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這樣做值得嗎?她的家裡人反對嗎?當記者將這一切告知劉德華身邊的助手,劉德華會同意與她通一次電話嗎?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迷上劉德華,下崗嫂的生活平地起波瀾
李星,本名李銀花, 1943年12月2日出生於重慶市九龍坡區的一個普通家庭。從小喜歡唱歌跳舞的她,練就了一副好嗓子和跳10多種舞蹈的技能,初中畢業後就被分到渝中區劇場的華華演出公司,做了一名舞蹈演員。上世紀80年代,李星曾參加過重慶市上百場專業演出,被譽為「迪斯科皇后」。後來,因為人事調整,她下崗了,靠在市內跑場子演出為生。
1990年1月的一天,李星聽說全市最高檔的飯店--揚子江飯店要舉行一場迪斯科專場舞會,熱衷於此的她當然不會放棄這麼好的表現機會,便邀了幾個好朋友一起去助興。在歡快的舞曲中,李星跳了一曲又一曲高水平的迪斯科。她的精彩表演引起眾多媒體的關注,還被拍成電視專題片,在重慶電視臺播出。沒想到一個多月後,一則莫須有的傳聞傳進李星的耳中,而且還不只一個人當面對她講起此事,說劉德華和郭富城偶然看到了李星跳迪斯科的專題片後,被她的精彩表演給迷住了,相互爭搶著要購買那盒錄像帶,幾番爭奪後,劉德華以70萬港幣的價格搶購成功。
這則傳聞顯然是有人信口開河編造的,可李星卻寧可信其有,不願信其無。早在一年多以前,劉德華就是她的偶像,能被自己的偶像賞識,那該是多大的榮耀啊!於是,她心裏萌發了想結識偶像劉德華的願望。可是,劉德華遠在香港,怎樣才能聯繫到他呢?她決定把自己要說的話用日記記下來,等將來跟劉德華見面時再交給他。
為了得到劉德華的最新消息,李星訂閱了40多種娛樂報刊,每天除了演出之外,就是整理收集劉德華的相關資料。在她三室一廳的家裡,相關畫報和海報把每一間屋子都貼滿了,甚至連蚊帳上都貼有劉德華的照片。這樣一來,子女和丈夫可受不了。有一次,丈夫不小心把一張貼在蚊帳上的劉德華海報弄壞了,李星不依不饒地鬧了一個多星期。最後,丈夫忍無可忍,便說:「劉德華算什麼東西嘛!究竟他是你丈夫,還是我是你丈夫?如果你再這樣,那我們只好離婚,這日子沒法過了!」 丈夫的話剛一說完,李星就生氣地答道:「你才不是東西哩!劉德華不但長得帥,而且唱紅了很多歌,演了很多電影,哪個女的不崇拜他呀!你以為離婚我就怕了呀!為劉德華離婚值得!」
1990年4月28日,孩子與眾多親友的勸說無效,李星果真與丈夫離婚了。離異後,丈夫搬走了。李星心情不好,每天就靠跟著錄音機學唱劉德華的歌曲過日子,尋找慰藉。在家裡,她絕對不允許出現劉德華以外的明星的磁帶。為此,女兒小晴與她發生過一次很激烈的爭吵。
作為女兒,小晴清楚媽媽痴迷劉德華,為了不讓媽媽生氣,她沒怎麼去幹擾媽媽的愛好。但小晴的偶像是張學友,而不是劉德華,為了不讓媽媽生氣,她一直把張學友的磁帶悄悄地藏在房間裡,李星才沒有發覺。有一個週末,小晴見媽媽出去走親戚了,就在房間裡偷偷地放起了張學友的歌。沒想到,她剛聽完3首歌,忘了帶東西的李星走到半路又回家了。李星打開門,聽到女兒正在家裡聽張學友的歌曲後,氣憤至極,當場就把女兒房間裡所有張學友的歌曲磁帶都扔到垃圾桶裡去了,並責備女兒:「張學友有什麼好?還不如劉德華的百分之一、千分之一!如果再讓我見到你放劉德華以外的歌星的歌曲,看我怎麼收拾你!」從那以後,李星的家裡再也聽不到劉德華以外的明星的歌曲了。
