護;一旦開鬥,首先被揭發的一定是民憤極大的貪官。而且現時的中國老百姓不是那麼好糊弄的了,當權者的一方要將對手稿下臺,總要經過一番偵查、立案、取證、審訊、判決的階段,哪怕走過場也好。這走過場的過程,對所有尚未被揭露的貪官也是一種警示,對百姓也是一種鼓舞。據說陳希同已經向中職提出要求重新審查當年的罪證,如果胡錦濤們草率從事,製造新冤案,他們可能擔當不起這種政治後果。
陳良宇該當何罪
既然認定陳良宇是貪官,那麼接下來的問題便是陳良宇的罪行究竟有多大了。在我們仔細研究中共中央公開的陳良宇的罪名之後,我們發覺實際上罪狀有3條:1,涉及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違規使用社保資金,為一些不法企業主謀取利益;2,袒護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身邊工作人員;3,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謀取不正當利益。因而造成了惡劣的政治影響。
第一條罪狀指的是在今年8月已經被查出的前上海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祝均一的問題。祝在2002年前後為私人的福禧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提供高達32億元的 「貸款」,而該公司並未對該筆巨額款項提供擔保,進而將巨額資金中的11億元用於收購滬杭高速公路。祝因此被免去局長公務和被終止全國人大代表資格。福禧投資董事局主席張榮坤、上海勞動和社保局社保基金監管處處長陸祺偉、上海電氣集團執行董事韓國璋均因涉案而被審查。涉案者還包括陳良宇擔任市長期間的秘書,前上海市委、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後調任寶山區委副書記及區長的秦裕。
第二條罪狀,外界粗看會以為指的是陳良宇袒護上述祝均一、秦裕等人,其實這裡還有很大的伏筆。在上海黨員領導幹部通報陳良宇案的緊急會議上,缺席的兩名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市政法書記兼市公安局長吳志明及市委統戰部長瀋紅光是否涉案自然引起人們的猜測;而知情者認為,這裡包括這幾年跟在陳良宇和韓正屁股後年趾高氣揚的副市長們。上海世博會執委會副主任、上海市副市長楊雄,主管工業的上海副市長周禹鵬,主管教育衛生的副市長馮國勤都可能在名單之中。
前面提到的同社保基金案有關的「上海電氣」董司是周禹鵬副市長主管的重點企業,正在受審查的上海電氣執行董事兼母公司上海電氣集團副總裁韓國璋和上海電氣首席執行官、董事長兼執行董事王成明均與周禹鵬有很親密的關係。周禹鵬的女兒周東蕾擔任中國最大的網路遊戲公司「盛大網路」的「投資者關係總監」,還持有 「盛大」相當數量股份,她充分利用周禹鵬主管上海市經濟的優勢為「盛大網路」融資。去年2月盛大出資2億多美元在美國股市收購新浪網19.5%的股權,成為新浪網最大股東,「盛大」由此從一個不知名的小企業極速膨脹到可以收購「新浪」,這一收購案的核心人物就是周東蕾。周禹鵬副市長在這一次巨大的利益轉移中的公款和權力的輸送,將是今後查處的重點。
1996年10月起任上海市副市長的馮國勤則同「上海首富」周正毅案有很大的關係。2002年度福布斯中國富豪榜第11名,學歷為小學的上海農凱集團嗎事長周正毅2003年9月因涉嫌虛報註冊資本罪和操縱證券交易價格被捕,2004年6月被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2005年與周案有關的上海農信社改制重組,上海市市財政機構出資50億為農信社的壞賬買單。周正毅入獄時負債纍纍,2006年5月出獄時名下卻仍擁有2、3億元現金。另一位副市長楊雄也在投資案中負有責任,據說問題更大。
