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疆克拉瑪依市1994年12月8日大火
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瑪依市教育局官僚為歡迎上級派來走走樣子的「義務教育與掃盲評估驗收團」的25位官員,組織全市最漂亮的能歌善舞的中小學生796人在友誼館劇場舉辦「專場文藝演出」。
因舞臺紗幕太靠近光柱燈被烤燃而引起火災。當燃燒的火團不斷地從舞台上空掉下時,克拉瑪依市教育局的官員出來叫學生們:「大家都坐下,不要動!讓領導先走!」
學生們很聽話,都坐在自己的位子上不動;等上級政府與教育局所有在場的26個官員都從第-排撤退到最後一排的出口處「先走」了之後,教師才開始組織學生撤離,但此時電燈已全滅,大火已蔓延到劇場四周,唯一的逃生之路已被熊熊火焰堵住!(當時劇場只開放一個安全門,其餘安全門均鎖著)於是,學生們撤離火災現場的最佳時機最關鍵時刻已被錯過了!
796名來自全市15所中小學的師生(每所學校組織最漂亮的40多名學生歌舞隊)全部陷入火海之中,323人死亡,132人燒傷致殘(注,另有一說:死325人,傷136人;此處採用法院判決書的數字);死者中有288人是天真美麗可愛的中小學生。
在場的有40多名教師,有36位遇難,絕大部分為掩護學生而殉職。
在場的克拉瑪依市副處級以上官員有20幾個,當時他們的位置離火源最近,離逃生門最遠,竟「奇蹟般」地無-人傷亡,而且走出劇場門口時還個個衣冠楚楚!
二、至今沒有追究「讓領導先走」的法律責任
當時的中共報導均承認:有克拉瑪依市教委的官員在火災現場命令「學生不要動!讓領導先走!」也有報導文章指出:本來可以避免這麼多的學生傷亡,只因「讓領導先走」而耽誤了!所以「讓領導先走」大大擴大了學生的傷亡人數!
事實很清楚,是克拉瑪依市教委的主持官員葬送了學生逃生的時間與機會!造成了本來可以避免或減少的學生大批死亡的慘劇!作為大人,明知火災的危險,卻把孩子留置於死地而不顧,無異於故意殺害孩子!
這麼大的罪惡,竟被新疆的高級檢察院、法院視而不見,至今沒有追究其法律責任!更令人憤慨的是,至今十年了,沒有聽到當事人對此說過-句哪怕是後悔內疚的忤悔話!所以我們決不能饒恕或忘掉他們的罪行!
全國人民多年來-直在追問:究竟是誰在大火之前宣布:「學生不要動!讓領導先走!」?人民有權力查清這個罪魁禍首!並把無恥兩鐘澇犢淘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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