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瞭解,被告人任某,男,39歲,原係遼陽市文聖區公安分局北門派出所警長。2001年任術華在工作期間認識一個賣淫女,兩人協商利用該女子賣淫的「釣魚」手段來抓捕嫖客,並在所罰的款項中提成30%給該賣淫女。從2001年12月開始兩人便開始行動,該女子在各個地方招攬嫖客,然後帶到自己在市啤酒廠對面的所租的房子內行事,然後再打電話給任。任接到消息後,來到該女子所在的樓下守候,等嫖客與該女子出現後將他們抓獲,而後對嫖客進行罰款,並且不給開罰款的收據,等處理完後給該女子30%的罰款提成。從去年12月到今年的1月,任與該賣淫女利用這樣的手段共辦理此類治安案件11起,罰款18500元,給該賣淫女提成5100元,上繳所在派出所6100元,剩下錢任以各種理由留其所用。
遼瀋晚報遼陽消息
短网址: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本站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