李星雖然離了婚,但是由於保養好,再加上其出色的歌喉和舞技,追求者很多。但她拿這些人和劉德華相比,便覺得相差太遠,沒有一個滿意的。於是,不打算再婚的她開出了5個苛刻條件:「第一,要理解我喜歡劉德華;第二,要支持我喜歡劉德華,並與我共同收集有關劉德華的資料和信息;第三,要與我一起喜歡劉德華所唱的歌和演的影視片;第四,不得喜歡劉德華以外的明星;第五,要用行動來感染身邊的人與我一起來喜歡劉德華。」
李星開出條件後,她身邊的追求者果然少了很多,最後只剩下幾個能夠接受條件的求愛者。經過一段時間的考驗後,李星最終接受了一位林姓男子的愛,並於 1991年2月12日再婚。然而,他們的婚姻最終還是沒有經受住現實的殘酷考驗。在與林先生結婚後,李星第二年就生下一子,可這時兩人的婚姻已經走到了盡頭。理由很簡單,那就是林先生在李星懷孕和生孩子期間,沒有幫助李星收集有關劉德華的資料。女人在懷孕和生孩子期間脾氣本來就容易暴躁,李星抱怨丈夫: 「你怎麼搞的嘛!聽說劉德華最近又主演了一部新電影,你也不打聽一下,這日子沒法過了!」隨後,兩人繼續磕磕碰碰,爭吵不休,最終離了婚。
賣房賣車去深圳,只為見劉德華一面
儘管這次再婚維繫不到兩年便宣告結束,但李星並不後悔,因為她再次感悟到,劉德華才是世界上最好的男人!於是,在演出之餘,她開始學著作詞作曲,希望將來能被劉德華選唱。她還寫信到報社,希望通過記者把自己的信轉交給劉德華,但都如泥牛入海,杳無音信。
1993年10月,期盼已久的劉德華終於要來重慶舉辦個人演唱會了。這對於李星來說,無疑是一大喜訊。想到自己與偶像見面的機會來了,她特意打扮了一番,還帶上了平時專門為偶像準備的禮物:一束鮮花,一個親手繡的香包,一條紫色的圍巾,一包平時寫的書信、日記和歌詞。然後,她急匆匆地趕到位於渝中區的演唱會場所--市禮堂門口,等候劉德華的出現,想親手把禮物交給他。
在離演唱會開始半個小時前,李星終於見到一大群人擁擠過來,人們的叫喊聲也一陣高過一陣:「劉德華,我愛你!」「華仔,我愛你!」李星激動不已,也跟著大聲地叫喊起來。可是,她的聲音淹沒在眾人的叫喊中,根本沒有引起劉德華的注意。她幾次衝過去,想把禮物送給劉德華,但都被保安攔住了。這時,李星才想起自己還沒有買演唱會的票,便又匆匆忙忙地跑到賣票窗口去買票。可是,這時票早已經被別人搶購光了。看著人們不斷地湧進大禮堂,李星難過極了。由於不能進去,她只好在外面聽偶像唱歌,期待著演唱會結束後,能夠再次見到劉德華。可是,她一直等到演唱會結束,觀眾們都走完了,還是沒有見到劉德華出來。李星只好傷感地把自己帶去的禮物交給保安,讓他轉交給劉德華,這才回了家。此後,李星一想到劉德華這次來了重慶,自己卻沒有親眼見到,心裏就好不鬱悶……
