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 2002-12-29 18:40:00作者:
遼陽市北門派出所的一位警長勾結賣淫女,利用「釣魚」的手段來抓捕嫖客,並給予賣淫女提成。
據瞭解,被告人任某,男,39歲,原係遼陽市文聖區公安分局北門派出所警長。2001年任術華在工作期間認識一個賣淫女,兩人協商利用該女子賣淫的「釣魚」手段來抓捕嫖客,並在所罰的款項中提成30%給該賣淫女。從2001年12月開始兩人便開始行動,該女子在各個地方招攬嫖客,然後帶到自己在市啤酒廠對面的所租的房子內行事,然後再打電話給任。任接到消息後,來到該女子所在的樓下守候,等嫖客與該女子出現後將他們抓獲,而後對嫖客進行罰款,並且不給開罰款的收據,等處理完後給該女子30%的罰款提成。從去年12月到今年的1月,任與該賣淫女利用這樣的手段共辦理此類治安案件11起,罰款18500元,給該賣淫女提成5100元,上繳所在派出所6100元,剩下錢任以各種理由留其所用。
遼瀋晚報遼陽消息