第三條罪狀指的大致是陳良宇的兄弟陳良軍和陳良宇的兒子在上海和香港等地開設公司牟利,周正毅案直接涉及者包括陳良軍,有消息說陳良軍是周正毅在引起爭議的上海舊區「東八塊」拆遷開發案的暗中合作者。此外,還還包括陳良宇縱容其他家屬成員參股上海高速公路建設,從中獲取暴利。
上述三條罪行看上去確實很大。可是仔細想想,如果從刑法的角度看,陳良宇到底犯了什麼罪行?貪污嗎?至今沒有見到;受賄行賄央?似乎也不是。最多是一個瀆職罪。當然,對公務員來說,瀆職也是可以定罪的。但是,當我們放眼神州大地,看看滿地多如螞蟻一般的貪官的時候,我們不得不遲疑了。從中國審計長李金華的審計報告中我們得知,42個國務院部委違規挪用160億人民幣,體育局把基金投到股票中;某直轄市把17億基金拿去抄股票而血本無歸;共青團中央將希望工程款項用於開公司經商……相對而言,陳良宇不過是涉及把基金的一部分投到了高速公路上,還可以追回來。檢察機關可以以濫用職權案或玩忽職守案起訴陳良宇。但是,如果只查張三不查李四,何以說司法的公正與社會的和諧?當年查處的貪官成克傑4000萬、胡長清近500萬,王寶森1億多,都是有貪污受賄的鐵證。
與陳良宇比較接近的人士告訴我們,其實陳還有另一類更重的罪行,即對抗中「。此人個性比較抗上,主要是不賣胡錦濤和溫家寶的帳。
在市委會議講到江澤民提出的「三個代表」的時候,陳良宇說從這三個方面來講,上海都在全國的最前列。所以上海代表中國共產黨的先進性。他說上海是先進代表中國共產黨的先進的象徵,是改革開放之後迅速發展的實驗地,是我國的光榮,這就是我黨領導下的上海,「我的上海」。他認為上海的高速穩定發展得到中央的支持,但不依賴中央。有些省比如甘肅省目前還需要依賴中央,而上海有能力幫助甘肅省擺脫依賴。
胡溫的中央強調「宏觀調控」,陳良宇卻反對「把宏觀調控和平衡發展當作平均主義的代名詞」,說「我們的黨、我們的國家的經濟建設歷史經驗早就證明了平均主義的思想只能扼殺發展。」 「宏觀調控的政策沒有起預先估計的效果,我們要用科學的態度來分析。」
他對現時的中央領導實太不恭敬,請聽:將樓價飛漲是因為房子供不應求,土地轉手就獲暴利是因為土地供不應求。供求關係的道理,賣西瓜的小販沒有一個不懂的。可是我們黨和國家的領導人中間有人就是不懂,連不懂裝懂都不會。」「我們的領導同志對一些具體的經濟糾紛不經過調查研究就作出批示的作風應該徹底改掉,黨的執政能力必須體現在注重依靠法律來解決糾紛上,不是體現在黨的領導同志的權力大小上。」「國務院領導同志對一個雞毛蒜皮具體事件的批示,算是哪一條法律?我沒有背過法律條文,誰來提醒我一下?」「作為上海的市委書記,我的職責範圍同總書記是不同的,我們都是共產黨人,共產黨是一個集體不是一個人,共產黨的領導有分工,共產黨是有黨內民主的。」「我這個人,做事只要對得起黨,對得起良心,對得起人民,我不怕風險,我不推卸責任,我有話直接說,先說清楚了再來做。」
再聽聽下面的話:「現在和我來的關鍵問題要求我們黨和國家高級領導人的個人性格要穩健。胡錦濤同志的性格是不是符合我說的這項考慮?我不清楚。根據一些資料我注意到,胡錦濤同志在西藏擔任自治區黨委第一書記的時候,為了對付少數和尚作亂,他親自頭戴鋼盔端起了衝鋒槍,我相信胡錦濤同志沒有親自扣動衝鋒槍的扳機,但我認為這不是一種性格穩健的表現,我希望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的集體領導班子在做重大決定的時候要注意到這個問題。」「我當兵的時候是1968年到 1970年,那個時候天天都惦記要和蘇聯打仗,我從那個時候開始就不恐懼死亡了,可是我又多活了35年,現在我更加不恐懼死亡了,我也不會覺得對付幾個和尚還需要頭上戴一頂鋼盔的。」「我工作忙起來了之後就很少能關心我的父親,我覺得我對不起我的父親,當有人能夠給我的父親提供一些幫助,讓他過上比較舒適的生活的時候,我很感動。我不能想像大可以做到15年不看望把自己從小養大的養母,當上了國家最高領導人之後也不親自去給父母掃墓而是讓兒子去意思意思,我做不到,因為我是有血有肉的人。」「那個安徽長大的人肯定是不讀黨史的,他好像根本不知道我國現在的經濟改革就是這樣開始似的,他的那個養母真是很冤,白養了他。」這簡直已經是人身攻擊了。如果你是胡錦濤,你聽了這些話會怎樣對付陳良宇?