1996年,劉德華獲得亞洲全能藝人傑出獎後,李星為偶像的事業達到了巔峰而高興,同時也產生了一個強烈的念頭,想當面對劉德華傾訴自己的崇拜之情。一天,李星在一份報紙上得知劉德華經常在深圳出現,便把自己投資在解放碑的一個門面和一輛心愛的摩托車給賣了。5月16日,她給孩子們留下2萬元生活費,自己則帶著剩下的3萬多元錢,坐火車來到了深圳。她住在一個招待所裡,每天購買當地各式各樣的報刊雜誌,想瞭解劉德華何時來深圳,來深圳住哪裡。可是,半個月過去了,她依然沒有打聽到劉德華要來深圳的消息,自己身上的錢也在不斷地減少。眼看短時間沒法見到劉德華,李星乾脆在羅湖區的一個小村子裡,以每月 350元的價錢租下了一個單間。她每天所幹的事,就是從報攤上把當天能買到的所有的報刊雜誌都買回來翻閱,尋找劉德華的蹤跡,期望能見偶像一面……
轉眼兩個月過去了,李星還是沒有打聽到劉德華要來深圳的消息。她開始緊張起來,因為身上帶來的錢已經所剩無幾了。結果,在深圳等待劉德華79天後,她無奈地踏上了回重慶的列車。
雖然這段經歷給李星傷害很深,但她依然沒有放棄對劉德華的崇拜和痴迷。回到重慶後,她無家可歸,只得用剩餘的錢租了一間房子,靠賣唱為生。但她依然堅持一個原則:客人點唱劉德華的歌只要5元,點唱其他歌星的歌,則每首收費10元。
2004年10月11 日,劉德華再次來重慶舉辦個人演唱會。早在一個星期前,李星便開始精心地準備起來。她翻出16年來自己為劉德華寫下的9本日記、52首詩、53首歌曲和 186封信,分別包裝起來,想在與劉德華見面時,把這些都親手送給他,同時也想把這些年來對偶像的思念都講述給他聽。
隨著劉德華演唱會一天天地臨近,李星才發覺自己竟沒有足夠的錢去買演唱會的票。劉德華演唱會的門票最低的都要150元,這可把她給難住了。情急之下,她只好把自己心愛的手機拿到二手市場去,以150元的低價處理了。當李星在售票處買到最低價150元的演唱會門票時,她不禁因激動而老淚縱橫……
2004年10月11 日晚上6點,李星直奔劉德華重慶個人演唱會現場。她背著一個大包,包裡裝著自己想送給偶像的一些禮物,左手提著一個從朋友那裡借來的舊錄音機,右手則拿著一把平時演出時所帶的月琴--她打算把偶像在自己跟前所演唱的每一首歌曲都錄下來,拿回家慢慢地欣賞;如果可能的話,就上臺當場為偶像彈上一曲。
7點30分剛過,演唱會正式開始了。李星戴著老花眼鏡,遠遠地看見華仔先後演唱了《天意》、《愛不完》和《真永遠》等10多首新老歌曲。劉德華在舞台上每唱一首歌,她在台下都是興奮而又激動地含淚伴唱完。在演唱會快結束時,只見劉德華當著現場8萬歌迷的面,脫下了自己身上的衣服,最後在劉德華脫得只剩下背心和短褲,然後換衣時,李星和所有的歌迷一起尖叫起來。李星流著淚,哽咽地自言自語:「華仔,見到你還是那麼健康,我放心了,放心了……」
記者出馬:下崗嫂和劉德華通上電話了
10月14日,記者在重慶採訪時無意中得知了這位老追星族的故事,通過多方查找,最後找到了李星。在交談時,李星再一次提起了心中的願望--想把禮物送給劉德華,想與他通電話。見到這位16年來執著地痴迷劉德華的老追星族,記者也為之感動不已,便想幫助她圓夢。於是,當天晚上,記者撥通了與自己有過幾面之交的劉德華助手梁先生的電話,把李星對劉德華所付出的一切作了大概的講述,最後說服梁先生答應努力為李星圓夢。
第二天上午10點10 分左右,記者正在李星家裡進行採訪時,接到梁先生從香港打來的電話。梁先生說:「劉德華因為昨晚在香港剛參加了影片《龍鳳斗》的首映式,此時正在休息。只有等到他醒來後,才能告知李星想與他通電話的事。但最後行與不行,就不好說了。」得知這一消息後,記者馬上把劉德華此時的情況告知了面前的李星,讓她隨時做好通電話的準備。
