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是支那第一人
自從章詒和女士的《往事並不如煙》(港版書名為《最後的貴族》)風行海內外之後,康有為先生的女公子康同璧先生始為我輩所知(最後的貴族——康同璧母女之印象)。說起康同璧先生不能不提起她那首「舍衛山河歷劫塵,布金壞殿數三巡。若論女士西遊者,我是支那第一人。」的詩句來,然而這個「支那」卻是個麻煩的詞。大陸的朋友都知道,一段時間以來「支那」被認為是日本人對華人的蔑稱,在大陸的網路上幾乎人見人恨,其實是不是呢?我看可能不是的。
支那一詞是如何產生的呢?最早把中國稱為「支那」的並不是日本人,而是漢人自己。古代的印度、希臘和羅馬等地人稱中國為Cīna,Thin, Sinae等,或以為皆是秦國的「秦」之對音。漢人從印度引進梵文的佛經以後,懂得梵文的人太少,所以要把佛經譯為漢文。高僧翻譯梵文佛經時,按照音譯把 cina翻譯成「支那」,現在中國的佛經中還是用「支那」這個詞稱呼中國。
佛教經籍中稱中國為支那,也寫作至那、脂那等。唐義淨《南海寄歸內法傳-師資之道》:「且如西國名大唐為支那者,直是其名,更無別義。」《宋史-外國傳六-天竺》:「太平興國七年,益州僧光遠至自天竺,以其王沒徙曩表來上。上令天竺僧施護譯云:‘近聞支那國內有大明王,至聖至明,威力自在……伏願支那皇帝福慧圓滿,壽命延長。’」
除佛經之外,在《全宋詩》中有幾處使用「支那」一詞的,但作者都是當時的僧侶。在其它古代文獻中用到「支那」一詞的也基本是與佛教有關的碑文或者禱文。可見,「支那」一詞起源於佛經翻譯是確切可信的。
佛經傳到日本後,也把「支那」這個詞帶入日本。由於發明「支那」這個詞的並不是日本人,而是中國人自己,所以可以排除日本人假借漢字的會意方式貶損中國的可能性。
其實,在滿清末年的革命者中有很多人使用「支那」一詞的,諸如:章太炎等在日本東京發起《支那亡國二百四十二年紀念會》;1904年,宋教仁在東京創辦了名叫《二十世紀之支那》的雜誌,這是後來同盟會黨報《民報》的前身:梁啟超也用「支那少年」為筆名。當時很多中國的革命家使用「支那」這個詞稱呼自己,亦說明那時日本使用「支那」稱呼中國應該是沒有貶義的。
關於「支那」一詞,中日之間還有一個「支那之爭」。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國號「中華民國」並沒有立即得到世界各國的承認。清政府倒臺之後,中國內亂頻頻,各省獨立,南方的革命黨在南京成立了「中華民國」的臨時政府,但那時「中華民國」的範圍只限於南方數省,北方的大片土地並不屬於「中華民國」。此時清政府倒臺,已不能稱中國為「清國」了;而稱「中華民國」也不合適,一是因為那時「中華民國」還不能代表中國全國;二是因為日本政府一段時間內並沒正式承認「中華民國」。在此情況下,日本政府放棄「清國」的稱呼轉而用民間慣用的「支那」一詞稱呼中國。1913年7月日本政府明文規定:今後不論中國的國號如何變化,日本均以「支那」稱呼中國。1913年10月,袁世凱正式就任中華民國大總統的同時,日本表示正式承認「中華民國」。可是日本政府只是在中文的文書中使用「中華民國」,而在日文的文書中,則使用「支那共和國」稱呼中國。
這就開始了「支那之爭」。「支那之爭」的根本原因就是伴隨中國幾千年歷史的「華夷之辯」。中華正統把東方的異民族稱為東夷(日本人、韓國人),把南方的異民族稱為南蠻,把西方的異民族稱為西戎,把北方的異民族稱為北狄。中華和夷蠻國家的關係不是對等關係,而是上對下的朝貢關係。當新的中國政府以 「中華民國」的稱呼出現的時候,已經武功強盛的日本不願為「夷」的思想爆發了!無論「民國政府」如何向日本政府提出交涉要求改「支那」稱呼為「中華」,但日本始終沒有答應,那個意思就是「我怎麼稱呼你,是我的事,不用你來指手畫腳」。日本不用「中國」的另一個原因是「中國」這個詞暗示這裡才是中央之國,這樣日本就成了「東夷」。二戰之後,由於日本戰敗,1946年日本政府向全國發出《關於迴避使用支那稱呼之事宜》的通告,此後「支那」這個詞完全從日本政府的公文、教科書、報刊雜誌中消失。中日間這場關於中國國號的爭論,在戰敗日本的全面妥協情況下徹底解決。
那麼「支那」一詞到底是不是蔑稱呢?我想造成大陸華人對這個詞彙非常敏感應該是日本的侵華戰爭,以及內地此類題材的影片中經常出現的「一個惡狠狠的日本人用輕蔑的語氣說‘支那人’」所造成的。那麼無論如何,我想這個問題主要取決於被稱呼人的感受,可能說者無意但是聽者有心,雙方都應該注意彼此的態度吧。
最後我想說的是,中國在歷史上已經習慣於用蔑稱稱呼周邊的國家,對日本也是這樣的,比如「倭寇」、「倭奴」、「倭奴國」等等,廣東人現在也還是稱洋人為「鬼佬」,要想別人尊重自己,自己就要先尊重別人。我們是不是也要為此反思呢?