這裡再來說陳良宇案件的橫向聯繫。上海之海真的深不可測。不能不說上海的三駕馬車:作為書記的陳良宇,作為市長的韓正,作為人大常委會主任的龔學平。
在上海市黨員領導幹部緊急會議上,中共中央組織部部長賀國強親自通報市委書記陳良宇問題,宣布中央關於市委主要領導調整的決定。受命接替陳良宇出任中共上海市委書記的上海市長韓正表示深感責任重,,但一定不負重托,切實維護上海的穩定,保持上海發展的良好勢頭,強調要與黨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保持高度一致。雖然賀國強指出中央決定韓正代理上海市委書記職務是對韓正本人的信任,實際上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中央不可能信任韓正,只是在這個時候不能打擊一大片,不能弄亂上海這個中國的聚寶盆而已。
就是這個韓正,在會上代表上海市委、市政府堅決擁護中央的決定的同時,還特別提到不辜負上海「老領導」為上海打下的堅實基礎。
現任中央委員的韓正,經歷與陳良宇相似。更為重要的事,這32億社保基金的來龍去脈,作為行政一把手的市長清清楚楚。如果陳良宇獲罪瀆職,韓正如何逃得了?胡錦濤現在不動韓正,韓正自己也清楚這個緩兵之計,以靜制動,是金日韓正的上策。聽到海外有些評論說,胡溫出於確保上海穩定與發展的考慮,韓正會成為取代陳良宇的適當人選報甚至將於六中全會之後成為中共權力核心層政治局最年輕成員。我們覺得這些說法實在根據不足。
陳良宇下臺馬之後在上海政治舞台上頻頻亮相的還有前上海市委副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龔學平。龔學平年齡比陳良宇大4歲,畢業於復旦大學新聞系,從上海電視臺編輯一步一步走到現在的位置,是爬樓梯型而不是直升飛機型幹部。此人與黃菊關係不深,所以比較早地轉向了人大這個「虛位」。也正因為如此,與陳良宇案不會有太多牽連的龔學平被中央認為是維持上海現時穩定的一個關鍵人物。龔學平頗有改革頭腦,全國最早的非官方軟性電視臺「東方臺」就產生在他手下;此人不太張揚,但重人情、講義氣,掌握上海宣傳大權之後,將當年被發配到邊緣地帶的同班同系學友,一個個召回上海,安排在上海各個報社、電臺、電視臺、廣播電視及新聞出版局和大學新聞學院,乃至海外的《僑報》、《新民晚私》美國版。也有人從「無官不貪」的角度推測龔學平也有貪腐問題。
陳良宇的背後:黃菊、曾慶紅、吳邦國、江澤民
說起陳良宇的背後,人們自然會排出上面這個名單。不過我們想提請大家注意陳良宇的經歷中特別的兩年:1985初至1987初,當時他擔任上海市委老幹部局副局長和局長。這個職位非同小可。陳良宇從江澤民那裡學到了一個優點:善待老幹部。至今,還有在上述名單之外的,在中央仍然有影響力的老一代在為陳說好話。此人究竟是誰,讓我們仔細觀察。
在陳良宇事件中最逃脫不了干係的是中央政治局常委、副總理黃菊。且不說黃菊本人在上海市與陳的關係很深,黃菊的妻子余慧文更是直接涉入社保基金案件之中。擔任上海慈善基金會副會長的余慧文是祝均一向張榮坤提供32億元人民幣社保基金的牽線人,張擔任該基金會的名譽會長,其親信曾經何下對人說,張榮坤可以隨時打電話個余慧文。周正毅也曾經一次給余慧文德基金會捐款2000萬元。當然,胡錦濤是否出於戰術考慮而對馬上要自然出局的黃菊放一碼,也不是沒有可能。
在江澤民去世之前,胡錦濤一直會對他尊重有加;吳邦國一直不再所謂「上海幫」的權力中心,這也是可以使得胡錦濤放心的;問題出在曾慶紅身上。海外不少評論家認為曾慶紅已經背棄了江澤民而向胡錦濤「效忠」,這大致低估了曾慶紅的政治能量。即使曾慶紅在陳良宇案件的處理中完全同意胡錦濤的做法,也不表示此人心嚮往之。過分的順從,對胡錦濤來說,也許是禍多於福。這些都要細細觀察,慢下結論。
中紀委與獨立檢察官制度
我們覺得,在海內外對胡錦濤懲治貪官的一片讚揚聲中,人們至少需要考慮的是,中國的司法制度是否真在進步?在各色媒體繪聲繪色地敘述中紀委如要對付上海幫的時候,讀者多少也要思索一下,上海衡山路馬勒別墅中的黨官們依據什麼限制陳良宇們的人身自由?他們說根據的是《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可是,人身自由不得侵犯卻是憲法規定的,而不是中共黨章可以覆蓋的。今天的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是如當年高舉尚方寶劍的欽差大臣,還是帶著龍、虎、狗頭三大鍘刀的包公?如果說,多年前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是一個不可或缺的過渡性機構的話,那麼,它早就應該向獨立檢察官制度逐步過渡了。中國需要獨立的司法,公正的司法,而不是明君清官。共產黨也不是明君清官。
這裡再回到胡錦濤。北京幾位著名維權律師朋友這樣認為,在對媒體的封殺上,在對司法獨立的鉗制上,胡錦濤時代沒有進步,而是在退步。現在,司法獨立不說了,代之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說穿了就是表聽從黨的「法治理念」,聽黨的話。共產黨執政者可以將中國法律拋在一邊,用中紀委來對付陳良宇們,也可以將憲法拋在一邊,用便衣警察來對付高智晟、郭飛雄們。
中國老百姓十分歡迎反腐敗的每一個行動,但是也清楚知道中國腐敗的最主要根源是現行的政治制度。缺乏獨立的司法和媒體監督,缺少公民的權利行使,以及不受制約的公權力壟斷,這才是腐敗的制度性根源。讓中紀委組織和「雙規」機制早日回歸到現代民主法制的軌道上來吧,請胡錦濤、溫家寶的「和諧社會」建築在堅固的民主與法治基礎上吧,這應當是我們從陳良宇案件中得到的最重要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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