下午1點05分,記者再一次接到梁先生打來的電話,告知他已經把李星的事跟劉德華講了,劉德華表示願意與李星通一次電話,但恐怕時間不長,只能幾分鐘。聽到這樣的消息,李星高興極了,馬上就到臥室去化妝,好像要與劉德華見面一樣。儘管記者多次提醒她不必這麼緊張和精心打扮,但她表示一定要給自己的偶像一個好心情……
由於李星住的地方沒有電話,她只好到街頭一處能打香港長途電話的地方去接聽。一路上,李星的心情既興奮又緊張,她說:「我要告訴華仔,我是世界上最關心他的人,不想他受到一點點的委屈;告訴他,我會唱他所有的歌曲……我還要給他朗誦幾首我為他寫的詩詞……哎呀,我說這麼多話,他會不會煩我呢……」面對這位充滿童真的老人,記者的眼睛濕潤了,不知對她說什麼才好,只好安慰她:「你想說什麼就說什麼吧!你是華仔的忠實歌迷,他不會煩你的!」話雖然這麼說,但記者心裏清楚,劉德華與她通話的時間不會很長,只有幾分鐘而已。但記者見到她興奮的樣子,不忍向她挑明。
1點28分,當電話接通後,聽到對方果真是劉德華的聲音,記者把話筒給了李星。此時的她早已激動得熱淚盈眶,她望著記者,不知該對著話筒說些什麼。見此情景,記者趕緊提醒她:「你不是說為他織了圍巾、香包,寫了日記和詩詞嗎?」
在記者的提醒下,李星才哽嚥著講述起了自己對劉德華的思念和崇拜之情:「華仔,我一直痴迷你16年了,我為你付出了很多很多,我想把自己為你寫下的9本日記……還有特意為你織的一件你喜歡的紫色的毛衣,想親手交給你……你這次來重慶,我去看了你的演唱會。雖然只是遠遠地看著你,但是看到你還是那麼健康,歌還是唱得那麼好,舞還是跳得那麼棒,我感到非常高興。你還有機會來重慶嗎……」
劉德華說:「我為自己有您這樣的歌迷感到高興。如果今後有機會去內地,我一定跟您見面……您不用哭,我從記者嘴裡打聽到您也是一位文藝愛好者……」李星見劉德華竟然知道自己的情況,忙說:「是的,我每次出去演出,都是讓別人點唱你的歌……」
這次通話原本講好了是三五分鐘,可最後講了近8分鐘,才在記者接到梁先生的電話催促下,讓已經哭泣不已的李星放下了電話。
就這樣,61歲的下崗嫂李星終於圓了自己16年來的夙願--跟偶像劉德華通了一次電話!可是,促成這一好事的記者卻心情複雜,突然感覺到自己不知是在幫她還是在害她,同時心裏也產生了一個疑問:她這16年來為劉德華付出了那麼多,究竟有什麼價值,到底值不值得呢?
為此,記者特意採訪了重慶市朱美雲心理諮詢所高級諮詢師朱美雲先生。他說,追星其實是一種心理作用,有時是為了尋找一種精神寄託,有時是為了尋找一種榜樣作用,有時則是跟風從眾。像李星這種情況,屬於偏離了正常軌道的病態行為,她不該把追星當成生活的唯一目的,更不該把自己的意願強加到家裡人頭上,並因此影響家庭,把自己的生活搞得一團糟,讓家裡人也跟著受罪。其實,一個人的生命非常有限,與其耗費大量的時間和金錢去追逐別人的精彩,還不如自己活得精彩些、實在些,這樣的人生才會了無遺憾!希望「李星們」接受心理治療,走出心靈的誤區,盡快恢復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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