二、妻子如衣服
在《三國演義》第十五回中有段「卻說張飛拔劍要自刎,玄德向前抱住,奪劍擲地曰:古人云:‘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衣服破,尚可縫;手足斷,安可續?’吾三人桃園結義,不求同生,但願同死。」,《三國演義》是明朝羅貫中寫的,至於說劉備到底有沒有說過「衣服破,尚可縫;手足斷,安可續?」這樣的話,我想可能很難追究了。
「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現在的理解基本是兄弟朋友就像自己的手足一樣重要,而妻子只是可以隨時更換的衣服(原文中的「妻子」,應該是妻子和兒女的意思)。那麼古人的原意真的是這樣的嗎?這個問題,還得從古人如何看待衣服的態度解釋。
《史記-卷九二-淮陰侯列傳》中記載,項羽在多次兵敗之後曾派盱眙人武涉前去遊說韓信,勸說他和項羽、劉邦,三分天下,當時韓信回答到:臣事項王,官不過郎中,位不過執戟,言不聽,畫不用,故倍楚而歸漢。漢王授我上將軍印,予我數萬眾,解衣衣我,推食食我,言聽計用,故吾得以至於此。夫人深親信我,我倍之不祥,雖死不易。幸為信謝項王!。細心的讀者可能已經發現,韓信竟然把「解衣衣我」與「授我上將軍印」、「予我數萬眾」相提並論,畢竟我們都可以理解「授我上將軍印」、「予我數萬眾」,這些都是實實在在的好處。我們不是那個時代的人,無法理解「解衣衣我」的確切含義,但是這個舉動可以和後兩者相提並論,可見一件衣服所代表的情意絕對不是現代人所理解的那樣的。
在《紅樓夢》第七十七回中也有一段是和衣服有關的,「晴雯嗚咽道:有什麼可說的!不過挨一刻是一刻,挨一日是一日。我已知橫豎不過三五日的光景,就好回去了。只是一件,我死也不甘心的:我雖生的比別人略好些,並沒有私情密意勾引你怎樣,如何一口死咬定了我是個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擔了虛名,而且臨死,不是我說一句後悔的話,早知如此,我當日也另有個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說大家橫豎是在一處。不想平空裡生出這一節話來,有冤無處訴。說畢又哭。寶玉拉著他的手,只覺瘦如枯柴,腕上猶戴著四個銀鐲,因泣道:且卸下這個來,等好了再戴上罷。因與他卸下來,塞在枕下。又說:可惜這兩個指甲,好容易長了二寸長,這一病好了,又損好些。晴雯拭淚,就伸手取了剪刀,將左手上兩根蔥管一般的指甲齊根鉸下,又伸手向被內將貼身穿著的一件舊紅綾襖脫下,並指甲都與寶玉道:這個你收了,以後就如見我一般。快把你的襖兒脫下來我穿。我將來在棺材內獨自躺著,也就像還在怡紅院的一樣了。論理不該如此,只是擔了虛名,我可也是無可如何了。寶玉聽說,忙寬衣換上,藏了指甲。晴雯又哭道:回去他們看見了要問,不必撒謊,就說是我的。既擔了虛名,越性如此,也不過這樣了。」
那本是和寶玉清清白白的晴雯被王夫人誤認為是「狐狸精」並且趕出怡紅院之後不久就已經病入膏肓,奄奄一息了,此時把「貼身穿著的一件舊紅綾襖脫下,並指甲都與寶玉」道「回去他們看見了要問,不必撒謊,就說是我的。既擔了虛名,越性如此,也不過這樣了。」可見這衣服還真不是隨便之物。
其實在古人看來共衣是一種很重的情分,也就是說把衣服看的很重,不是說隨便可以把自己的衣服給別人穿的。我們現在常說的「同胞」,就是出自《詩經-秦風-無衣》「何曰無衣,與子同袍」中的「同袍」,有共患難的意思。唐代名相裴度的《寄李翱書》中有「昔人有見小人之違道者,恥與之同形貌共衣服」,可見「共衣服」還有志同道合的意思在。由此可見在古人看來,共一件衣服是多麼重的情分,所以劉邦和韓信共衣後,韓信是多麼感恩戴德,永誌不忘,不能背之。
回到原題,個人認為「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的意思應該是兄弟和妻子兒女一樣對自己都是非常重要的,而不是現代人理解的尊兄弟(朋友)貶妻子(俗稱「老婆」)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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